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邮政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邮电分营,劳动管理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背景下,邮政企业的劳动管理呈现出管理对象的多元性、技术人才的流动性、劳动纠纷的多发性等特点,劳动纠纷的处理已经成了劳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劳动法律法规构成与内容的复杂性,使得除了法律专业人士之外,熟悉劳动法的人较少;一些邮政企业在制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签订履行劳动合同以及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不是简单草率就是缩手缩脚.这样既无法处理好现实的矛盾,更给邮政企业今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