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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大文豪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国人可以采用“拿来主义”。从先进技术、洋火、洋枪、洋炮……时至今日,中国人的“拿来主义”似乎预演愈烈,从盗版VCD发展为盗版服装,而当一种行为已经伤害到他人利益之时,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有待商榷了。服装作为一种不断变化的时尚产物,法律如何去保护时装设计者的原创作品?我们又怎样遏制国内时装行业间的相互抄袭行为?今年6月,在又一次的服装企业维权过程中,给我们的服装行业、服装市场、服装老板们敲了一次意味深长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