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本文采用La Porta(1999)等人提出的终极所有者的概念,以我国沪、深两地证券市场上终极所有者为民营企业的公司为样本,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总结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最终控制人所拥有的控制权与其公司价值成反比,且公司价值与现金流权比例显著负相关的结论,间接证明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控制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来谋取“控制权私人收益”,从而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文查看链接
(二)多元回归的分析
全文查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