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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精神文化的得到极大提升的同时,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景观设计作为城市科学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热点研究对象,它不仅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更对城市高速、舒适、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的保障。本文首先从形式美定义入手,分析其功能价值来肯定在园林中的重要性,通过对称与均衡结合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对形式美法则的研究,最后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景观设计的关系,培养我们对形式变化的敏感性,以便创造出更多更美的景观。
关键词:形式美法则 马克思主义 景观设计
一、形式美法则在园林中的重要性
形式美规律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是一种内在的形式,是一切设计艺术的核心,是一切艺术流派的美学依据。在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中,形式要素被推到了较为重要的位置,只有正确掌握了形式美感要素才能把复杂多变的设计语言整合到形式表现中去。
(一)形式美定义
对于视觉艺术来说,所有被称为美的事物,都有一个可视的美的形象,而这种可视的美的形象所具有的形式构成了形式美。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艺术的形式美。美的艺术形式的继承、借鉴和革新、创造,往往同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
(二)形式美的组成要素
构成形式美的基本要素有点、线、面、体、质感、色彩等。园林空间是由若干造园要素组成的,包括自然地形地貌的应用、园路和场地的布置、水景与植物的搭配,假山和景观小品的设置等。这些要素区别又联系只有遵循形式美的基本原则,有机的组合成一个整体,才能创造出具有秩序并能给人以美感的园林空间。
(三)马克思主义与艺术形式美的联系
马克思重视艺术形式美,固然是由于他看到了艺术形式美的相对独立性和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审美价值,同时还因为他看到了美的艺术形式对艺术内容的依存性和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形式与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对哲学范畴,无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事物,都有存在着一定的形式内容,都是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体。在园林设计中内容是指构成园林的诸要素,如建筑,植物,凉亭,水体等。 形式是指对内容进行组合安排,使园林景观产生秩序美的各种关系。
二、对称与均衡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设计与建造是人们改造自然的一种实践活动,必须一方面遵循自然界内部发展规律,即规律性,另一方面,使人类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满足其自身生活的需要,即目的性。这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就是造园的基本原则。
对称与均衡是艺术形式美法则中在量上呈现的美。
1.定义:
对称:以一条线为中轴,形成左右或上下在量上的均等。他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学习对自身,对周围环境观察而获得的过滤,体现着事物自身结构的一种符合规律的存在方式。
均衡:对称的一种延伸,是事物的两部分在形体布局上不相等,但是双方在量山却大致相当,是一种不等形但等量的特殊形式对称。
2.对称与均衡的关系
对称是均衡的,但均衡不一定对称。对称与均衡是相对的,世界万物都在运动变化之中,对称与均衡给人以协调、安全的感觉。因此人们在设计中遵循这样的规律。对于平衡来说有两种模式:
对称均衡:景物以某轴线为中心,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取得左右或上下对称的形式,在心理学上表现为未定、庄重和理性。对称均衡在规则式园林中经常的被应用。西方园林所体现的是人工美,不仅布局对称、规则、严禁,就连花草都修的方方正正,从而体现一种几何图案美,因此在造园手法上更注重绝对均衡。
不对称均衡常给人以轻松、自由、活泼、变化的感觉,广泛应用于一般游憩性的自然式园林。中国古典园林讲求自然美,在构图中则更侧重于不絕对对称均衡。如对植是园林设计重植物种植常用手法,是指用两株树按照一定的轴线关系相互对称或均衡的种植方式,主要用于强调入口。在自然式园林种植中,对植是不绝对对称的,但是左右是均衡的。自然是对植是以主体景物中轴线为支点取得平衡关系,分布在构图中周线的两侧,与中轴线的垂直距离,大树要近,小树在远,利用不对称种植造型与环境恰当配合,显现出生动自由的感觉,在视觉上达到不对称的均衡。
3.对称与均衡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应用
任何事物的造型都表现为相对稳定的一种形态,而在各种复杂的形态中又体现出一定的形式美感,并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对称与均衡的关系。“对称与均衡”反映事物的两种状态即即静止与运动。事物是运动发展的,但是受重力作用又变现为相对静止。对称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均衡又具有相应的运动感。对称与均衡是静止和运动升华的一种形式美法则,凡是具有形式美感的事物都具有对称性与均衡性。
三、总结
“形式美是一种能够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世界万物都遵循着形式美原则,在园林设计中正确应用形式美法则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有在充分了解形式美法则运用的方法,加上更多的专业设计实践,不断拓展造园思路、提高创造力更对我们认识园林,把握设计规律,增强审美有着重要德指导作用。形式美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变化,经济政治文化不停形式美也随之改变,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顺应时代发展不断赋予园林设计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资料
[1] 邹敏贤. 马克思论艺术形式美[D], 2011.2
[2] 过园炯. 园林艺术.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
[3] 游环. 形式美法则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运用[J]. 现代园艺, 2011.9
[4] 王克祥. 形式美在现代城市广场设计中的运用初探[D]. 南京农业大学, 2010.
关键词:形式美法则 马克思主义 景观设计
一、形式美法则在园林中的重要性
形式美规律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是一种内在的形式,是一切设计艺术的核心,是一切艺术流派的美学依据。在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中,形式要素被推到了较为重要的位置,只有正确掌握了形式美感要素才能把复杂多变的设计语言整合到形式表现中去。
(一)形式美定义
对于视觉艺术来说,所有被称为美的事物,都有一个可视的美的形象,而这种可视的美的形象所具有的形式构成了形式美。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艺术的形式美。美的艺术形式的继承、借鉴和革新、创造,往往同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
(二)形式美的组成要素
构成形式美的基本要素有点、线、面、体、质感、色彩等。园林空间是由若干造园要素组成的,包括自然地形地貌的应用、园路和场地的布置、水景与植物的搭配,假山和景观小品的设置等。这些要素区别又联系只有遵循形式美的基本原则,有机的组合成一个整体,才能创造出具有秩序并能给人以美感的园林空间。
(三)马克思主义与艺术形式美的联系
马克思重视艺术形式美,固然是由于他看到了艺术形式美的相对独立性和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审美价值,同时还因为他看到了美的艺术形式对艺术内容的依存性和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形式与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对哲学范畴,无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事物,都有存在着一定的形式内容,都是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体。在园林设计中内容是指构成园林的诸要素,如建筑,植物,凉亭,水体等。 形式是指对内容进行组合安排,使园林景观产生秩序美的各种关系。
二、对称与均衡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设计与建造是人们改造自然的一种实践活动,必须一方面遵循自然界内部发展规律,即规律性,另一方面,使人类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满足其自身生活的需要,即目的性。这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就是造园的基本原则。
对称与均衡是艺术形式美法则中在量上呈现的美。
1.定义:
对称:以一条线为中轴,形成左右或上下在量上的均等。他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学习对自身,对周围环境观察而获得的过滤,体现着事物自身结构的一种符合规律的存在方式。
均衡:对称的一种延伸,是事物的两部分在形体布局上不相等,但是双方在量山却大致相当,是一种不等形但等量的特殊形式对称。
2.对称与均衡的关系
对称是均衡的,但均衡不一定对称。对称与均衡是相对的,世界万物都在运动变化之中,对称与均衡给人以协调、安全的感觉。因此人们在设计中遵循这样的规律。对于平衡来说有两种模式:
对称均衡:景物以某轴线为中心,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取得左右或上下对称的形式,在心理学上表现为未定、庄重和理性。对称均衡在规则式园林中经常的被应用。西方园林所体现的是人工美,不仅布局对称、规则、严禁,就连花草都修的方方正正,从而体现一种几何图案美,因此在造园手法上更注重绝对均衡。
不对称均衡常给人以轻松、自由、活泼、变化的感觉,广泛应用于一般游憩性的自然式园林。中国古典园林讲求自然美,在构图中则更侧重于不絕对对称均衡。如对植是园林设计重植物种植常用手法,是指用两株树按照一定的轴线关系相互对称或均衡的种植方式,主要用于强调入口。在自然式园林种植中,对植是不绝对对称的,但是左右是均衡的。自然是对植是以主体景物中轴线为支点取得平衡关系,分布在构图中周线的两侧,与中轴线的垂直距离,大树要近,小树在远,利用不对称种植造型与环境恰当配合,显现出生动自由的感觉,在视觉上达到不对称的均衡。
3.对称与均衡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应用
任何事物的造型都表现为相对稳定的一种形态,而在各种复杂的形态中又体现出一定的形式美感,并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对称与均衡的关系。“对称与均衡”反映事物的两种状态即即静止与运动。事物是运动发展的,但是受重力作用又变现为相对静止。对称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均衡又具有相应的运动感。对称与均衡是静止和运动升华的一种形式美法则,凡是具有形式美感的事物都具有对称性与均衡性。
三、总结
“形式美是一种能够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世界万物都遵循着形式美原则,在园林设计中正确应用形式美法则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有在充分了解形式美法则运用的方法,加上更多的专业设计实践,不断拓展造园思路、提高创造力更对我们认识园林,把握设计规律,增强审美有着重要德指导作用。形式美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变化,经济政治文化不停形式美也随之改变,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顺应时代发展不断赋予园林设计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资料
[1] 邹敏贤. 马克思论艺术形式美[D], 2011.2
[2] 过园炯. 园林艺术.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
[3] 游环. 形式美法则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运用[J]. 现代园艺, 2011.9
[4] 王克祥. 形式美在现代城市广场设计中的运用初探[D]. 南京农业大学,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