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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合格的rn施工图的法定效力rn“建设部134号令”中只明确了“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13号部令”第三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法定效力得到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