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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境经济学的经济外部性理论为依据,识别采煤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外部不经济因素,应用环境价值评价法,对这些不经济因素进行量化和货币化,初步建立了省域煤炭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经济损失核算体系.以2003年为基准年,核算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量.结果表明:2003年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约为286.7468×10^8元,折合每t煤损失63.79元.其中环境污染年损失61.9794×10^8元,折合每t煤损失13.78元;生态破坏损失224.7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