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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公路建设近年来发展飞快,但是交通安全仍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不仅仅是人为的疏忽,也有的是公路设计不合理等因素所造成。通过对公路设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的阐述,从而解释公路设计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关键词]成因分析;设计;重要性
我国交通事故的数据采集、统计和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除公安系统外,道路部门目前尚无专门用于交通安全研究的交通事故数据库系统。公安部门将事故定义为以上诸类:一方面是由于车辆、驾驶员均有保险,便于事故的后续处理:另一方面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线事故处理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只看重事故最后的结果忽略了导致事故发生的本质。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由交通系统中某一个环节的失调所致,通常是两个或多个因素失调的综合体现。仅仅将事故的原因归结为人的因素是不客观的,公路路线设计因素在交通事故中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视距
道路提供给驾驶人员的视野和视距是最重要的安全因素。良好的视距不仅能够保证驾驶员正确判断道路的行车环境,决定了正确的驾驶行为,决定了驾驶行为的有效操作时间。行车时注视的位置是在车道的前进中心线上,其目标是以车体低的小客车为标准。在设计中经常用到的有停车视距、超车视距和会车视距。我国驾驶员对速度的守法意识比国外发达国家要差得多,规范中所确定的视距值比较保守。双车道公路的行车特征是超车时经常要占用对向车道,为保证行车安全,规范规定:双车道公路应间隔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但对于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的比例、设置形式并没有严格界定。设计中应该注意沿线视野和视距要满足道路条件允许超速情况下行车视距和行车净空的要求:双车道公路超车路段长度占路段总长度之比,应该满足通行能力、通行舒适性、通行速度基本连续以及驾驶习惯等要求;对于不能满足视距的地方必须设立交通标志或采取强制分道行驶或减速的措施。
二、平面线形
平面线形设置是否合理与驾驶员的心理、视觉和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选用曲线半径时,应注意前后线形的协调,不应突然采用小半径曲线。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将车辆速度设计成为车辆在该路段上的自由行驶车速,因为长直线或线形较好路段,驾驶员难以控制到设计车速,一般行驶车速要比设计车速高,在连接长直线的曲线段不能采用最小圆曲线半径。从地形条件好的区段进入地形条件较差区段时,曲线的技术指标应逐渐过渡,防止突变。设计中应该注意,当道路条件与交通环境较好时,驾驶员有可能以大于设计行车速度的速度行驶。平曲线半径要能与实际行驶车速相适应,公路线形是在已有自然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考虑,设计首先应考虑与自然地形相协调。虽然沿自然地形的平滑线形要比以直线为主、填挖方多的公路线形更美观,且可以避免由于修建公路而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从保护自然的角度或从工程赞、施工、养护费以及节省劳力的角度看都是好的。但设计连续曲线的线形会使驾驶人员容易疲劳,不能沿着车道有秩序地行车,应尽量避免。在设计中对长大纵坡及较长直线段的尽头,宜模拟车辆可能运行的速度来确定曲线半径,并尽量采用良好的视距。现行规范对直线的最大与最小长度进行了限制,一条公路的直线与曲线的长度应该首先考虑工程造价和技术经济价值,规范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值对最大直线段长度进行控制是不科学的。长直线之所以危险是因为长直线易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即视点前移、视觉疲劳、容易超速。但为改变驾驶行为而把南线取弯,延长道路长度,增加工程造价并不明智。应该通过改善驾驶员的视觉和心理反应,间隔设置强制车速控制技术措施,对短直线路段的汽车运行速度应予以充分考虑。
三、纵断面线形
道路的纵断面线形不仅决定着视距,而且决定着汽车动力性能的发挥。多数长、大纵坡都是事故易发路段,对载重汽车、功率小的汽车、超载汽车的行驶均有影响,上坡会使车速减慢,妨碍后续到达的快速车辆,使超车需求增多,也会影响其他动力性能较好的车辆行驶。由于动力性能较好的车辆无法忍受低速,往往会在视距、道路、通行条件不允许的路段强行超车或会车,增加下行车的制动次数,使安全性降低;连续下坡会使刹车过热,制动效能减弱,更易发生交通事故。规范对连续上坡和连续下坡路段的平均纵坡进行了限制,建议连续上坡路段对载重车辆速度影响到一定程度时宜设置爬坡车道。但是规范对长、大纵坡路段的路肩宽度和紧急停车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合理优质的公路设计,可以提供清晰醒目的行车方向,能够符合驾驶人员普遍期望的设计效果。在公路设计中,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公路集合设计对公路的安全性则起到先决作用,一旦通过选线确定公路走向并由此确定几何路线形,其他项目几乎都已随选定的几何线性得以确定。
参考文献
[1]JTG B01-2003,D26-200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
[2]李海峰.公路设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交通标准化,2009(1)(总第173期)
[关键词]成因分析;设计;重要性
我国交通事故的数据采集、统计和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除公安系统外,道路部门目前尚无专门用于交通安全研究的交通事故数据库系统。公安部门将事故定义为以上诸类:一方面是由于车辆、驾驶员均有保险,便于事故的后续处理:另一方面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线事故处理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只看重事故最后的结果忽略了导致事故发生的本质。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由交通系统中某一个环节的失调所致,通常是两个或多个因素失调的综合体现。仅仅将事故的原因归结为人的因素是不客观的,公路路线设计因素在交通事故中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视距
道路提供给驾驶人员的视野和视距是最重要的安全因素。良好的视距不仅能够保证驾驶员正确判断道路的行车环境,决定了正确的驾驶行为,决定了驾驶行为的有效操作时间。行车时注视的位置是在车道的前进中心线上,其目标是以车体低的小客车为标准。在设计中经常用到的有停车视距、超车视距和会车视距。我国驾驶员对速度的守法意识比国外发达国家要差得多,规范中所确定的视距值比较保守。双车道公路的行车特征是超车时经常要占用对向车道,为保证行车安全,规范规定:双车道公路应间隔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但对于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的比例、设置形式并没有严格界定。设计中应该注意沿线视野和视距要满足道路条件允许超速情况下行车视距和行车净空的要求:双车道公路超车路段长度占路段总长度之比,应该满足通行能力、通行舒适性、通行速度基本连续以及驾驶习惯等要求;对于不能满足视距的地方必须设立交通标志或采取强制分道行驶或减速的措施。
二、平面线形
平面线形设置是否合理与驾驶员的心理、视觉和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选用曲线半径时,应注意前后线形的协调,不应突然采用小半径曲线。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将车辆速度设计成为车辆在该路段上的自由行驶车速,因为长直线或线形较好路段,驾驶员难以控制到设计车速,一般行驶车速要比设计车速高,在连接长直线的曲线段不能采用最小圆曲线半径。从地形条件好的区段进入地形条件较差区段时,曲线的技术指标应逐渐过渡,防止突变。设计中应该注意,当道路条件与交通环境较好时,驾驶员有可能以大于设计行车速度的速度行驶。平曲线半径要能与实际行驶车速相适应,公路线形是在已有自然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考虑,设计首先应考虑与自然地形相协调。虽然沿自然地形的平滑线形要比以直线为主、填挖方多的公路线形更美观,且可以避免由于修建公路而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从保护自然的角度或从工程赞、施工、养护费以及节省劳力的角度看都是好的。但设计连续曲线的线形会使驾驶人员容易疲劳,不能沿着车道有秩序地行车,应尽量避免。在设计中对长大纵坡及较长直线段的尽头,宜模拟车辆可能运行的速度来确定曲线半径,并尽量采用良好的视距。现行规范对直线的最大与最小长度进行了限制,一条公路的直线与曲线的长度应该首先考虑工程造价和技术经济价值,规范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值对最大直线段长度进行控制是不科学的。长直线之所以危险是因为长直线易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即视点前移、视觉疲劳、容易超速。但为改变驾驶行为而把南线取弯,延长道路长度,增加工程造价并不明智。应该通过改善驾驶员的视觉和心理反应,间隔设置强制车速控制技术措施,对短直线路段的汽车运行速度应予以充分考虑。
三、纵断面线形
道路的纵断面线形不仅决定着视距,而且决定着汽车动力性能的发挥。多数长、大纵坡都是事故易发路段,对载重汽车、功率小的汽车、超载汽车的行驶均有影响,上坡会使车速减慢,妨碍后续到达的快速车辆,使超车需求增多,也会影响其他动力性能较好的车辆行驶。由于动力性能较好的车辆无法忍受低速,往往会在视距、道路、通行条件不允许的路段强行超车或会车,增加下行车的制动次数,使安全性降低;连续下坡会使刹车过热,制动效能减弱,更易发生交通事故。规范对连续上坡和连续下坡路段的平均纵坡进行了限制,建议连续上坡路段对载重车辆速度影响到一定程度时宜设置爬坡车道。但是规范对长、大纵坡路段的路肩宽度和紧急停车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合理优质的公路设计,可以提供清晰醒目的行车方向,能够符合驾驶人员普遍期望的设计效果。在公路设计中,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公路集合设计对公路的安全性则起到先决作用,一旦通过选线确定公路走向并由此确定几何路线形,其他项目几乎都已随选定的几何线性得以确定。
参考文献
[1]JTG B01-2003,D26-200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
[2]李海峰.公路设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交通标准化,2009(1)(总第1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