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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名城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宁委发[2005]4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对全市义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