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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3月20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总结了近三年来各地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反映了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期选登部分,供参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和总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近三年来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研究和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2007年3月20日—2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广西南宁市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也应邀派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工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法规司王学政司长传达了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的精神和内容,杨红灿副司长作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报告。
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着重阐述了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使命。他指出,当前,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此,他强调,要树立正确理念,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建设法治工商、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衡量行政复议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理效率。三是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纵向指导和横向协作、交流,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五是强理论研究,促进执法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法规司王学政司长传达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后,杨红灿副司长根据这次座谈会精神,就三年来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以及今后思路作了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肯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就要明确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复议工作理念。即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处理好“保护”与“保障、监督”、公平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复议案件多与少、法制机构与其他内部机构这五个方面的相互关系。为此,为深入贯彻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应着力进一步抓紧、抓好的几方面工作:一是疏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依法受理复议申请。二是把好案件审理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复议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加强复议工作的理论研究。六是加强复议人员队伍的建设。七是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八是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
会议期间,与会者提交了近三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江苏、广东、广西、哈尔滨等工商局在会上介绍了三年来本机关行政复议的情况、新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北京市工商局充分和用网络平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通过红盾315网站推行网上申请,二是利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统一管理。上海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工作“救济第一、纠错第二、追责第三”的理念,在此理念上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并通过《执法监督建议书》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作用。重庆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调解结案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因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以及被申请人纠正行政行为而终止复议的案件达到了案件总数的50%以上,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工商局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体现了复议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江苏省工商局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主任、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决定的审核: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和特岗津贴制度。广东省工商局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对于具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等特点的案件,将受理、审批环节合二为一,力争在五个工作日内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广西区工商局强调行政复议人员必须树立四种意识,即:甘于寂寞意识、责任意识、参谋意识和不断学习的意识。哈尔滨市工商局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先后制发了《关于贯彻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定》,就有关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实务性的规定,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通过这次交流与会者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总局提出的现阶段行政复议工作的工作思路,就如何处理具体案件中采取调解等方式,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如何更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如何实施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在3月20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总结了近三年来各地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反映了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期选登部分,供参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和总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近三年来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研究和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2007年3月20日—2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广西南宁市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也应邀派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工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法规司王学政司长传达了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的精神和内容,杨红灿副司长作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报告。
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着重阐述了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使命。他指出,当前,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此,他强调,要树立正确理念,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建设法治工商、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衡量行政复议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理效率。三是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纵向指导和横向协作、交流,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五是强理论研究,促进执法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法规司王学政司长传达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后,杨红灿副司长根据这次座谈会精神,就三年来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以及今后思路作了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肯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就要明确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复议工作理念。即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处理好“保护”与“保障、监督”、公平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复议案件多与少、法制机构与其他内部机构这五个方面的相互关系。为此,为深入贯彻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应着力进一步抓紧、抓好的几方面工作:一是疏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依法受理复议申请。二是把好案件审理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复议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加强复议工作的理论研究。六是加强复议人员队伍的建设。七是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八是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
会议期间,与会者提交了近三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江苏、广东、广西、哈尔滨等工商局在会上介绍了三年来本机关行政复议的情况、新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北京市工商局充分和用网络平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通过红盾315网站推行网上申请,二是利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统一管理。上海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工作“救济第一、纠错第二、追责第三”的理念,在此理念上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并通过《执法监督建议书》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作用。重庆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调解结案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因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以及被申请人纠正行政行为而终止复议的案件达到了案件总数的50%以上,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工商局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体现了复议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江苏省工商局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主任、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决定的审核: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和特岗津贴制度。广东省工商局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对于具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等特点的案件,将受理、审批环节合二为一,力争在五个工作日内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广西区工商局强调行政复议人员必须树立四种意识,即:甘于寂寞意识、责任意识、参谋意识和不断学习的意识。哈尔滨市工商局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先后制发了《关于贯彻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定》,就有关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实务性的规定,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通过这次交流与会者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总局提出的现阶段行政复议工作的工作思路,就如何处理具体案件中采取调解等方式,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如何更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如何实施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达成了广泛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