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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全书”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三个时期 :晚清修律时期、国民政府成立时期、国民政府时期 ,日臻成熟。新中国成立前夕 ,我国废除“六法全书”,之后又对“六法全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引进苏联法律。对这一历史事件我们可以做一个“一分为三”的评价。“六法全书”是一个标尺 ,从我们对“六法全书”的态度中 ,可以反映我们宪政和法治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