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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泰州市856家餐饮单位的实施情况。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20%的餐饮单位,按照《规范》的要求,自行设计评分表,分硬件设施到位情况与软件管理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硬件设施全部到位、软件管理分达到75分及以上为达标线。结果经营面积在500m^2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达标率在80,0%以上,而低于150m^2的小型餐饮单位的达标率仅为61,2%,二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低于500m^2的中小型餐饮单位,尤其是低于150m^2的小型餐饮单位是《规范》推行的难点。不达标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