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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受教育者发展选择的多元化以及非综合性院校法学本科的生存危机和比较优势都要求非综合性院校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于“多样化准高级法律人才”,在通识教育基础上兼顾学生职业取向,走分类培养的发展之路,实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由大一统培养模式向特色教育转变,由单一质量标准向多样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