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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道德伦理作为社会调整的两种不同手段,均具有其存在的重要价值。在某种意义上,文化是刑法生存发展的土壤,而伦理则是刑法的道义底线。刑法与伦理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应该寻找出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平衡点,这对合理优化配置刑事法律资源、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