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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是非常重要的学科,此课程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核心素养,而且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心理、法律意识等进一步发展,使学生有更积极的目标,促进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养成。近几年,各地中考出现了许多综合性比较强的题目,把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和弘扬宪法精神相结合,有效地考查了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下面笔者列举几道近几年各地中考试题,通过分析试题、分析答题中学生出现的问题等,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提出建议,以飨读者。
一、考试试题举例
例1.(2019·四川凉山州)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保障民事活动顺利进行,我国根据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材料,谈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例2.(2019·四川凉山州)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根据材料,谈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例3.(2019·山东菏泽)2018年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某校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一:知识竞赛
(1)以下是宪法部分条款,请你补充完整。
活动二:宪法宣誓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为增强宪法意识,学校准备组织全体同学以公民的名义向宪法宣誓,请你写出宣誓词。
例4.(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巴彦淖尔市某中学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演讲活动,李逸同学积极参加,并收集了以下素材:
素材一: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此决定引起人大代表热烈的讨论。
素材二: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届人大依据宪法的精神召开,并依据宪法的宗旨和原则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了“民法典时代”。
素材三: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有权不可任性”,强调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的准则。
素材四:2016年12月4日,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揭晓,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专家韦健;义务坚持11年,推动陈满案平反的退休人员陈世蓉等榜上有名。
(1)请结合所学的相关知识,从上述各素材的角度,谈谈你对我国依法治国的理解。
(2)通过这次活动,李逸对“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李逸准备和同学们办一期主题板报,请你为他们推荐两条宣传标语。(不能用材料中的话)
二、试题分析
例1以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呈现,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载体,考查学生的识记能力。本题指向性强,答案明确,考生在掌握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分析材料内容,依据题意作答即可。
例2考查宪法的法律地位,考查学生对材料的分析概括能力。解答本题,抓住题中材料关键信息分析,联系教材知识概括即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例3以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呈现,以宪法知识为载体,重点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本题,在掌握有关宪法知识的基础上,分析材料内容,依据题意作答即可。第(1)问,考查有关宪法的内容,问题指向性强,答案明确,依据所学知识回答即可。①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②考查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③考查公民的人身自由权。④考查国家行政机关的有关知识,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第(2)问为实践探究题,学生要仔细分析题目要求,确定答题方向和范围,联系教材相关知识点规范准确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宪法是根本大法,我们要维护宪法的权威。结合实际生活,可从维护宪法的权威或增强宪法意识的角度来回答。
例4主要考查依法治国、宪法的有关知识。第(1)小题考查了学生对依法治国的理解,从依法治国的含义、意义、要求等角度作答即可。第(2)小题为开放性试题,写出的标语要有宣传性、号召性、鼓动性,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并将宪法的知识普及到人们的理念当中。如: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等等。
三、答题中考生出现的解题问题
分析考生作答涉及宪法、依法治国等知识的试题给出的答案,可以发现,一部分考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1.思路僵化。一些考生不能仔细审查问题,对概念理解不清,也没有掌握具体的解题方法。如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解释为民族关系、国家安全、基本路线、监督建议权等。这表明这部分学生在长期的同质试题训练中形成了惯性思维。这种思维是公式化和模式化的,忽略了对问题的解释。
2.能力异化。许多考生不能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视角解构和重构知识,给出的答案缺乏整体逻辑架构;回答问题时,不能结合所学知识回答设定的问题,只依靠材料来回答问题;解讀材料隐藏信息的能力不足,忽略了材料中某些关键词的价值。
3.表达“雾化”。少数考生无法根据题目要求准确引用材料,或引用材料过于简短,甚至不引用材料;有的考生在回答问题时,用词不准确,不知道用学科用语回答问题,或者表达意思不清,逻辑混乱等。
四、复习建议
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他们在大脑中建立对外部现实世界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对现实世界的框架、模型以及相关机制认识和理解,会对他们以后观察和理解事物产生影响。所以在面对比较复杂的主观性题目时,就需要我们针对问题回归到“原始点”,寻找解决问题的内在机理,从而指引我们构建思维通路、简化解决问题的过程。这种过程也被称为心智操作模式。以此模式为例,我们可将问题的解决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理解和描述:寻找相关信息和说明。例如,根据课程标准、考试说明等,考生需要提取反映依法治国、宪法的有效信息。这些信息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相关知识是一一匹配的。
2.寻求答案:进行原型匹配或创建新模板。此时,考生需要结合所给材料,将考点做结构化剖解。
3.执行指令或尝试某种解答:以最佳解决方案呈现问题信息。在这一步中考生要结合材料,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认识逻辑构建思路。
4.预估结果:在元认知的监控下对答案进行核查和补充。考生答题后应思考:有效信息提取全了吗?有没有隐性信息?信息与观点对应准确吗?解题思路合理吗?等等。
一、考试试题举例
例1.(2019·四川凉山州)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保障民事活动顺利进行,我国根据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材料,谈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例2.(2019·四川凉山州)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根据材料,谈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例3.(2019·山东菏泽)2018年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某校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一:知识竞赛
(1)以下是宪法部分条款,请你补充完整。
活动二:宪法宣誓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为增强宪法意识,学校准备组织全体同学以公民的名义向宪法宣誓,请你写出宣誓词。
例4.(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巴彦淖尔市某中学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演讲活动,李逸同学积极参加,并收集了以下素材:
素材一: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此决定引起人大代表热烈的讨论。
素材二: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届人大依据宪法的精神召开,并依据宪法的宗旨和原则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了“民法典时代”。
素材三: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有权不可任性”,强调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的准则。
素材四:2016年12月4日,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揭晓,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专家韦健;义务坚持11年,推动陈满案平反的退休人员陈世蓉等榜上有名。
(1)请结合所学的相关知识,从上述各素材的角度,谈谈你对我国依法治国的理解。
(2)通过这次活动,李逸对“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李逸准备和同学们办一期主题板报,请你为他们推荐两条宣传标语。(不能用材料中的话)
二、试题分析
例1以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呈现,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载体,考查学生的识记能力。本题指向性强,答案明确,考生在掌握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分析材料内容,依据题意作答即可。
例2考查宪法的法律地位,考查学生对材料的分析概括能力。解答本题,抓住题中材料关键信息分析,联系教材知识概括即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例3以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呈现,以宪法知识为载体,重点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本题,在掌握有关宪法知识的基础上,分析材料内容,依据题意作答即可。第(1)问,考查有关宪法的内容,问题指向性强,答案明确,依据所学知识回答即可。①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②考查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③考查公民的人身自由权。④考查国家行政机关的有关知识,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第(2)问为实践探究题,学生要仔细分析题目要求,确定答题方向和范围,联系教材相关知识点规范准确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宪法是根本大法,我们要维护宪法的权威。结合实际生活,可从维护宪法的权威或增强宪法意识的角度来回答。
例4主要考查依法治国、宪法的有关知识。第(1)小题考查了学生对依法治国的理解,从依法治国的含义、意义、要求等角度作答即可。第(2)小题为开放性试题,写出的标语要有宣传性、号召性、鼓动性,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并将宪法的知识普及到人们的理念当中。如: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等等。
三、答题中考生出现的解题问题
分析考生作答涉及宪法、依法治国等知识的试题给出的答案,可以发现,一部分考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1.思路僵化。一些考生不能仔细审查问题,对概念理解不清,也没有掌握具体的解题方法。如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解释为民族关系、国家安全、基本路线、监督建议权等。这表明这部分学生在长期的同质试题训练中形成了惯性思维。这种思维是公式化和模式化的,忽略了对问题的解释。
2.能力异化。许多考生不能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视角解构和重构知识,给出的答案缺乏整体逻辑架构;回答问题时,不能结合所学知识回答设定的问题,只依靠材料来回答问题;解讀材料隐藏信息的能力不足,忽略了材料中某些关键词的价值。
3.表达“雾化”。少数考生无法根据题目要求准确引用材料,或引用材料过于简短,甚至不引用材料;有的考生在回答问题时,用词不准确,不知道用学科用语回答问题,或者表达意思不清,逻辑混乱等。
四、复习建议
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他们在大脑中建立对外部现实世界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对现实世界的框架、模型以及相关机制认识和理解,会对他们以后观察和理解事物产生影响。所以在面对比较复杂的主观性题目时,就需要我们针对问题回归到“原始点”,寻找解决问题的内在机理,从而指引我们构建思维通路、简化解决问题的过程。这种过程也被称为心智操作模式。以此模式为例,我们可将问题的解决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理解和描述:寻找相关信息和说明。例如,根据课程标准、考试说明等,考生需要提取反映依法治国、宪法的有效信息。这些信息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相关知识是一一匹配的。
2.寻求答案:进行原型匹配或创建新模板。此时,考生需要结合所给材料,将考点做结构化剖解。
3.执行指令或尝试某种解答:以最佳解决方案呈现问题信息。在这一步中考生要结合材料,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认识逻辑构建思路。
4.预估结果:在元认知的监控下对答案进行核查和补充。考生答题后应思考:有效信息提取全了吗?有没有隐性信息?信息与观点对应准确吗?解题思路合理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