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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浙江和成都两种城乡商贸流通发展模式的分析发现,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政府主导经济的惯性使得我国城乡商贸流通发展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特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既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促进城乡商贸流通的快速发展,也需要通过市场运行过程中潜在的利益诱发和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的平衡发展。其中,政府作为推动力重点解决城乡商贸流通初始阶段的发展失衡、体制障碍和城乡不公平问题;而市场则重点解决城乡商贸流通发展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低和购买力差距等问题;随着城乡商贸流通的进一步发展,则应重点发挥政府与市场在统筹城乡商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