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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示范创建为手段。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省先后涌现出12个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15个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区(市)、2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为探索村民自治的发展路径。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我省各地广泛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示范活动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1982年,村民自治组织的萌芽生长时期。1980年下半年,全省陆续出现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1982年,新宪法颁布后。各地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的试点。
第二阶段:1982年~1987年,村民委员会正式建立时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对建立村委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985年建立工作基本完成。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前,我省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
第三阶段:1987年~1990年,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基本定型时期。1989年底,不少地方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依法选举村委会干部,促进了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阶段:1990年以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和村民自治走向法制化与制度化时期。我省探索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率先推广了村委会选举和村代表会制度。1995年,民政部表彰了全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示范活动推向高潮,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建设。
二、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体系
在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我省始终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政策为主干,以基层各项创新制度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及时配套出台政策性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在村民自治工作方面,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了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省各地普遍建立的“民主议事会制度”、宿迁市等地建立的“民主决策日制度”、太仓市建立的“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制度”及“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等,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开展社区建设,各地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制度,健全了街道和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员联谊会等党建制度,广泛建立了社区事务议事会、听证会、社区对话、居务公开等形式多样的居民自治制度。南京市鼓楼区建立的“社区议事园”制度,创新了社区民主议事的决策机制,让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并在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构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
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坚持加强以村(居)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前提下,我省各地着重从自治组织的规范、民间组织的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等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一是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不断强化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在农村,通过选举,一大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被选进村委会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全省村委会成员中,双强型人才占70%以上。在城市,重组和新建社区4563个,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社区协商议事会为“议事层”的新型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从基层组织层面进一步深化了居民自治。二是以促进村(居)事务民主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大力培育村(居)民间组织。到去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014个(登记)。全省100%的社区建有各类民间组织,登记的有2295个、备案的有16454个。90%以上的村(居)建立了基层老年人协会。通过村(居)维权类、文化娱乐类、慈善救助类等民间组织的中介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程度,使广大村(居)民群众较好地实现了有序参与。三是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目的,努力壮大志愿服务组织。目前全省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14387个,注册志愿者人员已超过99万。村(居)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为配合村(居)自治组织有效开展自我服务和互助服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管理机制
全省各地普遍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姜堰、泰兴等地全面开展以清理违规经营村集体土地、草场,依法清收拖欠村集体款为主要内容的“双清”工作,强化了自上而下的监督。许多地方通过普查、抽查、交叉查、重点查、定期查、全程督查等各种方式明查暗访,直接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姜堰、海门等地建立了村务公开目录和民主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各乡镇的相关村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分别向市委、政府作书面反馈,深受群众欢迎。宿迁市组织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观察员活动,共观察了全市200多个村,使一些难点村、重点村的矛盾得到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部分县、市建立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目标,对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追究责任。这些做法深化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活动载体
在民主选举方面,2007年的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省共有2072个村实行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占12.4%。其中,太仓市“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率达100%。在民主决策方面,太仓市从1992年起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为全市的“民主决策日”。2004年,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太仓市召开,介绍和观摩了太仓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现场。无锡、常州、南通、淮安等地给村民代表发放代表证,代表凭证参加会议,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实现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规范化。在民主管理方面,靖江市水三村针对财务不公开、事务不公议、群众不满意的情况,全面试行以“财务公开、事务公议、政务公示”为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提高了满意率,增强了凝聚力。南京、无锡、镇江等地积极探索建立了社区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站,建立“居民之家”,承接政府剥离出来的部分公共事务由政府购买服务,扩大了社区的自治空间,减轻了居委会的负担,方便了居民群众。在民主监督方面,宿迁市探索并在全市1218个村全面实施了“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制度”。拓宽了干群共商共议共办村级事务的平台。太仓市针对村域扩大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由3至5人组成的“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在本小组范围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高淳县针对近年来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引发的案件增多、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防腐保廉体系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保廉、助廉、促廉、强廉4大机制和18项具体措施,建立了村干部廉洁自律体系。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上,太仓市“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成果奖,高淳县“村干部廉洁自律体系建设”获创新提名奖并大会发言介绍经验,得到中纪委、中组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丁和平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为探索村民自治的发展路径。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我省各地广泛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示范活动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1982年,村民自治组织的萌芽生长时期。1980年下半年,全省陆续出现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1982年,新宪法颁布后。各地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的试点。
第二阶段:1982年~1987年,村民委员会正式建立时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对建立村委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985年建立工作基本完成。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前,我省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
第三阶段:1987年~1990年,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基本定型时期。1989年底,不少地方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依法选举村委会干部,促进了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阶段:1990年以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和村民自治走向法制化与制度化时期。我省探索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率先推广了村委会选举和村代表会制度。1995年,民政部表彰了全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示范活动推向高潮,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建设。
二、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体系
在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我省始终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政策为主干,以基层各项创新制度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及时配套出台政策性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在村民自治工作方面,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了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省各地普遍建立的“民主议事会制度”、宿迁市等地建立的“民主决策日制度”、太仓市建立的“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制度”及“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等,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开展社区建设,各地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制度,健全了街道和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员联谊会等党建制度,广泛建立了社区事务议事会、听证会、社区对话、居务公开等形式多样的居民自治制度。南京市鼓楼区建立的“社区议事园”制度,创新了社区民主议事的决策机制,让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并在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构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
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坚持加强以村(居)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前提下,我省各地着重从自治组织的规范、民间组织的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等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一是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不断强化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在农村,通过选举,一大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被选进村委会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全省村委会成员中,双强型人才占70%以上。在城市,重组和新建社区4563个,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社区协商议事会为“议事层”的新型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从基层组织层面进一步深化了居民自治。二是以促进村(居)事务民主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大力培育村(居)民间组织。到去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014个(登记)。全省100%的社区建有各类民间组织,登记的有2295个、备案的有16454个。90%以上的村(居)建立了基层老年人协会。通过村(居)维权类、文化娱乐类、慈善救助类等民间组织的中介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程度,使广大村(居)民群众较好地实现了有序参与。三是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目的,努力壮大志愿服务组织。目前全省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14387个,注册志愿者人员已超过99万。村(居)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为配合村(居)自治组织有效开展自我服务和互助服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管理机制
全省各地普遍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姜堰、泰兴等地全面开展以清理违规经营村集体土地、草场,依法清收拖欠村集体款为主要内容的“双清”工作,强化了自上而下的监督。许多地方通过普查、抽查、交叉查、重点查、定期查、全程督查等各种方式明查暗访,直接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姜堰、海门等地建立了村务公开目录和民主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各乡镇的相关村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分别向市委、政府作书面反馈,深受群众欢迎。宿迁市组织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观察员活动,共观察了全市200多个村,使一些难点村、重点村的矛盾得到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部分县、市建立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目标,对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追究责任。这些做法深化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活动载体
在民主选举方面,2007年的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省共有2072个村实行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占12.4%。其中,太仓市“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率达100%。在民主决策方面,太仓市从1992年起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为全市的“民主决策日”。2004年,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太仓市召开,介绍和观摩了太仓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现场。无锡、常州、南通、淮安等地给村民代表发放代表证,代表凭证参加会议,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实现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规范化。在民主管理方面,靖江市水三村针对财务不公开、事务不公议、群众不满意的情况,全面试行以“财务公开、事务公议、政务公示”为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提高了满意率,增强了凝聚力。南京、无锡、镇江等地积极探索建立了社区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站,建立“居民之家”,承接政府剥离出来的部分公共事务由政府购买服务,扩大了社区的自治空间,减轻了居委会的负担,方便了居民群众。在民主监督方面,宿迁市探索并在全市1218个村全面实施了“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制度”。拓宽了干群共商共议共办村级事务的平台。太仓市针对村域扩大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由3至5人组成的“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在本小组范围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高淳县针对近年来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引发的案件增多、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防腐保廉体系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保廉、助廉、促廉、强廉4大机制和18项具体措施,建立了村干部廉洁自律体系。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上,太仓市“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成果奖,高淳县“村干部廉洁自律体系建设”获创新提名奖并大会发言介绍经验,得到中纪委、中组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丁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