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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甘肃省现有农村人口1900万,城镇化水平不足30%,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67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4∶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不会有全省的全面小康。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扶持下,甘肃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中央的精神和甘肃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苦干实干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全省总体上已实现温饱的同时,河西和沿黄灌区有22个县(区)、420万农村人口基本实现了初级小康。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甘肃省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村产业开发、特色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甘肃省农村小康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近年来,甘肃通过实施“六小工程”、以工代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移民易地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和“三北” 工程等,使全省农村大部分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但由于投资管理分散,形不成合力,也暴露出整体成效不明显和农村基础设施功能不配套的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在认真分析省情的基础上,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定从2003年开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启动实施“农村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
3年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直13个部门陆续对全省确定先期实施的117个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并选择东部的泾川县和西部的临泽县作为整县推进的试点县。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共有六项主要内容,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开发、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基层政权建设。在实践中,基层干部群众将其概括简化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用能循环化、农产品无公害化、用水洁净自来化、看病教育就地化、电视电话入户化、村民言行文明化、村内管理民主化的“十化小康村”。
全省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批复总投资28.5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4.3 亿元,其中整合各类政府支农投资1亿元。完成小型水利工程652处,建设农村道路556公里,建设和改造基本农田4.2万亩,造林4.1万亩,解决农村安全饮水7634户,建设农村沼气6262户,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新建和整修农村住宅6036户,建设学校30所,村委会及文化室35处,卫生所28处。新建养畜暖棚2575座,养牛8654头,养羊43197只,蔬菜温室大棚1287座,种植各类经济林果6105亩,兴办企业57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市场10处。
(二)
今年,我们对全省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大量调研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根据“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围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从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甘肃省农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了小康村建设的参考标准,并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执行。
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小康建设,目前虽然刚刚起步,但通过省上指导和市县实践,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比较可行的路子。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点: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由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基本工作单元,同时在经济协作组织的建立过程中可能要打破现有行政村的行政界线,需要将方方面面的资源、资金、技术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领导机构,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统筹协调。做到省、市、县指导协调,乡镇精心组织,村委会具体实施。
二是坚持科学求实。小康村建设必须结合当地自然和发展条件,坚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的要求,把优先解决各地小康村发展中最紧迫的问题放在首位,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和相互攀比。
三是尊重村民意愿。抓住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转变工作方式。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县上部门的帮助下,由示范村提出建设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过去的“要我建”变为现在的“我要建”,切实调动了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四是整合支农投资。省上通过部门联合审查村建设方案,制定计划,加强协调等措施,搭建“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平台,为县级整合各类支农投资创造条件。各县按照投资渠道不变和同等优先的原则,依据小康村建设方案,把政府的补助和扶持与群众投资投劳结合起来,突出整体成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适时对全省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一是以县为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我们已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纳入了全省“十一五”规划,同时,从2006年起,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农村生态文明小康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小康村建设。
二是总结经验,完善标准。对已经实施的小康示范村工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进一步总结建设经验,完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为下一步制定详细规划和在全省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三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将目前已批准的117个示范村作为建设重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分步实施,最终实现全省农村全面小康。
四是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甘肃省地域差异比较大,各个地方的产业特色比较明显,因此,在小康村建设中不能搞单一模式,必须“各打各的优势牌,各走各的特色路”。
五是拓宽思路,创新机制。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种新探索,在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必须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创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利益机制、设施管理和运行机制。
甘肃省现有农村人口1900万,城镇化水平不足30%,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67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4∶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不会有全省的全面小康。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扶持下,甘肃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中央的精神和甘肃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苦干实干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全省总体上已实现温饱的同时,河西和沿黄灌区有22个县(区)、420万农村人口基本实现了初级小康。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甘肃省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村产业开发、特色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甘肃省农村小康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近年来,甘肃通过实施“六小工程”、以工代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移民易地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和“三北” 工程等,使全省农村大部分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但由于投资管理分散,形不成合力,也暴露出整体成效不明显和农村基础设施功能不配套的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在认真分析省情的基础上,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定从2003年开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启动实施“农村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
3年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直13个部门陆续对全省确定先期实施的117个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并选择东部的泾川县和西部的临泽县作为整县推进的试点县。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共有六项主要内容,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开发、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基层政权建设。在实践中,基层干部群众将其概括简化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用能循环化、农产品无公害化、用水洁净自来化、看病教育就地化、电视电话入户化、村民言行文明化、村内管理民主化的“十化小康村”。
全省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批复总投资28.5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4.3 亿元,其中整合各类政府支农投资1亿元。完成小型水利工程652处,建设农村道路556公里,建设和改造基本农田4.2万亩,造林4.1万亩,解决农村安全饮水7634户,建设农村沼气6262户,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新建和整修农村住宅6036户,建设学校30所,村委会及文化室35处,卫生所28处。新建养畜暖棚2575座,养牛8654头,养羊43197只,蔬菜温室大棚1287座,种植各类经济林果6105亩,兴办企业57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市场10处。
(二)
今年,我们对全省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大量调研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根据“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围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从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甘肃省农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了小康村建设的参考标准,并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执行。
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小康建设,目前虽然刚刚起步,但通过省上指导和市县实践,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比较可行的路子。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点: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由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基本工作单元,同时在经济协作组织的建立过程中可能要打破现有行政村的行政界线,需要将方方面面的资源、资金、技术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领导机构,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统筹协调。做到省、市、县指导协调,乡镇精心组织,村委会具体实施。
二是坚持科学求实。小康村建设必须结合当地自然和发展条件,坚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的要求,把优先解决各地小康村发展中最紧迫的问题放在首位,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和相互攀比。
三是尊重村民意愿。抓住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转变工作方式。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县上部门的帮助下,由示范村提出建设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过去的“要我建”变为现在的“我要建”,切实调动了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四是整合支农投资。省上通过部门联合审查村建设方案,制定计划,加强协调等措施,搭建“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平台,为县级整合各类支农投资创造条件。各县按照投资渠道不变和同等优先的原则,依据小康村建设方案,把政府的补助和扶持与群众投资投劳结合起来,突出整体成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适时对全省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一是以县为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我们已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纳入了全省“十一五”规划,同时,从2006年起,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农村生态文明小康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小康村建设。
二是总结经验,完善标准。对已经实施的小康示范村工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进一步总结建设经验,完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为下一步制定详细规划和在全省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三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将目前已批准的117个示范村作为建设重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分步实施,最终实现全省农村全面小康。
四是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甘肃省地域差异比较大,各个地方的产业特色比较明显,因此,在小康村建设中不能搞单一模式,必须“各打各的优势牌,各走各的特色路”。
五是拓宽思路,创新机制。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种新探索,在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必须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创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利益机制、设施管理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