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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寄存是超市通常的服务方式,已有取代人工寄存之势。因自助寄存物丢失引起的顾客与超市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本文一方面在合同法领域内,通过比较自助寄存与人工寄存、借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即从事实关系和法律关系两个层面的分析提出自助寄存为保管合同的观点。另一方面,在经济法范畴内,从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其自设的免责条款无效两个层面论证了自助寄存中消费者权益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