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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胡适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最重要的人之一。陈独秀在蔡元培去世之后曾发表感言:“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陈独秀:《蔡孑民先生逝世感言》)
在很多人的眼中,胡适是五四运动的领导人,胡适自己却说:五四运动不是我胡适之搞出来的。因为事实很清楚,“五四”当天,胡适不在北京,他在上海招待从美国来华的杜威博士。直到5日,他才知道北京起了极大风潮。如果“五四运动”就指1919年5月4日当天的话,胡适确实是没有参与。但我们要明白,“五四运动”这个名词并不单指5月4日那天的北京学生游行示威事件。
众所周知,五四运动得名于1919年5月4日由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引发的学生游行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的半个月内,人们对它并没有统一的称呼,一般把它称为“学生事件”“五月四日之事”“四日事件”“四日的示威事件”等。当年5月18、19日,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前后发表的《罢课宣言》与《上大总统书》,首次使用了“五四运动”这一概念。此后,“五四运动”这一概念开始被广泛使用。不过,一直到中国外交代表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和约成功,人们对“五四运动”概念的使用仍仅指5月4日事件。1919年下半年,“五四”的外延开始扩大为五六月间的群众运动。1919年7月,蔡晓舟、杨亮功一同编写的《五四》一书,其所用“五四运动”的涵义就不止“五四”当日,而包括了自5月4日示威游行至6月初政府之大拘捕、各地三罢斗争及对曹汝霖等3人的罢免、6月中旬全国学生联合会成立等内容。
目前已很难考证,究竟是何时开始又出现了广义五四运动之说,即扩大为不仅包括由学生、知识分子与其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政治活动,而且还包括五四事件前后主要由知识分子发动和领导的新文学、新思潮运动。这样,五四运动就主要由两部分内容组成,即1919年的群众爱国运动与前后为期数年的新文化运动。
我们只要把“五四运动”放宽到6月,就会发现胡适在这场运动中是相当活跃的。翻检史料,我们会发现胡适主要做了以下四件事:
一、维持北大: 5月8日,胡适从上海赶回了北京。当时校长蔡元培留下“杀君马者道旁儿”的字条辞职离京,校事暂交原工科学长温宗禹署理。但当时北大工科势弱,部分教员对温并不信任。5月13日晚,北大评议会和教授会召开联席会议,商量维持学校办法,温宗禹、沈尹默、胡适等到会。会议决定由评议会、教授会各举三人协助温宗禹主持校务。评议会推举了王建祖、张大椿、胡适,教授会推举了黄右昌、俞同奎、沈尹默。六三事件发生后,北大教职员会决议,将王建祖驱逐出学界,继而温宗禹离校赴津,校务由其他五人轮流主持。由于胡适在教员中素有威望,在蔡元培校长离校期间,实际上是胡适在主持大局。当年6月,和蔡元培同在杭州的蒋梦麟致函胡适,表示蔡校长对于胡适尽力维持北大是十分感激的。
二、声援学生:1919年6月3日,北洋政府开始大肆逮捕爱国学生,连北京大学部分校舍也成为临时监狱。6月4日,胡适借了一张有京师警察厅的执照,走进学生第一监狱,也就是北大的法科,探望了被捕的学生。胡适注意到有的学生病倒了,有的学生还没有吃饭,就请北大的一班教职员买了面包送到监狱。之后,他写信给上海《时事新报》主编张东荪,以平实冷静的笔调介绍了学生们在监狱里的情况,被《时事新报》以《北京学生受辱记——大学教授胡适之先生来函》为题刊登在6月8日该报的头版头条。文中充满对学生的同情,对北洋政府的愤慨及蔑视。
三、营救陈独秀:出于对爱国学生的声援,陈独秀撰写了一份名为《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向政府提出“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免除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等5条要求。陈独秀请胡适将这份宣言译成英文,并自己出资印刷。据胡适回忆,6月11日,陈独秀与胡适、高一涵一起在北京城南“新世界”喝茶聊天,陈独秀从口袋里取出《北京市民宣言》向其他桌子上散发。过了一会儿,胡适和高一涵就回家了,陈独秀单独留下继续散发传单,随即被警察逮捕了。
陈独秀被捕的事,胡适直到当天半夜才知道,他立即利用自己的声望和影响,通过在京皖籍知名人士,四方奔走,对其进行营救。当时警察总监为安徽人吴炳湘,胡适向其递上保释呈稿,表示无论陈独秀平素言论主张是否适当,其用意无非基于书生爱国,请警察厅本着爱护士林的精神,交保释放陈独秀。在胡适等人的努力下,陈独秀终于在1919年9月间被释放出狱。
四、接编《每周评论》:1918年11月,陈独秀召集李大钊等《新青年》同人创办了点评时政的报纸《每周评论》。当时胡适抱定“要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的决心,对政治不感兴趣,为《每周评论》撰的稿,都是关于思想与文艺的,比如诗歌《奔丧到家》,翻译小说《爱情与面包》等。陈独秀被捕以后,胡适出面在六味斋招待周作人等12人,商议《每周评论》善后事,商议结果,继续出版28号,由胡适代行编辑。胡适延续《每周评论》之前的立场,抨击政府对爱国人士的镇压,赞颂陈独秀不惧入狱的革命行为。1919年6月28日,中国专使最终没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胡适在《每周评论》上撰文指出,这要归功于“五四运动”和“六五运动”。(胡适《七千个电报》)
胡适自己在五四运动后的40多年中,以亲历者的姿态发表和撰写了大量的关于五四运动的谈话、演讲和纪念文章。值得玩味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胡适对于“五四”前因后果的叙述虽然是基本一致的,但对五四运动的评价却会发生些许的变化。
1920年五四运动一周年的时候,胡适和蒋梦麟联名发表文章——《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文章首先肯定“五四”学生运动的五大成绩,即“引起学生主动负责的精神”“引起学生对于社会国家的兴趣”“引出学生的作文演说的能力、组织能力、办事能力”“使学生增加团体生活的经验”“引起许多学生求知识的欲望”。文章认为学生运动的发生是“变态的社会里一种不可免的现象”。另一方面,文章也指出学生运动“是很不经济的不幸事”,罢课的损失包括:“养成依赖群众的恶心理”“养成逃学的恶习惯”“养成无意识的行为的恶习惯,把罢课当成平常事”。因此,胡、蒋两人对于学生的希望是“从今以后要注意课堂里、操场上、课余时间里的学生生活;只有这种学生活动是能持久又最有功效的学生运动”。
1928年5月4日,正当国民革命军节节胜利,北洋政府即将垮台的时候,胡适应邀去上海光华大学发表演说。胡适在此演讲中承认:我与五四运动是有关系的人。他首先向听众介绍了五四运动的背景和经过,然后再分析它的影响和意义。胡适认为,五四运动除直接导致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并最终解决了“山东问题”外,其间接影响主要有“引起学生注意政事”“学生界出版物增加”“提倡平民教育”“劳工运动开始”“妇女地位提高”“政党注意吸收青年为骨干”等。在这篇演讲中,胡适认为学生干政有其合理性,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中年人不能把政治干好,青年学生断不能忍心不管。
1935年5月,为纪念被时人冷淡的“五四”,胡适接连发表了《纪念“五四”》和《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两文。在《纪念“五四”》一文中,他回顾了“五四”运动的经过,对新文化运动如何由文化思想层面衍及政治层面的原初动力做了解释,得出五四运动“有赖于思想变化”的结论。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一文中,胡适认为“五四”运动的意义是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使得个人解放,个人解放产出的政治哲学是所谓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
20世纪50年代以后,胡适重新反省五四运动。胡适晚年在口述自传中用整整三章的篇幅叙述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历史。与前两个阶段不同,在这里他将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区别开来。关于新文化运动,胡适给其一个特定名称——“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关于“五四”运动,胡适虽然肯定了“这项学生自发的爱国运动的成功”完成了两项伟大的政治收获,但以他所说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这个文化运动的观点来看,“实是这整个文化运动中的,一项历史性的政治干扰。它把一个文化运动转变成一个政治运动”。
在很多人的眼中,胡适是五四运动的领导人,胡适自己却说:五四运动不是我胡适之搞出来的。因为事实很清楚,“五四”当天,胡适不在北京,他在上海招待从美国来华的杜威博士。直到5日,他才知道北京起了极大风潮。如果“五四运动”就指1919年5月4日当天的话,胡适确实是没有参与。但我们要明白,“五四运动”这个名词并不单指5月4日那天的北京学生游行示威事件。
众所周知,五四运动得名于1919年5月4日由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引发的学生游行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的半个月内,人们对它并没有统一的称呼,一般把它称为“学生事件”“五月四日之事”“四日事件”“四日的示威事件”等。当年5月18、19日,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前后发表的《罢课宣言》与《上大总统书》,首次使用了“五四运动”这一概念。此后,“五四运动”这一概念开始被广泛使用。不过,一直到中国外交代表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和约成功,人们对“五四运动”概念的使用仍仅指5月4日事件。1919年下半年,“五四”的外延开始扩大为五六月间的群众运动。1919年7月,蔡晓舟、杨亮功一同编写的《五四》一书,其所用“五四运动”的涵义就不止“五四”当日,而包括了自5月4日示威游行至6月初政府之大拘捕、各地三罢斗争及对曹汝霖等3人的罢免、6月中旬全国学生联合会成立等内容。
目前已很难考证,究竟是何时开始又出现了广义五四运动之说,即扩大为不仅包括由学生、知识分子与其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政治活动,而且还包括五四事件前后主要由知识分子发动和领导的新文学、新思潮运动。这样,五四运动就主要由两部分内容组成,即1919年的群众爱国运动与前后为期数年的新文化运动。
我们只要把“五四运动”放宽到6月,就会发现胡适在这场运动中是相当活跃的。翻检史料,我们会发现胡适主要做了以下四件事:
一、维持北大: 5月8日,胡适从上海赶回了北京。当时校长蔡元培留下“杀君马者道旁儿”的字条辞职离京,校事暂交原工科学长温宗禹署理。但当时北大工科势弱,部分教员对温并不信任。5月13日晚,北大评议会和教授会召开联席会议,商量维持学校办法,温宗禹、沈尹默、胡适等到会。会议决定由评议会、教授会各举三人协助温宗禹主持校务。评议会推举了王建祖、张大椿、胡适,教授会推举了黄右昌、俞同奎、沈尹默。六三事件发生后,北大教职员会决议,将王建祖驱逐出学界,继而温宗禹离校赴津,校务由其他五人轮流主持。由于胡适在教员中素有威望,在蔡元培校长离校期间,实际上是胡适在主持大局。当年6月,和蔡元培同在杭州的蒋梦麟致函胡适,表示蔡校长对于胡适尽力维持北大是十分感激的。
二、声援学生:1919年6月3日,北洋政府开始大肆逮捕爱国学生,连北京大学部分校舍也成为临时监狱。6月4日,胡适借了一张有京师警察厅的执照,走进学生第一监狱,也就是北大的法科,探望了被捕的学生。胡适注意到有的学生病倒了,有的学生还没有吃饭,就请北大的一班教职员买了面包送到监狱。之后,他写信给上海《时事新报》主编张东荪,以平实冷静的笔调介绍了学生们在监狱里的情况,被《时事新报》以《北京学生受辱记——大学教授胡适之先生来函》为题刊登在6月8日该报的头版头条。文中充满对学生的同情,对北洋政府的愤慨及蔑视。
三、营救陈独秀:出于对爱国学生的声援,陈独秀撰写了一份名为《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向政府提出“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免除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等5条要求。陈独秀请胡适将这份宣言译成英文,并自己出资印刷。据胡适回忆,6月11日,陈独秀与胡适、高一涵一起在北京城南“新世界”喝茶聊天,陈独秀从口袋里取出《北京市民宣言》向其他桌子上散发。过了一会儿,胡适和高一涵就回家了,陈独秀单独留下继续散发传单,随即被警察逮捕了。
陈独秀被捕的事,胡适直到当天半夜才知道,他立即利用自己的声望和影响,通过在京皖籍知名人士,四方奔走,对其进行营救。当时警察总监为安徽人吴炳湘,胡适向其递上保释呈稿,表示无论陈独秀平素言论主张是否适当,其用意无非基于书生爱国,请警察厅本着爱护士林的精神,交保释放陈独秀。在胡适等人的努力下,陈独秀终于在1919年9月间被释放出狱。
四、接编《每周评论》:1918年11月,陈独秀召集李大钊等《新青年》同人创办了点评时政的报纸《每周评论》。当时胡适抱定“要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的决心,对政治不感兴趣,为《每周评论》撰的稿,都是关于思想与文艺的,比如诗歌《奔丧到家》,翻译小说《爱情与面包》等。陈独秀被捕以后,胡适出面在六味斋招待周作人等12人,商议《每周评论》善后事,商议结果,继续出版28号,由胡适代行编辑。胡适延续《每周评论》之前的立场,抨击政府对爱国人士的镇压,赞颂陈独秀不惧入狱的革命行为。1919年6月28日,中国专使最终没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胡适在《每周评论》上撰文指出,这要归功于“五四运动”和“六五运动”。(胡适《七千个电报》)
胡适自己在五四运动后的40多年中,以亲历者的姿态发表和撰写了大量的关于五四运动的谈话、演讲和纪念文章。值得玩味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胡适对于“五四”前因后果的叙述虽然是基本一致的,但对五四运动的评价却会发生些许的变化。
1920年五四运动一周年的时候,胡适和蒋梦麟联名发表文章——《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文章首先肯定“五四”学生运动的五大成绩,即“引起学生主动负责的精神”“引起学生对于社会国家的兴趣”“引出学生的作文演说的能力、组织能力、办事能力”“使学生增加团体生活的经验”“引起许多学生求知识的欲望”。文章认为学生运动的发生是“变态的社会里一种不可免的现象”。另一方面,文章也指出学生运动“是很不经济的不幸事”,罢课的损失包括:“养成依赖群众的恶心理”“养成逃学的恶习惯”“养成无意识的行为的恶习惯,把罢课当成平常事”。因此,胡、蒋两人对于学生的希望是“从今以后要注意课堂里、操场上、课余时间里的学生生活;只有这种学生活动是能持久又最有功效的学生运动”。
1928年5月4日,正当国民革命军节节胜利,北洋政府即将垮台的时候,胡适应邀去上海光华大学发表演说。胡适在此演讲中承认:我与五四运动是有关系的人。他首先向听众介绍了五四运动的背景和经过,然后再分析它的影响和意义。胡适认为,五四运动除直接导致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并最终解决了“山东问题”外,其间接影响主要有“引起学生注意政事”“学生界出版物增加”“提倡平民教育”“劳工运动开始”“妇女地位提高”“政党注意吸收青年为骨干”等。在这篇演讲中,胡适认为学生干政有其合理性,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中年人不能把政治干好,青年学生断不能忍心不管。
1935年5月,为纪念被时人冷淡的“五四”,胡适接连发表了《纪念“五四”》和《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两文。在《纪念“五四”》一文中,他回顾了“五四”运动的经过,对新文化运动如何由文化思想层面衍及政治层面的原初动力做了解释,得出五四运动“有赖于思想变化”的结论。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一文中,胡适认为“五四”运动的意义是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使得个人解放,个人解放产出的政治哲学是所谓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
20世纪50年代以后,胡适重新反省五四运动。胡适晚年在口述自传中用整整三章的篇幅叙述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历史。与前两个阶段不同,在这里他将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区别开来。关于新文化运动,胡适给其一个特定名称——“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关于“五四”运动,胡适虽然肯定了“这项学生自发的爱国运动的成功”完成了两项伟大的政治收获,但以他所说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这个文化运动的观点来看,“实是这整个文化运动中的,一项历史性的政治干扰。它把一个文化运动转变成一个政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