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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后的《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修改法》)与原法有哪些异同,突出了哪些重点,特别对进行股改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有何重要意义和启示呢?笔者认为,这个修改对商业银行意义重大,应予以高度重视,全面理解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