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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ITIO)改进了库存与物流分控管理的传统模式。该机制降低了网购运营成本,提高了整体系统的运行效率。而成本节约共享机制则是实现二者整合优化的有效途径。合理设计ITIO成本节约共享合同,有利于调动网购供应链参与方的合作积极性,实现多方合作共赢。在对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框架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基于共享节约机制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存在的难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合同
1引言
随着网购业务的快速发展,库存与物流分控管理模式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相反,库存与运输整合优化ITIO正在逐步成为电商的“青睐者”。在网购市场份额争夺中,除了天猫淘宝(外),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等众多电商企业,其物流分管的模式在汹涌订单高峰下变得不堪重负,以至于陷入顾客投诉、退货等不利局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网购供应链中供应商、零售商和物流商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不完善,包括库存与运输严重脱节的问题、订单信息与库存信息之间的不对称问题等,而其背后根源是缺少一套完善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机制。网购的主要成本即库存和物流,直接影响着电商行业的绩效。因此,要提高网购供应链效率,必须改变传统的库存与运输分控管理模式,做好库存与运输的整合优化,寻求实现二者整合优化的最佳途径,促进电商行业的更好发展。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做出了相应研究。lambe~,Cooeper和Pagh(2000)提出描述供应链整体的网络结构模型-Cooper模型,为供应链结构理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Cachon和ariviere(2003)首先建立了收益共享合同,并与价格折扣、数量折扣、回购等合同做了比较分析。YeZhou和JueZeng(2017)构建了促销环境下的在线购物的供应链企业信息化的网络均衡模型,并验证了该模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其次是国内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外,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袁庆达,游斌(2001)剖析了现代物流系统优化中存在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问题。但斌等(2007)设计了规避库存与运输冲突的共享节约合同,并用动态博弈模型验证了该合同的内在激励机制与主要性质。刘鹏飞和谢如鹤(2008)分析了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的库存运输整合收益。许传永(2009)以两层双渠道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优化理论讨论了双渠道供应链的库存优化与协调闭。葛显龙等(2014)从供应链集成的思想出发,联系库存优化与运输优化二者的内在关系,构建了库存与运输整合优化模型并对其进行了验证分析。王桦,李富昌(2015)构建了网购供应链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模型,并指出ITIO联合优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李富昌(2016)研究指出,信息共享有助于最优库存与运输最优化决策,增强整条供应链的竞争力。学者们已经对供应链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没有考虑共享节约合同与网购供应链ITIO的融合机制,也没有涉及到基于这种合作模式下的稳定性研究。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的合作稳定机制,并分析其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最后给出解决这些难题的合理化建议。
2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合作稳定机制
网購供应链模式的运营绩效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库存与运输管理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以及成本控制问题,而基于成本节约共享合同的ITIO联合优化模式不仅起到协调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匹配合作程度低等问题,而且也提供了一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途径。但成本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机制能否在长期供应链运营模式下持久稳定的运营下去,还要依赖于各参与方的努力程度和收益共享机制的健全程度,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建立了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的合作稳定机制,如图1所示。网购供应链各参与方之间以共享节约合同为约束机制,或者说在各个参与方之间建立关于努力成本与节约收益的影响机制。即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变量(努力成本,节约收益)都满足其函数约束机制时,其ITIO整合优化机制才是保持其长期合作的稳定机制选择。反之,合作期中断。要想维持合作,各参与方必然面临着努力成本的重新选择,直到各参与方选择的努力成本都满足该机制时,该合作稳定机制才能循环运作。
3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lTIO整合优化发展难题
3.1风险偏好程度对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1.1不同的风险偏好类型对ITIO共享节约产生不同的影响。网购供应链的参与者主要是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他们的风险偏好程度影响着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实施效果。接下来将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的风险偏好分为几个不同的组合,来分别探讨在这几个不同的风险偏好组合下,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整合优化机制的运行效果。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均是“经济人”且为风险中立者,则两者均会在自己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范围内选择以自己最大的努力程度去达到成本节约,继而可以分享共享节约合同所带来的收益,同时提高ITIO整体系统的绩效。显然这种情况下,是呈现正向影响;但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分别是风险(偏好一偏好)和(规避一规避)这两种极端组合,那么对于前者,参与方均会选择尝试付出努力,以期获得收益,带来正向影响,相反,后者则会带来负面影响。对其他参与者亦如此。以上这些组合类型都可以确定其对ITIO共享节约是正向或者负向影响,但如果两者分别是风险规避者和偏好者,则对ITIO共享节约是正向还是负向影响,我们很难确定。另外,供应商和物流商之间库存与运输的协调问题对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及效率也有较大影响。综上所述,运用假定分析,供应商与物流商在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中的风险偏好类型也直接决定着二者的努力程度及带来的效应。
3.1.2偏好和规避的程度是随机分布的,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偏好的类型决定风险偏好的正向或负向影响,整体上决定了影响方向。但深入分析每一种风险偏好或风险规避的程度,发现其对某种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比如说供应商和零售商二者的风险偏好组合是(偏好一偏好),假设供应商的偏好程度是90%,零售商的偏好程度是60%,在二者均选择努力而不是“搭便车”的情况下,显然在二者促进成本节约共享机制的过程中,二者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也是有区别的,即供应商付出的努力程度大于零售商付出的努力程度,则最终对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产生的正面影响必然小于两个风险偏好均是90%所产生的正面影响。其他风险偏好类型组合亦如此。另外,假设供应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80%,物流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50%,同样假定二者均选择努力而不是“搭便车”,在库存运输联合优化机制中供应商比物流商更愿意付出较多努力成本,当努力成本与节约收益不满足各参与方长期合作稳定机制时,机制无法长期运作,便会给库存运输联合优化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偏好和规避的程度是随机分布的,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3.1.3关于风险偏好、努力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仍然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类型组合是(偏好一偏好),但此时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的偏好程度均是90%,此时二者应该是以相同的努力程度去降低成本,分享收益,但由于努力程度一方面不太容易衡量,另一方面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不可能被对方知道,每一个参与者都期望在了解对方的风险偏好程度下,以期以最少的努力成本去获得更多的收益。同理,对于供应商与物流商,即使风险偏好类型确定,由于风险偏好和努力程度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者在共同促进库存运输联合优化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程度及带来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信息不对称对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也提出了难题。
3.2共享节约努力程度与收益共享的不匹配性
共享节约努力程度是一个不容易被衡量的变量,且是一个容易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因素。相对来说,收益共享机制一般会以合同的形式给定一个收益分配比例,因此,收益是一个容易衡量的变量。这两个变量不同的特性,在共享节约努力程度与收益共享之间容易产生不匹配的问题,比如说,如果双方都选择努力共享节约网购供应链成本,则能够节省费用,分享收益,增加利润;如果一方努力,而另一方利用其努力程度不易被衡量的“漏洞”,选择做免费搭便车者,则不能降低网购供应链成本,无法共享收益;根据逆向选择原理,最后双方稳定均衡极有可能是双方都不努力节约网购供应链成本。可简单用下面的博弈矩阵来解释,见表1。
3.3合作主导方侵占跟随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
ITIO整合优化的成本节约共享机制实施的最大难题即为网购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合作主导方与跟随方之间的共享节约收益的分配。ITIO动态联合优化中,拥有主导权的一方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决策。从这一点来说,合作主导方可能会利用主权优势侵占同其他跟随方分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另一方面,从合作主导方的角度,也许会利用“职权便利”以较小的努力成本来获取较大的共享节约收益份额,换句话说,容易使其成为“搭便车者”,间接地侵占了跟随方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在网购供应链ITIO联合优化中,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假设供应商经济实力较强,处于合作主导方地位,其他参与者是或大或小的合作跟随者。在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收益的机制下,供应商可能会做出以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抉择,而网店(零售商)则又会根据自己利益分配的多寡来付出相应的努力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合作主导方必然侵占跟随方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同时更会影响ITIO整合优化整体系统的效率。
3.4ITIO最优策略对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冲击
ITIO策略往往与参与方个体最优策略不一致。由于参与方现有运营模式和经营策略不一致,参与方员工可能会倾向抵制ITIO策略。ITIO动态联合优化机制不仅考虑整体效率,而且以降低供应链长期成本为目标;而参与方现有经营策略大多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短期运营模式。因此,ITIO最优策略的提出将会和参与方现有策略产生“利益相悖”的矛盾。比如,ITIO最优策略为提高整体供应链效率,建立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之间合理的库存分配比例,避免造成双方因库存仓储等问题造成的库存成本浪费;而对于供应商现有策略来说,供应商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倾向于向零售商大批量配送货物,这会导致零售商的库存成本增加。显然,这种做法不利于网购供应链整体系统成本减少、效率提高。因此,“利益相悖”问题可能会引发ITIO最优策略对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冲击。
3.5参与方理性程度对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的影响
关于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现有模型表明:在基于收益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中,制造商和零售商越努力,产品的零售价越低;制造商和零售商在ITIO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努力程度会优于分散优化模式下的最优努力程度;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最优利润大于分散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利润。因此,在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中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共享节约机制。一套完善的共享节约机制需要考虑诸如:合理设计联合优化的利润分配机制、各参与方努力程度的衡量、网购供应链信息安全问题、合作中信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需要各参与方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信息储备,即参与方要有足够的理性程度。
4基于共享節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发展建议
4.1由显示性偏好和ITIO总绩效评判参与方的风险偏好
首先,仔细分析参与方行为选择机制和路径,据此判断其在ITIO过程中的风险态度。即根据显示性偏好来间接判断参与方的风险态度,该经济学理论在ITIO整合优化的共享节约机制中表现为由参与方对共享节约机制的努力程度、策略选择等行为来评判参与方的风险偏好类型。其次,分析ITIO总绩效,将其与相应的ITIO期望绩效,风险中性条件下的绩效对比,据此得出参与方的风险类型。我们在衡量风险偏好程度和由风险偏好类型所产生的ITIO绩效时需要设定一个衡量标准,比如,以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类型组合(风险中立一中立)以及由这种组合所产生的ITIO绩效作为衡量标准,通过不断尝试确定其中一个风险偏好类型,变换另一个风险偏好类型组合得出相应的ITIO绩效,最后由ITIO绩效对比,确定相应绩效所对应的风险偏好类型。另外,ITIO是一个长期合作机制,在每一个阶段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风险程度也会发生变化,自然会引起参与方对其的风险偏好类型发生变化,故在ITIO长期合作过程中,要不断辨析参与方风险偏好程度,改进对参与方风险偏好程度的识别能力。
4.2进行长期合作,以化解合作期确定时的逆向选择问题
合作期确定时,逆向选择会导致ITIO合作稳定机制无法建立。假设ITIO中供应商与物流商进行博弈重复有限次数一比如说N个月,如果物流商是理性的,并且他相信供应商也是理性的,他就可以这样推理:“因为供应商可能采用“以牙还牙”策略,我(物流商)在第N个月之前不能降低努力成本,我应该在第N个月降低努力成本成为“搭便车者”,因为这样在最后一个月我(物流商)就能得到较大的利润,并且接着博弈就结束了,故供应商无法报复。”因而,供应商也在盘算,“我在第N个月之前不能降低努力成本,而在第N个月时降低努力成本。”可是物流商同样也会如此盘算,当然,供应商也会估计到这点,于是供应商会选择在第N-1个月降低努力成本,同理,物流商也会预测到,所以也会选择在第N-1个月降低努力成本,如此反复,结果就是双方每个月都会选择降低努力成本,都想成为“搭便车者”,整体效率并不会得到改善,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因此,在这个有限博弈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合作期的长短问题,如果合作期较长且不确定,则参与方不会贸然采取背德行为,可有效克服逆向选择问题。
4.3确保各方收益保证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并兼顾公平偏好
ITIO整合优化的成本节约共享机制实施的最大难题就是网购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合理设计共享节约合同,确保各方收益保证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并兼顾公平偏好。比如为确保各方收益共享,主导方可以就共享节约收益分配成立一个监督部门,以约束并更好地监督利益的分配问题。另外,关于激励相容约束方面,第一,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ITIO收益分配制度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ITIO各参与方联合优化的积极性,尤其是网店分享信息的积极性。第二,供应商要与网店(零售商)保持长期的双赢关系。在市场秩序日益规范的今天,零售商与供应商应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以合同方式安排双方的合作、交易,讲求诚信,不要追求片面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同时也是打造新型供零关系,实现供应商和零售商在市场中双赢的不二法门。
4.4将“利益相悖”转变“利益相向”有效化解联合优化的阻力
ITIO共享节约收益机制与各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利益相悖”是影响ITIO共享节约机制运行效率的主要因素。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将双方“利益相悖”转变成“利益相向”。通过建立参与方各成员收益与ITIO总收益挂钩机制确保各方收益,参与方收益与网购供应链ITIO总收益的挂钩可以有效解决二者“利益相悖”问题,从而可以更大程度地激励各参与方以最大努力程度去促进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运行,减少网购供应成本,提高整体系统效率。
4.5借助智能决策系统,消除参与方非理性
一套完善的ITIO共享节约机制要求各参与方拥有知识、能力、信息等的高储备。消除各参与方的非理性是我们可以由客观上努力做到的。首先,提高参与方知识和能力水平。各参与方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来共同成立一个关于推动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学习小组,不断学习,储备足够的知识、能力来共同出谋划策,研究可发展的对策。其次,可以借助现有信息系统的智能决策功能。因为信息系统开发了很多决策模块,这些决策模块可在参与方知识能力有限情况下,做出最优决策。另外,借助云服务,利用“互联网+”这一发展趋势,从互联网决策服务中获取对策建议,获得决策支持。
[关键词]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合同
1引言
随着网购业务的快速发展,库存与物流分控管理模式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相反,库存与运输整合优化ITIO正在逐步成为电商的“青睐者”。在网购市场份额争夺中,除了天猫淘宝(外),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等众多电商企业,其物流分管的模式在汹涌订单高峰下变得不堪重负,以至于陷入顾客投诉、退货等不利局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网购供应链中供应商、零售商和物流商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不完善,包括库存与运输严重脱节的问题、订单信息与库存信息之间的不对称问题等,而其背后根源是缺少一套完善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机制。网购的主要成本即库存和物流,直接影响着电商行业的绩效。因此,要提高网购供应链效率,必须改变传统的库存与运输分控管理模式,做好库存与运输的整合优化,寻求实现二者整合优化的最佳途径,促进电商行业的更好发展。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做出了相应研究。lambe~,Cooeper和Pagh(2000)提出描述供应链整体的网络结构模型-Cooper模型,为供应链结构理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Cachon和ariviere(2003)首先建立了收益共享合同,并与价格折扣、数量折扣、回购等合同做了比较分析。YeZhou和JueZeng(2017)构建了促销环境下的在线购物的供应链企业信息化的网络均衡模型,并验证了该模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其次是国内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外,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袁庆达,游斌(2001)剖析了现代物流系统优化中存在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问题。但斌等(2007)设计了规避库存与运输冲突的共享节约合同,并用动态博弈模型验证了该合同的内在激励机制与主要性质。刘鹏飞和谢如鹤(2008)分析了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的库存运输整合收益。许传永(2009)以两层双渠道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优化理论讨论了双渠道供应链的库存优化与协调闭。葛显龙等(2014)从供应链集成的思想出发,联系库存优化与运输优化二者的内在关系,构建了库存与运输整合优化模型并对其进行了验证分析。王桦,李富昌(2015)构建了网购供应链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模型,并指出ITIO联合优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李富昌(2016)研究指出,信息共享有助于最优库存与运输最优化决策,增强整条供应链的竞争力。学者们已经对供应链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没有考虑共享节约合同与网购供应链ITIO的融合机制,也没有涉及到基于这种合作模式下的稳定性研究。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的合作稳定机制,并分析其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最后给出解决这些难题的合理化建议。
2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合作稳定机制
网購供应链模式的运营绩效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库存与运输管理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以及成本控制问题,而基于成本节约共享合同的ITIO联合优化模式不仅起到协调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匹配合作程度低等问题,而且也提供了一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途径。但成本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机制能否在长期供应链运营模式下持久稳定的运营下去,还要依赖于各参与方的努力程度和收益共享机制的健全程度,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建立了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的合作稳定机制,如图1所示。网购供应链各参与方之间以共享节约合同为约束机制,或者说在各个参与方之间建立关于努力成本与节约收益的影响机制。即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变量(努力成本,节约收益)都满足其函数约束机制时,其ITIO整合优化机制才是保持其长期合作的稳定机制选择。反之,合作期中断。要想维持合作,各参与方必然面临着努力成本的重新选择,直到各参与方选择的努力成本都满足该机制时,该合作稳定机制才能循环运作。
3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lTIO整合优化发展难题
3.1风险偏好程度对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1.1不同的风险偏好类型对ITIO共享节约产生不同的影响。网购供应链的参与者主要是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他们的风险偏好程度影响着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实施效果。接下来将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的风险偏好分为几个不同的组合,来分别探讨在这几个不同的风险偏好组合下,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整合优化机制的运行效果。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均是“经济人”且为风险中立者,则两者均会在自己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范围内选择以自己最大的努力程度去达到成本节约,继而可以分享共享节约合同所带来的收益,同时提高ITIO整体系统的绩效。显然这种情况下,是呈现正向影响;但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分别是风险(偏好一偏好)和(规避一规避)这两种极端组合,那么对于前者,参与方均会选择尝试付出努力,以期获得收益,带来正向影响,相反,后者则会带来负面影响。对其他参与者亦如此。以上这些组合类型都可以确定其对ITIO共享节约是正向或者负向影响,但如果两者分别是风险规避者和偏好者,则对ITIO共享节约是正向还是负向影响,我们很难确定。另外,供应商和物流商之间库存与运输的协调问题对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及效率也有较大影响。综上所述,运用假定分析,供应商与物流商在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中的风险偏好类型也直接决定着二者的努力程度及带来的效应。
3.1.2偏好和规避的程度是随机分布的,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偏好的类型决定风险偏好的正向或负向影响,整体上决定了影响方向。但深入分析每一种风险偏好或风险规避的程度,发现其对某种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比如说供应商和零售商二者的风险偏好组合是(偏好一偏好),假设供应商的偏好程度是90%,零售商的偏好程度是60%,在二者均选择努力而不是“搭便车”的情况下,显然在二者促进成本节约共享机制的过程中,二者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也是有区别的,即供应商付出的努力程度大于零售商付出的努力程度,则最终对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产生的正面影响必然小于两个风险偏好均是90%所产生的正面影响。其他风险偏好类型组合亦如此。另外,假设供应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80%,物流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50%,同样假定二者均选择努力而不是“搭便车”,在库存运输联合优化机制中供应商比物流商更愿意付出较多努力成本,当努力成本与节约收益不满足各参与方长期合作稳定机制时,机制无法长期运作,便会给库存运输联合优化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偏好和规避的程度是随机分布的,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3.1.3关于风险偏好、努力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仍然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类型组合是(偏好一偏好),但此时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的偏好程度均是90%,此时二者应该是以相同的努力程度去降低成本,分享收益,但由于努力程度一方面不太容易衡量,另一方面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程度是不可能被对方知道,每一个参与者都期望在了解对方的风险偏好程度下,以期以最少的努力成本去获得更多的收益。同理,对于供应商与物流商,即使风险偏好类型确定,由于风险偏好和努力程度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者在共同促进库存运输联合优化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程度及带来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信息不对称对共享节约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也提出了难题。
3.2共享节约努力程度与收益共享的不匹配性
共享节约努力程度是一个不容易被衡量的变量,且是一个容易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因素。相对来说,收益共享机制一般会以合同的形式给定一个收益分配比例,因此,收益是一个容易衡量的变量。这两个变量不同的特性,在共享节约努力程度与收益共享之间容易产生不匹配的问题,比如说,如果双方都选择努力共享节约网购供应链成本,则能够节省费用,分享收益,增加利润;如果一方努力,而另一方利用其努力程度不易被衡量的“漏洞”,选择做免费搭便车者,则不能降低网购供应链成本,无法共享收益;根据逆向选择原理,最后双方稳定均衡极有可能是双方都不努力节约网购供应链成本。可简单用下面的博弈矩阵来解释,见表1。
3.3合作主导方侵占跟随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
ITIO整合优化的成本节约共享机制实施的最大难题即为网购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合作主导方与跟随方之间的共享节约收益的分配。ITIO动态联合优化中,拥有主导权的一方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决策。从这一点来说,合作主导方可能会利用主权优势侵占同其他跟随方分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另一方面,从合作主导方的角度,也许会利用“职权便利”以较小的努力成本来获取较大的共享节约收益份额,换句话说,容易使其成为“搭便车者”,间接地侵占了跟随方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在网购供应链ITIO联合优化中,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假设供应商经济实力较强,处于合作主导方地位,其他参与者是或大或小的合作跟随者。在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收益的机制下,供应商可能会做出以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抉择,而网店(零售商)则又会根据自己利益分配的多寡来付出相应的努力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合作主导方必然侵占跟随方对共享节约收益的份额,同时更会影响ITIO整合优化整体系统的效率。
3.4ITIO最优策略对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冲击
ITIO策略往往与参与方个体最优策略不一致。由于参与方现有运营模式和经营策略不一致,参与方员工可能会倾向抵制ITIO策略。ITIO动态联合优化机制不仅考虑整体效率,而且以降低供应链长期成本为目标;而参与方现有经营策略大多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短期运营模式。因此,ITIO最优策略的提出将会和参与方现有策略产生“利益相悖”的矛盾。比如,ITIO最优策略为提高整体供应链效率,建立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之间合理的库存分配比例,避免造成双方因库存仓储等问题造成的库存成本浪费;而对于供应商现有策略来说,供应商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倾向于向零售商大批量配送货物,这会导致零售商的库存成本增加。显然,这种做法不利于网购供应链整体系统成本减少、效率提高。因此,“利益相悖”问题可能会引发ITIO最优策略对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冲击。
3.5参与方理性程度对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的影响
关于网购供应链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现有模型表明:在基于收益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中,制造商和零售商越努力,产品的零售价越低;制造商和零售商在ITIO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努力程度会优于分散优化模式下的最优努力程度;基于共享节约合同的ITIO最优利润大于分散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利润。因此,在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中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共享节约机制。一套完善的共享节约机制需要考虑诸如:合理设计联合优化的利润分配机制、各参与方努力程度的衡量、网购供应链信息安全问题、合作中信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需要各参与方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信息储备,即参与方要有足够的理性程度。
4基于共享節约合同的网购供应链ITIO整合优化发展建议
4.1由显示性偏好和ITIO总绩效评判参与方的风险偏好
首先,仔细分析参与方行为选择机制和路径,据此判断其在ITIO过程中的风险态度。即根据显示性偏好来间接判断参与方的风险态度,该经济学理论在ITIO整合优化的共享节约机制中表现为由参与方对共享节约机制的努力程度、策略选择等行为来评判参与方的风险偏好类型。其次,分析ITIO总绩效,将其与相应的ITIO期望绩效,风险中性条件下的绩效对比,据此得出参与方的风险类型。我们在衡量风险偏好程度和由风险偏好类型所产生的ITIO绩效时需要设定一个衡量标准,比如,以供应商和网店(零售商)的风险偏好类型组合(风险中立一中立)以及由这种组合所产生的ITIO绩效作为衡量标准,通过不断尝试确定其中一个风险偏好类型,变换另一个风险偏好类型组合得出相应的ITIO绩效,最后由ITIO绩效对比,确定相应绩效所对应的风险偏好类型。另外,ITIO是一个长期合作机制,在每一个阶段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风险程度也会发生变化,自然会引起参与方对其的风险偏好类型发生变化,故在ITIO长期合作过程中,要不断辨析参与方风险偏好程度,改进对参与方风险偏好程度的识别能力。
4.2进行长期合作,以化解合作期确定时的逆向选择问题
合作期确定时,逆向选择会导致ITIO合作稳定机制无法建立。假设ITIO中供应商与物流商进行博弈重复有限次数一比如说N个月,如果物流商是理性的,并且他相信供应商也是理性的,他就可以这样推理:“因为供应商可能采用“以牙还牙”策略,我(物流商)在第N个月之前不能降低努力成本,我应该在第N个月降低努力成本成为“搭便车者”,因为这样在最后一个月我(物流商)就能得到较大的利润,并且接着博弈就结束了,故供应商无法报复。”因而,供应商也在盘算,“我在第N个月之前不能降低努力成本,而在第N个月时降低努力成本。”可是物流商同样也会如此盘算,当然,供应商也会估计到这点,于是供应商会选择在第N-1个月降低努力成本,同理,物流商也会预测到,所以也会选择在第N-1个月降低努力成本,如此反复,结果就是双方每个月都会选择降低努力成本,都想成为“搭便车者”,整体效率并不会得到改善,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因此,在这个有限博弈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合作期的长短问题,如果合作期较长且不确定,则参与方不会贸然采取背德行为,可有效克服逆向选择问题。
4.3确保各方收益保证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并兼顾公平偏好
ITIO整合优化的成本节约共享机制实施的最大难题就是网购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合理设计共享节约合同,确保各方收益保证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并兼顾公平偏好。比如为确保各方收益共享,主导方可以就共享节约收益分配成立一个监督部门,以约束并更好地监督利益的分配问题。另外,关于激励相容约束方面,第一,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ITIO收益分配制度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ITIO各参与方联合优化的积极性,尤其是网店分享信息的积极性。第二,供应商要与网店(零售商)保持长期的双赢关系。在市场秩序日益规范的今天,零售商与供应商应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以合同方式安排双方的合作、交易,讲求诚信,不要追求片面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同时也是打造新型供零关系,实现供应商和零售商在市场中双赢的不二法门。
4.4将“利益相悖”转变“利益相向”有效化解联合优化的阻力
ITIO共享节约收益机制与各参与方现有策略的“利益相悖”是影响ITIO共享节约机制运行效率的主要因素。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将双方“利益相悖”转变成“利益相向”。通过建立参与方各成员收益与ITIO总收益挂钩机制确保各方收益,参与方收益与网购供应链ITIO总收益的挂钩可以有效解决二者“利益相悖”问题,从而可以更大程度地激励各参与方以最大努力程度去促进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运行,减少网购供应成本,提高整体系统效率。
4.5借助智能决策系统,消除参与方非理性
一套完善的ITIO共享节约机制要求各参与方拥有知识、能力、信息等的高储备。消除各参与方的非理性是我们可以由客观上努力做到的。首先,提高参与方知识和能力水平。各参与方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来共同成立一个关于推动ITIO共享节约机制的学习小组,不断学习,储备足够的知识、能力来共同出谋划策,研究可发展的对策。其次,可以借助现有信息系统的智能决策功能。因为信息系统开发了很多决策模块,这些决策模块可在参与方知识能力有限情况下,做出最优决策。另外,借助云服务,利用“互联网+”这一发展趋势,从互联网决策服务中获取对策建议,获得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