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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和谐社会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社会责任。本文在分析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认识基础上,探讨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现实意义,最后提出摒弃不良的执法思想,确立正确的执法价值观念;全方位推进服务式执法,创新公安执法方式和手段;制定公安民警执法可操作性规范,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效率和水平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