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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rn由于第三人伤害造成某职工受伤,该伤害已认定为工伤.第三人尚未支付赔偿便已去世,能否以此直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rn福建读者 张先生rn张先生:rn《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