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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血色子午线》以美国西部荒野为创作空间,赤裸裸的暴力与血淋淋的战争跃然于这悲凉的荒野上。该作讲述了继1846-1848的美墨战争之后,一群名为格兰顿帮歹徒在位于美国西南部与墨西哥北部的边境肆意杀戮大量的印第安人残暴行径。在一个没有道德和法律约束、暴力充斥的社会,人性被异化,长期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境地,人类遵循着一种“适者生存”的丛林原则。此外,在科马克·麦卡锡的叙事空间中,充斥着男性的话语权力场所,而女性空间缺失,这种性别歧视是违背生态原则的,人类必将走向生态毁灭。该书作为新西部小说的代表作,旨在表现作者内心的荒野意识和亟待文明的拓荒。
关键词:西部荒野;叙事空间;人性异化;女性缺场;生态回归性
作者简介:沈礼英(1987-),女,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硕士,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英语学院助教,担任英语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1-0-02
引言: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是美国当代一位著作颇丰的杰出作家,其冷峻的目光、犀利的笔触、精湛的创作艺术以及其对于西部文学传统和美国民族精神的艺术传承,为他在整个文学史上赢得了坚不可摧的独特的地位。自《血色子午线》创作伊始,作者开始转向以美国西南部为创作主题。《血色子午线》记叙了美墨战争后1845—1850年之间发生在美国西部荒野的一段血腥与战争的历史,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方法,还原了那一段历史的真面目。本文将着重分析该作品所体现的生态主义思想,主要从西部荒野的叙事空间、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以及生态回归性这三个方面来解析。
一、以西部荒野为叙事空间
C.麦卡锡笔下的世界八荒旷野,给读者一种凄凉萧瑟的景象,摒弃现代文明的枷锁,回归原始自然状态。在格兰顿帮歹徒所经过之地皆为无尽的沙漠,除了他们血迹斑斑的脚印,了无生息,一毛不拔。在空旷的西部,除了“陡翘的岩臂”(133),甚至连作为大自然生物圈的飞禽走兽都消失殆尽。无尽的沙漠中,连“鬼影子都找不着”(307)。C.麦卡锡所记录的沙漠像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抑或像是一具宛然不存大的瞬时真空。此外,作者在小说大力歌颂作为大自然原始的雄伟的绵延无疆的山脉,正如文中暴力头领霍尔顿法官之口“山脉之巅不仅是大地之顶,也是创世纪之始”(16)。对于荒原以及山脉的描写展现了大自然的原始之态,也表达出了作者对远古的缅怀。
作者不仅将自然的原始生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甚至将拥有现代文明色彩的建筑也赋予一种原始姿态。将其写作视角永远瞄向空旷的荒野,荒原色彩弥漫于整个故事情节中。如小说的开篇写到:“看那个小子,脸色苍白,身材瘦小……他正在厨房里煽火。屋外零星可以看到几处田野,白雪飘飘,几堆黑木材,除此之外,只有几只正在咆哮的野狼”(3)这一场景描写本应是指向作为文明象征的房子内的温馨场面——“他正在厨房里扇火”——“厨房”:一个充满家庭温暖的人类居住的场所;然而作者笔锋一转,继而写道:“屋外零星可以看到几处田野,白雪飘飘,几堆黑木材,除此之外,有几只正在咆哮的野狼”——一种荒野的即视感雀跃而生。在此处,C.麦卡锡有意弱化室内 “火焰”带来的温暖,而强化户外漆黑的夜晚以及“白雪飘飘”所带来的寒冷。诸如此类的场景描写转换在文中比比皆是,如在小说第二章记叙隐居者的小木屋时:这位隐士“像一只雪橇犬筑巢于土壤中”,在巢里“漆黑一片,散发出一股泥土气息”,“一堆小火燃烧在肮脏潮湿的木板上,放在角落里的一叠兽皮是木屋中仅有的几件家具”。这一段描述再次推倒现代文明标志—房子,而带给读者以洞穴原始的生存状态。
《血色子午线》的叙事空间似乎永远与荒野紧紧相连,C.麦卡锡在构建故事发生的场所时,常常以破败不堪的画面展现在读者眼前,被摧毁的建筑、腐蚀的墙面、坍塌的屋顶、残碎的教堂几乎构成了小说的写作背景—这将荒野带进叙述中。在小说第4章中,文中那小子与怀特上校带领的军队驻扎在一个耸立在高处教堂中,但“他们为了点燃火堆,烧掉了悬在半空中从屋顶掉落的木材”(52),由此可见,教堂的屋顶早已残破不堪,故事中那小子等剧中人物实质上没有了房子这一庇护场所,只有与大自然相依为命。C.麦卡锡正是通过这种没有文明的原始西部荒野的创作背景虚构了种种惨绝人寰的血性与暴力故事,表达了对无尽的大屠杀的厌恶。在麦卡锡的空间体系里,隐含了一层对人类的怜悯,希冀回归大自然,否定人类主宰大自然的理论,歌颂大自然的伟大。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
麦卡锡的自然观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在《血色子午线》中,社会文明道德沦落,信仰缺失,人性被异化,人类被彻底边缘化,象征着人类不再是宇宙的中心。在小说中,主人公无名无姓,被称为“孩子”(the child),作为小说主人公的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盲,可称为现代的野蛮人。在小小的年纪,从出生地田纳西一路向西流浪,从此,“他的出生就像他的命运一样遥不可测”(4-5)。随着故事的发展,多年已过去,这“孩子”已成长为“男人”(the man),但自始至终都没有获得一个被认同的身份。他的出现就像沙漠中的流星,转瞬即逝。不仅是小说的主人公,其他的记叙角色几乎都是亡命之徒,如托宾、杜德温以及其它一些人基本都是囚犯,他们出生卑微,他们的存在如昙花一现,生命毫无意义,他们皆为社会所摈弃。也许C.麦卡锡有意使得主人公及其他人物边缘化以突出他的自然中心主义观。
《血色子午线》中,作为精神食粮的信仰场所——教堂,总是以残垣断臂的形式存在,象征着信仰体系的全面崩塌。小说中第一次出现对教堂的描写,是在主人公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在一个破败的教堂中醒来……教堂的地面堆积着厚厚一层干掉的鸟粪、牛粪和羊粪。鸽子拍打翅膀穿过灰扑扑的光柱,三只兀鹰摇晃着抢食圣坛上某种动物的尸骨。”他随后走入圣器室,“房间里有一张摆着几个陶罐的木桌,后墙边躺着几具尸体,其中一具还是一个孩子。”(28)整座教堂其实是一座坟墓,象征着信仰的死亡。其次,麦卡锡还借格兰顿帮领袖霍尔顿法官之口吻宣布“战争就是上帝,战争才是最真实的神灵”(261),他蔑视上帝,而最吸引他的是像岩石、动物、植物等这些自然生命体。麦卡锡虚构这一角色来表达他对于社会道德体系沦丧以及信仰缺失的悲哀,而崇尚最原始的大自然的生命体。 在社会道德体系、信仰缺失的体系下,人性被异化。作为学识最渊博、最具理性的猎头人首领霍尔顿法官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他嗜杀成性,毫无人性:可以把一位印第安幼童抱在马鞍上嬉戏,几个小时后又把孩子杀死,把头皮剥下换悬赏。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嗜钱与权成性,人性退化成互相残害的动物本性,成为现代观念的人吃人的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悖论:人类处在最理性的阶段,然而手段像原始人一样的野蛮。现代文明并没有给人类带来真善美,而带来了丑恶。正是其于其忧虑,C.麦卡锡在小说中表达了其人文主义关怀,希冀改善人类所处的这一道德困境。
三、生态回归性
在《血色子午线》的西部边疆,作为呵护生态的女性空间是缺场的。女性是我们生存天地中至为重要的一极,忽略了这一极的存在,任何“生态平衡”都无从谈起,那么赖于大自然而生存的人类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小说中,女性的出场非常有限,要么是一扫而过的群体性镜头,要么是背景里一个不起眼的身影。主人公的母亲因他的出生难产而死,他有一位姐姐,却去向不明。格兰顿帮的第一桩杀人生意,就是格兰顿枪杀了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印第安老妪,命人剥下了第一张头皮。而霍尔顿法官则是恋童癖,未成年的墨西哥女孩成了他的手中玩物,被他虐待致死。《血色子午线》中女性的缺失,象征生态呵护场所的不复存在,导致生态大自然的失衡乃至毁灭,任何大自然运行规则的活动都将徒劳无益,都将走向毁灭。
19世纪的美国西部荒野空间遵循的是“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任何形态的违背生态原则的则以失败而告终。《血色子午线》中,怀特上尉带领的军队,打着拯救劣等民族的幌子,大肆对印第安人烧杀抢夺,实质进行着帝国主义扩张行为,但这只帝国主义军队最终被科曼奇人一举歼灭,怀特上尉也被击中头部而身亡。格兰顿率领的头皮猎人队伍在科罗拉多河沿岸等地区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这一暴徒团伙为了钱而残酷地猎杀和剥取印第安人的头皮,但是这伙人恶有恶报,最终被当地尤马人彻底消灭,任何种族歧视都是违背生态原则的。C.麦卡锡所展现的惩恶扬善的传统主题占据了叙事的中心,通过揭露人性的丑恶,以此讴歌人性的真善美。作者厌恶了战争与暴力所带来的痛苦,主张回归大自然,回归最本真的原始生命状态,回归到真善美的世界。
人类生于尘土,终将归于尘土,大地是人类唯一的母体,是人类的最终的归宿。小说中格兰顿军团的队员骑马在西部荒野上前行,既无始点,也无终点。“他们不断前行”贯穿全文,远方的地平线似乎是终点,但他们却永远到不了那里。他们像一只远古游牧部落,他们的暴力之旅遍布各地,一路向西,经由田纳西东部、纳克斯维尔、墨西哥至美国西南部,他们似乎最终消失在远处的一轮红日里,被其吞噬。故事中的每个角色在C. 麦卡锡的笔下都将归于大自然,回归大自然的环抱。
结论:
C.麦卡锡善于采用情感坦露和历史叙述相结合的叙事策略,《血色子午线》以历史回顾的倒叙方式来讲述美国历史上的往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遭受杀戮的悲惨历史。C.麦卡锡再现那一段催人血泪史,表达其对现实世界的无理性、荒诞性的厌恶,对充满暴力、欺诈、掠夺及血腥的现代文明的抵制,希冀远离这种荒诞的被现代文明侵蚀的现实环境,渴望回归原始生态,回归大自然的拥抱中。
参考文献:
[1]Andreasen, Liana Vrajitoru. “Blood Meridian and the Spatial Metaphysics of the West.” Southwestern American Literature, 36 (Summer 2011),19.
[2]McCarthy, Cormac. Blood Meridian; or the Evening Redness in the West.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2.
[3]Sepich, John Emil. Notes on Blood Meridian. Austin: U of Texas P, 2008.
[4]陈爱华 “科马克 卡锡国内外研究评析”, 《山东外语教学》2011(1),第67—72页。
[5]陈榕 “《血色子午线》中的哥特式边疆与男性空间”,《外国文学》2014(4),第62—75 页。
[6]江宁康 “当代小说的叙事美学与经典建构——论C. 麦卡锡小说的审美特征及银幕再现”,《当代外国文学》2010(2),第115—124页。
[7]李碧芳 “从《边境三部曲》看科马克·麦卡锡的哲学生态观”,《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第134—137页。
关键词:西部荒野;叙事空间;人性异化;女性缺场;生态回归性
作者简介:沈礼英(1987-),女,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硕士,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英语学院助教,担任英语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1-0-02
引言: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是美国当代一位著作颇丰的杰出作家,其冷峻的目光、犀利的笔触、精湛的创作艺术以及其对于西部文学传统和美国民族精神的艺术传承,为他在整个文学史上赢得了坚不可摧的独特的地位。自《血色子午线》创作伊始,作者开始转向以美国西南部为创作主题。《血色子午线》记叙了美墨战争后1845—1850年之间发生在美国西部荒野的一段血腥与战争的历史,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方法,还原了那一段历史的真面目。本文将着重分析该作品所体现的生态主义思想,主要从西部荒野的叙事空间、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以及生态回归性这三个方面来解析。
一、以西部荒野为叙事空间
C.麦卡锡笔下的世界八荒旷野,给读者一种凄凉萧瑟的景象,摒弃现代文明的枷锁,回归原始自然状态。在格兰顿帮歹徒所经过之地皆为无尽的沙漠,除了他们血迹斑斑的脚印,了无生息,一毛不拔。在空旷的西部,除了“陡翘的岩臂”(133),甚至连作为大自然生物圈的飞禽走兽都消失殆尽。无尽的沙漠中,连“鬼影子都找不着”(307)。C.麦卡锡所记录的沙漠像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抑或像是一具宛然不存大的瞬时真空。此外,作者在小说大力歌颂作为大自然原始的雄伟的绵延无疆的山脉,正如文中暴力头领霍尔顿法官之口“山脉之巅不仅是大地之顶,也是创世纪之始”(16)。对于荒原以及山脉的描写展现了大自然的原始之态,也表达出了作者对远古的缅怀。
作者不仅将自然的原始生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甚至将拥有现代文明色彩的建筑也赋予一种原始姿态。将其写作视角永远瞄向空旷的荒野,荒原色彩弥漫于整个故事情节中。如小说的开篇写到:“看那个小子,脸色苍白,身材瘦小……他正在厨房里煽火。屋外零星可以看到几处田野,白雪飘飘,几堆黑木材,除此之外,只有几只正在咆哮的野狼”(3)这一场景描写本应是指向作为文明象征的房子内的温馨场面——“他正在厨房里扇火”——“厨房”:一个充满家庭温暖的人类居住的场所;然而作者笔锋一转,继而写道:“屋外零星可以看到几处田野,白雪飘飘,几堆黑木材,除此之外,有几只正在咆哮的野狼”——一种荒野的即视感雀跃而生。在此处,C.麦卡锡有意弱化室内 “火焰”带来的温暖,而强化户外漆黑的夜晚以及“白雪飘飘”所带来的寒冷。诸如此类的场景描写转换在文中比比皆是,如在小说第二章记叙隐居者的小木屋时:这位隐士“像一只雪橇犬筑巢于土壤中”,在巢里“漆黑一片,散发出一股泥土气息”,“一堆小火燃烧在肮脏潮湿的木板上,放在角落里的一叠兽皮是木屋中仅有的几件家具”。这一段描述再次推倒现代文明标志—房子,而带给读者以洞穴原始的生存状态。
《血色子午线》的叙事空间似乎永远与荒野紧紧相连,C.麦卡锡在构建故事发生的场所时,常常以破败不堪的画面展现在读者眼前,被摧毁的建筑、腐蚀的墙面、坍塌的屋顶、残碎的教堂几乎构成了小说的写作背景—这将荒野带进叙述中。在小说第4章中,文中那小子与怀特上校带领的军队驻扎在一个耸立在高处教堂中,但“他们为了点燃火堆,烧掉了悬在半空中从屋顶掉落的木材”(52),由此可见,教堂的屋顶早已残破不堪,故事中那小子等剧中人物实质上没有了房子这一庇护场所,只有与大自然相依为命。C.麦卡锡正是通过这种没有文明的原始西部荒野的创作背景虚构了种种惨绝人寰的血性与暴力故事,表达了对无尽的大屠杀的厌恶。在麦卡锡的空间体系里,隐含了一层对人类的怜悯,希冀回归大自然,否定人类主宰大自然的理论,歌颂大自然的伟大。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
麦卡锡的自然观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在《血色子午线》中,社会文明道德沦落,信仰缺失,人性被异化,人类被彻底边缘化,象征着人类不再是宇宙的中心。在小说中,主人公无名无姓,被称为“孩子”(the child),作为小说主人公的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盲,可称为现代的野蛮人。在小小的年纪,从出生地田纳西一路向西流浪,从此,“他的出生就像他的命运一样遥不可测”(4-5)。随着故事的发展,多年已过去,这“孩子”已成长为“男人”(the man),但自始至终都没有获得一个被认同的身份。他的出现就像沙漠中的流星,转瞬即逝。不仅是小说的主人公,其他的记叙角色几乎都是亡命之徒,如托宾、杜德温以及其它一些人基本都是囚犯,他们出生卑微,他们的存在如昙花一现,生命毫无意义,他们皆为社会所摈弃。也许C.麦卡锡有意使得主人公及其他人物边缘化以突出他的自然中心主义观。
《血色子午线》中,作为精神食粮的信仰场所——教堂,总是以残垣断臂的形式存在,象征着信仰体系的全面崩塌。小说中第一次出现对教堂的描写,是在主人公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在一个破败的教堂中醒来……教堂的地面堆积着厚厚一层干掉的鸟粪、牛粪和羊粪。鸽子拍打翅膀穿过灰扑扑的光柱,三只兀鹰摇晃着抢食圣坛上某种动物的尸骨。”他随后走入圣器室,“房间里有一张摆着几个陶罐的木桌,后墙边躺着几具尸体,其中一具还是一个孩子。”(28)整座教堂其实是一座坟墓,象征着信仰的死亡。其次,麦卡锡还借格兰顿帮领袖霍尔顿法官之口吻宣布“战争就是上帝,战争才是最真实的神灵”(261),他蔑视上帝,而最吸引他的是像岩石、动物、植物等这些自然生命体。麦卡锡虚构这一角色来表达他对于社会道德体系沦丧以及信仰缺失的悲哀,而崇尚最原始的大自然的生命体。 在社会道德体系、信仰缺失的体系下,人性被异化。作为学识最渊博、最具理性的猎头人首领霍尔顿法官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他嗜杀成性,毫无人性:可以把一位印第安幼童抱在马鞍上嬉戏,几个小时后又把孩子杀死,把头皮剥下换悬赏。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嗜钱与权成性,人性退化成互相残害的动物本性,成为现代观念的人吃人的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悖论:人类处在最理性的阶段,然而手段像原始人一样的野蛮。现代文明并没有给人类带来真善美,而带来了丑恶。正是其于其忧虑,C.麦卡锡在小说中表达了其人文主义关怀,希冀改善人类所处的这一道德困境。
三、生态回归性
在《血色子午线》的西部边疆,作为呵护生态的女性空间是缺场的。女性是我们生存天地中至为重要的一极,忽略了这一极的存在,任何“生态平衡”都无从谈起,那么赖于大自然而生存的人类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小说中,女性的出场非常有限,要么是一扫而过的群体性镜头,要么是背景里一个不起眼的身影。主人公的母亲因他的出生难产而死,他有一位姐姐,却去向不明。格兰顿帮的第一桩杀人生意,就是格兰顿枪杀了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印第安老妪,命人剥下了第一张头皮。而霍尔顿法官则是恋童癖,未成年的墨西哥女孩成了他的手中玩物,被他虐待致死。《血色子午线》中女性的缺失,象征生态呵护场所的不复存在,导致生态大自然的失衡乃至毁灭,任何大自然运行规则的活动都将徒劳无益,都将走向毁灭。
19世纪的美国西部荒野空间遵循的是“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任何形态的违背生态原则的则以失败而告终。《血色子午线》中,怀特上尉带领的军队,打着拯救劣等民族的幌子,大肆对印第安人烧杀抢夺,实质进行着帝国主义扩张行为,但这只帝国主义军队最终被科曼奇人一举歼灭,怀特上尉也被击中头部而身亡。格兰顿率领的头皮猎人队伍在科罗拉多河沿岸等地区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这一暴徒团伙为了钱而残酷地猎杀和剥取印第安人的头皮,但是这伙人恶有恶报,最终被当地尤马人彻底消灭,任何种族歧视都是违背生态原则的。C.麦卡锡所展现的惩恶扬善的传统主题占据了叙事的中心,通过揭露人性的丑恶,以此讴歌人性的真善美。作者厌恶了战争与暴力所带来的痛苦,主张回归大自然,回归最本真的原始生命状态,回归到真善美的世界。
人类生于尘土,终将归于尘土,大地是人类唯一的母体,是人类的最终的归宿。小说中格兰顿军团的队员骑马在西部荒野上前行,既无始点,也无终点。“他们不断前行”贯穿全文,远方的地平线似乎是终点,但他们却永远到不了那里。他们像一只远古游牧部落,他们的暴力之旅遍布各地,一路向西,经由田纳西东部、纳克斯维尔、墨西哥至美国西南部,他们似乎最终消失在远处的一轮红日里,被其吞噬。故事中的每个角色在C. 麦卡锡的笔下都将归于大自然,回归大自然的环抱。
结论:
C.麦卡锡善于采用情感坦露和历史叙述相结合的叙事策略,《血色子午线》以历史回顾的倒叙方式来讲述美国历史上的往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遭受杀戮的悲惨历史。C.麦卡锡再现那一段催人血泪史,表达其对现实世界的无理性、荒诞性的厌恶,对充满暴力、欺诈、掠夺及血腥的现代文明的抵制,希冀远离这种荒诞的被现代文明侵蚀的现实环境,渴望回归原始生态,回归大自然的拥抱中。
参考文献:
[1]Andreasen, Liana Vrajitoru. “Blood Meridian and the Spatial Metaphysics of the West.” Southwestern American Literature, 36 (Summer 2011),19.
[2]McCarthy, Cormac. Blood Meridian; or the Evening Redness in the West.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2.
[3]Sepich, John Emil. Notes on Blood Meridian. Austin: U of Texas P, 2008.
[4]陈爱华 “科马克 卡锡国内外研究评析”, 《山东外语教学》2011(1),第67—72页。
[5]陈榕 “《血色子午线》中的哥特式边疆与男性空间”,《外国文学》2014(4),第62—75 页。
[6]江宁康 “当代小说的叙事美学与经典建构——论C. 麦卡锡小说的审美特征及银幕再现”,《当代外国文学》2010(2),第115—124页。
[7]李碧芳 “从《边境三部曲》看科马克·麦卡锡的哲学生态观”,《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第134—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