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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个资源枯竭城市的发展战略更多的应当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明确自身优势,制定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时将资源考核纳入政绩考核的体系中来。
一、政策助力资源枯竭型城市
2001年国务院确定阜新为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2005年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将黑龙江伊春、大庆,吉林辽源确定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06年吉林白山、辽宁盘锦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08年,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振兴东北办上报,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确定。2009年3月,国务院批准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名单。近十年的实践探索,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全国“118座资源型城市”(王青云 2003)的无论从数量规模和面临困难的复杂性来看,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仍处在起步阶段。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07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针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出台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随后许多省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文件,比较典型的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白银市做好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转型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等。
扩大试点范围
如果以自然资源类型划分,对资源城市的试点从早期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如阜新、辽源、枣庄、孝义等,已逐步扩大到石油城市,如大庆、盘锦等,还有森工城市,如伊春、白山、阿尔山、五大连池,再到其他资源型城市试点——如灵宝(贵金属,黄金)、钟祥(非金属,磷)、景德镇(其他非金属,高岭土)、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开发区(稀有稀土,钼)、冷水江(有色金属,锑)等。
如果从地域来看,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扩大到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市。如图一:
明確工作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重大主题,随着国家发展的战略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推进,资源型城市面临的矛盾愈加尖锐,已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若干意见》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工作目标,明确2010年前,大多数资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设立专职机构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东北振兴司,并设立了资源型城市发展处,专门推动全国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这在国家机关机构设置中是第一次。各个资源型城市也先后为转型工作及项目安排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
二、“非持续性”到“可持续性”的时机把握与面临问题
资源枯竭城市,都曾经为共和国的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由于是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开采对象,必然面临资源枯竭那一天,“这个过程延续多久,根据可开采的资源量、年实际开采量和采收率决定,城市开采的资源不同,但是有一条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资源都在消耗枯竭,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资源枯竭规律(朱训 2005)。”这个规律即决定了资源型城市有着特殊的生命周期,同时也使得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产业、资源型企业有着互为依托,紧密关联的密切关系。这种相互纠结的关系,必须理顺才能令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从“资源转型”上升到“社会转型”的高度上来。
产业结构单一,城市人口规模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低,社会、人口问题压力大,经济增长缓慢,环境问题突出,成为许多资源型城市共同面临的巨大障碍。要解决从“非可持续”到“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转型时机的把握。我国大部分资源型城市处于资源产业成熟阶段,即在一段相对长的时间内资源产业仍处于支柱地位,此时推动转型无论从转型时间、转型成本和转型效益看,是较理想的转型时机。
摆脱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依赖
我国资源城市的产生带有突发性的特点,“我国绝大多数资源型城市是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基础上,由矿区演化而来,而非自然形成。通常是开发矿产资源的需要,使原来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或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骤然变成了一座城市。(王青云 2002)”资源城市工业独大,第三产业比重严重不足,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是造成城市经济增长动力单一,公共服务能力低下,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些城市,“由于资源开发导致资源型产业的发展迅速超过了其他产业发展的速度,使得资源型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逐步上升,资源型城市的特征也逐步凸显,城市性质也因此发生了变化,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源城市(吴奇修 2008)。”这类城市,如山西大同,新疆库尔勒,安徽铜陵,本来拥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但是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寻找新的城市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本质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城市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和畸形产业结构消除,使城市摆脱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依赖,从而增强城市可持续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由于资源城市产业较多的呈现为“超重性”(蔡,都阳2003):资源城市的产业在初期通常只为矿产开采业,随着矿山建设的发展,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能耗产业才能得到一定发展,产业的高级化进程缓慢。加上资源产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弹性小,占用资金多、从业人员多、产业退出的壁垒高、后期治理费用高,使得这个转型过程十分困难。
财政转移支付不能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转型所需的大量资金一直是困扰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问题。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资源城市的转型创造了巨大的条件。2007年的《若干意见》中就曾指出,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和原中央所属矿业、森工企业,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社会保障、生态、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欠账。在未来5年内,安排一部分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建设一批能够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项目。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实现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城区与矿(林)区、农村与城市、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今年国务院通过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明确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设立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设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安排部分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要求转型试点由市人民政府做好转型规划,提出转型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于政府资金有限,不可能为所有城市提供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已入选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的城市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政策机遇。而未列入名单的城市转型所需资金缺口仍很大,仍有许多资源型城市走进“资源丰富,经济贫困”的怪圈。国家扶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的重大项目,更是争的多给的少。目前通过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是资源型城市较普遍的做法。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面临国内、国外经济一体化和资源枯竭的严峻挑战(罗树青1997)”。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是保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我们看到,资源型城市的产业发展保持着固有的惯性,培育新兴产业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大,难以一蹴而就。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目的是打破资源城市单一的经济增长模式,帮助培育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供资源型城市选择的产业空间毕竟有限,即便在资金支持的确定条件下,充足的“转型”时间和产业发展机遇环境仍然不是所有城市都可以享受的。从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来讲,认真分析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其他资源型城市经验借鉴,构筑适合自己城市的特色产业发展战略,编制城市转型规划和工作办法,既是争取国家认可与支持的关键材料,又是城市对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和争取项目的重要依据,决定着转型工作的长期方向与思路,是每个资源型城市都要认真做好的功课。换言之,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案,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在内的国家政策支持应当成为城市(社会)转型开始的契机,而不是转型成功的“入场券”。
三、寻找可借鉴的经验:接续产业的选择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选址通常接近原料开采地,因矿兴城,产业布局分散,区位优势并不明显。而“良好的区位优势有助于资源型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多元化产业结构的形成;而缺乏区位优势的城市,产业结构较单一,城市规模也偏小(吴奇修 2003)。”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产业结构和城市规模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单纯扩大城市规模不能解决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从规模和类型上都多有不同,各个城市具体情况又是千差万别,保障资源枯竭城市实现资源合理优化和替代产业的有效协调发展,事关城市发展大计,政策大力支持创造了转型的机遇,各个城市面临更多的还有挑战。
从我国资源型城市的选择接续产业的实践来看,大体上采用四种方式,第一是延长传统产业链条,保持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和重视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创新;第二是大力推动第三产业(旅游业)发展为特点的“退二进三”,如河南焦作市;第三是以发展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为接续产业,如阜新市;第四是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城市,克服城市发展资源瓶颈。这些实践,为城市注入极大的活力。通常,资源城市产业转型包括两个过程,一个是衰退产业的替代过程,一个是新兴产业的导入过程。这两个过程既可以是相互独立的,又可能具有时间上的承接性。怎样将这两个过程有机结合,许多国外经验可供借鉴。
发达国家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虽然国外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也不尽相同,居民、企业、政府在转型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各有不同,但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资源型城市发展不能自然保证其稳定发展,资源储藏量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尽早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总结适合本国国情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战略迫在眉睫。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点借鉴:1.非常重视规划和政策指导的作用;2.资金和技术研发投入巨大,科研机构扶持力度大;3.重视微观企业内组织制度、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创新,更多的利用市场调节手段;4.重视培训和环保意识的教育;5.政府在转型中起主导作用,政府不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如表一)。
如果从国际经验来看,转型成功的案例通常是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实现的,但方式却有着很大的区别,国外的许多“转型”经验未必适合我国。首先是政府支持方式有区别,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城市的转型,政府给予更多的是解决企业迁移后的人口安置問题,我们往往是政府主导整个“转型”过程;其次国外资源城市的人口规模不像中国那么大,美国资源型(矿产)城市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万左右;第三,我国资源型城市问题伴随着国有大型企业的重组、改制问题,“转型”的社会成本巨大。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能照搬照抄。此外,我们也要杜绝不切实际的“大转型”概念,盲目开发旅游资源、盲目搞房地产开发、盲目,以转型的名义对城市其他资源的无序开发,实为对资源的又一次掠夺。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发展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而应该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应该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44个资源枯竭城市的发展战略更多的应当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明确自身优势,制定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时将资源考核纳入政绩考核的体系中来。战略设定突出强调产业可持续发展补偿机制建立。资源城市的文化提升和环境改造同样是资源城市成功转型的重要标志。
四、既要因地制宜,也要国家统筹规划
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从单个城市讲是一个典型的区域性问题,从整体看是关乎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第一、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实践,对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而未列入国家扶持的资源型城市仍面临转型的困境。
经验表明,没有政策的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将困难重重。原金昌市市委书记李建华曾经讲到:“单靠资源枯竭型城市自身的力量无法改变发展落后的面貌,都需要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对于国家来讲,对这些城市的扶持,实际上是对这些城市过去对国家贡献的一种合理的补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原则。”因此,国家要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本世纪影响我国发展的特殊问题来制定相应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大政策等的扶持力度。
对于没有列入资源枯竭城市的城市,同样要积极制定转型规划,争取主动。在转型规划中要运用新的系统观、经济观、价值观和消费观。新的系统观包括两个方面内涵:一是规划中,将人作为环境、社会系统的子系统,而不是独立于环境社会之外;二是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各项规划和具体实践。新的经济观是指经济发展不但要考虑工程承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力和社会转型目标的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会带动社会结构转换、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其目标应当是重视就业、教育、医疗服务、环境质量等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的价值观是指,在利用资源的同时要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能力,更加重视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能力。新的消费观是指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一次性消费,提倡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
一、政策助力资源枯竭型城市
2001年国务院确定阜新为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2005年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将黑龙江伊春、大庆,吉林辽源确定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06年吉林白山、辽宁盘锦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08年,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振兴东北办上报,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确定。2009年3月,国务院批准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名单。近十年的实践探索,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全国“118座资源型城市”(王青云 2003)的无论从数量规模和面临困难的复杂性来看,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仍处在起步阶段。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07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针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出台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随后许多省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文件,比较典型的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白银市做好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转型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等。
扩大试点范围
如果以自然资源类型划分,对资源城市的试点从早期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如阜新、辽源、枣庄、孝义等,已逐步扩大到石油城市,如大庆、盘锦等,还有森工城市,如伊春、白山、阿尔山、五大连池,再到其他资源型城市试点——如灵宝(贵金属,黄金)、钟祥(非金属,磷)、景德镇(其他非金属,高岭土)、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开发区(稀有稀土,钼)、冷水江(有色金属,锑)等。
如果从地域来看,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扩大到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市。如图一:
明確工作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重大主题,随着国家发展的战略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推进,资源型城市面临的矛盾愈加尖锐,已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若干意见》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工作目标,明确2010年前,大多数资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设立专职机构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东北振兴司,并设立了资源型城市发展处,专门推动全国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这在国家机关机构设置中是第一次。各个资源型城市也先后为转型工作及项目安排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
二、“非持续性”到“可持续性”的时机把握与面临问题
资源枯竭城市,都曾经为共和国的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由于是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开采对象,必然面临资源枯竭那一天,“这个过程延续多久,根据可开采的资源量、年实际开采量和采收率决定,城市开采的资源不同,但是有一条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资源都在消耗枯竭,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资源枯竭规律(朱训 2005)。”这个规律即决定了资源型城市有着特殊的生命周期,同时也使得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产业、资源型企业有着互为依托,紧密关联的密切关系。这种相互纠结的关系,必须理顺才能令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从“资源转型”上升到“社会转型”的高度上来。
产业结构单一,城市人口规模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低,社会、人口问题压力大,经济增长缓慢,环境问题突出,成为许多资源型城市共同面临的巨大障碍。要解决从“非可持续”到“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转型时机的把握。我国大部分资源型城市处于资源产业成熟阶段,即在一段相对长的时间内资源产业仍处于支柱地位,此时推动转型无论从转型时间、转型成本和转型效益看,是较理想的转型时机。
摆脱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依赖
我国资源城市的产生带有突发性的特点,“我国绝大多数资源型城市是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基础上,由矿区演化而来,而非自然形成。通常是开发矿产资源的需要,使原来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或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骤然变成了一座城市。(王青云 2002)”资源城市工业独大,第三产业比重严重不足,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是造成城市经济增长动力单一,公共服务能力低下,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些城市,“由于资源开发导致资源型产业的发展迅速超过了其他产业发展的速度,使得资源型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逐步上升,资源型城市的特征也逐步凸显,城市性质也因此发生了变化,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源城市(吴奇修 2008)。”这类城市,如山西大同,新疆库尔勒,安徽铜陵,本来拥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但是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寻找新的城市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本质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城市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和畸形产业结构消除,使城市摆脱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依赖,从而增强城市可持续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由于资源城市产业较多的呈现为“超重性”(蔡,都阳2003):资源城市的产业在初期通常只为矿产开采业,随着矿山建设的发展,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能耗产业才能得到一定发展,产业的高级化进程缓慢。加上资源产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弹性小,占用资金多、从业人员多、产业退出的壁垒高、后期治理费用高,使得这个转型过程十分困难。
财政转移支付不能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转型所需的大量资金一直是困扰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问题。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资源城市的转型创造了巨大的条件。2007年的《若干意见》中就曾指出,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和原中央所属矿业、森工企业,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社会保障、生态、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欠账。在未来5年内,安排一部分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建设一批能够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项目。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实现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城区与矿(林)区、农村与城市、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今年国务院通过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明确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设立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设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安排部分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要求转型试点由市人民政府做好转型规划,提出转型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于政府资金有限,不可能为所有城市提供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已入选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的城市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政策机遇。而未列入名单的城市转型所需资金缺口仍很大,仍有许多资源型城市走进“资源丰富,经济贫困”的怪圈。国家扶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的重大项目,更是争的多给的少。目前通过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是资源型城市较普遍的做法。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面临国内、国外经济一体化和资源枯竭的严峻挑战(罗树青1997)”。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是保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我们看到,资源型城市的产业发展保持着固有的惯性,培育新兴产业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大,难以一蹴而就。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目的是打破资源城市单一的经济增长模式,帮助培育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供资源型城市选择的产业空间毕竟有限,即便在资金支持的确定条件下,充足的“转型”时间和产业发展机遇环境仍然不是所有城市都可以享受的。从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来讲,认真分析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其他资源型城市经验借鉴,构筑适合自己城市的特色产业发展战略,编制城市转型规划和工作办法,既是争取国家认可与支持的关键材料,又是城市对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和争取项目的重要依据,决定着转型工作的长期方向与思路,是每个资源型城市都要认真做好的功课。换言之,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案,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在内的国家政策支持应当成为城市(社会)转型开始的契机,而不是转型成功的“入场券”。
三、寻找可借鉴的经验:接续产业的选择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选址通常接近原料开采地,因矿兴城,产业布局分散,区位优势并不明显。而“良好的区位优势有助于资源型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多元化产业结构的形成;而缺乏区位优势的城市,产业结构较单一,城市规模也偏小(吴奇修 2003)。”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产业结构和城市规模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单纯扩大城市规模不能解决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从规模和类型上都多有不同,各个城市具体情况又是千差万别,保障资源枯竭城市实现资源合理优化和替代产业的有效协调发展,事关城市发展大计,政策大力支持创造了转型的机遇,各个城市面临更多的还有挑战。
从我国资源型城市的选择接续产业的实践来看,大体上采用四种方式,第一是延长传统产业链条,保持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和重视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创新;第二是大力推动第三产业(旅游业)发展为特点的“退二进三”,如河南焦作市;第三是以发展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为接续产业,如阜新市;第四是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城市,克服城市发展资源瓶颈。这些实践,为城市注入极大的活力。通常,资源城市产业转型包括两个过程,一个是衰退产业的替代过程,一个是新兴产业的导入过程。这两个过程既可以是相互独立的,又可能具有时间上的承接性。怎样将这两个过程有机结合,许多国外经验可供借鉴。
发达国家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虽然国外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也不尽相同,居民、企业、政府在转型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各有不同,但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资源型城市发展不能自然保证其稳定发展,资源储藏量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尽早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总结适合本国国情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战略迫在眉睫。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点借鉴:1.非常重视规划和政策指导的作用;2.资金和技术研发投入巨大,科研机构扶持力度大;3.重视微观企业内组织制度、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创新,更多的利用市场调节手段;4.重视培训和环保意识的教育;5.政府在转型中起主导作用,政府不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如表一)。
如果从国际经验来看,转型成功的案例通常是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实现的,但方式却有着很大的区别,国外的许多“转型”经验未必适合我国。首先是政府支持方式有区别,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城市的转型,政府给予更多的是解决企业迁移后的人口安置問题,我们往往是政府主导整个“转型”过程;其次国外资源城市的人口规模不像中国那么大,美国资源型(矿产)城市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万左右;第三,我国资源型城市问题伴随着国有大型企业的重组、改制问题,“转型”的社会成本巨大。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能照搬照抄。此外,我们也要杜绝不切实际的“大转型”概念,盲目开发旅游资源、盲目搞房地产开发、盲目,以转型的名义对城市其他资源的无序开发,实为对资源的又一次掠夺。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发展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而应该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应该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44个资源枯竭城市的发展战略更多的应当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明确自身优势,制定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时将资源考核纳入政绩考核的体系中来。战略设定突出强调产业可持续发展补偿机制建立。资源城市的文化提升和环境改造同样是资源城市成功转型的重要标志。
四、既要因地制宜,也要国家统筹规划
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从单个城市讲是一个典型的区域性问题,从整体看是关乎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第一、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实践,对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而未列入国家扶持的资源型城市仍面临转型的困境。
经验表明,没有政策的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将困难重重。原金昌市市委书记李建华曾经讲到:“单靠资源枯竭型城市自身的力量无法改变发展落后的面貌,都需要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对于国家来讲,对这些城市的扶持,实际上是对这些城市过去对国家贡献的一种合理的补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原则。”因此,国家要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本世纪影响我国发展的特殊问题来制定相应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大政策等的扶持力度。
对于没有列入资源枯竭城市的城市,同样要积极制定转型规划,争取主动。在转型规划中要运用新的系统观、经济观、价值观和消费观。新的系统观包括两个方面内涵:一是规划中,将人作为环境、社会系统的子系统,而不是独立于环境社会之外;二是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各项规划和具体实践。新的经济观是指经济发展不但要考虑工程承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力和社会转型目标的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会带动社会结构转换、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其目标应当是重视就业、教育、医疗服务、环境质量等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的价值观是指,在利用资源的同时要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能力,更加重视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能力。新的消费观是指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一次性消费,提倡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