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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兵利器本无正邪,用之正则正,用之邪则邪”。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就是一种“神兵利器”,它能够剑劈恶人,也可能误伤好人。如何认识和运用网络反腐,从某种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其正能量的发挥。 重视网络反腐,既是顺应趋势,又是体现优势,网络是时代发展的产物,网络反腐是顺应时代的必然;网络反腐较传统反腐方式更为快捷、便利,有其自身优势。
近年来,网络反腐浪潮澎湃,从陕西的“表叔”杨达才,到重庆的雷政富;从番禹的“房叔”,到本月倒下的高官刘铁男……兴起的微博,如同一把铁帚把横扫政坛,一时间多少腐败分子倒下,赢得全国百姓的一片叫好。
网络发展是不可阻遏的必然趋势。人类社会经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又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本身的发展是积聚性的,近年来,网络迅速发展的势头在中国体现得尤为突出。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的功能不断得到拓展,信息传送方式的扁平化和民众参与的普遍化,彰显出网络较传统方式无与伦比的优势。信息化作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阻遏,正如农业化之后的工业化无法阻遏一样。国父孙中山曾说过,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面对网络发展的迅猛势头,我们无法规避。网络反腐是网络发展承载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充分利用了网络媒质传播快、易放大的发酵功能,越来越凸显了其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遵行网络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在反腐斗争中利用网络应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不二选择。
网络反腐的神奇功能主要倚靠微博新技术的发明和推广,使广大网民由被动性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性发布信息。时间瞬间缩短,信息双向传播流通,网络新技术的推广使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并使历来高高在上十分严肃的反腐话题“飞入寻常百姓家”。
人民群众是反腐的主力军。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党的最大利益,各类腐败分子的贪噬使老百姓的利益遭受极大侵占和损害,而他们巧取豪夺的手段和财富积聚的嚣张,也无不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目光之下,俗话说:“你家有金银,隔壁有磅称”,贪占财富的贪官污吏挥霍的私欲总是掩盖不了的。网友们利用微博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利用人肉搜索、围观、跟帖等手段,可以瞬间将一话题放大。一旦有贪腐分子的言行落入此网,就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痛快淋漓。而且网络之宽,网速之快,上达庙堂,下至江湖,众目睽睽下,何人敢掩盖庇护?
但是,利用网络反腐形式,虽可携雷挟电震惊腐败,但反腐毕竟是一件严肃的法治行为。任何法治行为都需要讲证据,讲客观事实,不能信口雌黄,更不许诬言伤人。自媒体时代的网络信息传播,其发布源头与中继传递,目的性都呈多元化,复杂的社会蕴藏着各各样的目的。近年来,网络谣言也比比皆是,如贵州瓮安事件中的网络谣言传播,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就连本月北京京温商城的打工女跳楼事件,也被人造谣是“被保安先奸后杀”。网络信息源的复杂性使网络信息良莠不齐。让人难辨真假,造成社会动荡破坏社会秩序。面对反腐这一严肃的法治行为和网络信息的混杂局面,我们对网络反腐的方式需要十分慎重的思考。
笔者认为,网络反腐这一利器既符合民意潮流,又震惊腐败分子,这种方式一定要坚持和推进。为甄别和剔除虚假信息,各大网站设立了“网络反腐专区”和实名举报制度,这些硬件的设置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网民的行为自律教育,辅以法治惩治手段,这样才能保证网络反腐目标的最终达到。
自律,就是人们对自己言行的自我控制。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言行均会与周边或更大范围的人与环境发生冲突和交往。约束自我,使之适应于乡规民约的情理之中,服从于国法党纪的法理之中,遵循于人的道德理性之中,这样社会才会安宁,人际间关系才能和谐,真善美才会弘扬,假丑恶才会惩治。因此,自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一项基本要求。网络世界也需要自律,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网民,更要自律自己的网上言论,不能以己之念随意捏造虚假信息,攻击他人,扰乱社会。
对网络自律,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立法和规范。
一是要求各大网站对上述信息(含微博、微信)要明示自律告知条款,凡注册用户要自动默认签署自律书,以加大自律压力,减少或消除不良动机。
二是加强网站上公益宣传版页和自律公益广告宣传,时刻提醒网民自律,并警惕虚假信息的恶意传播。
三是反腐举报要求必须是实名举报才能受理,制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匿名在网络上捏造谣言,中伤他人,但也要更加保护个人隐私。
四是强化网络法治管理宣传。网络虚拟世界也是人类活动的一个范畴,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同时对利用网络制造和散布谣言的言行要坚决打击,造成中伤他人酿成社会恶果的犯罪分子要绳之以法,并在网络平台上广泛宣传,给不法分子以震撼,以此维护网络秩序。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网络反腐以崭新的方式增强我们的反腐力量,但也带来一些新的冲击,只要我们坚持反腐惩贪的大方向,一切新技术都会为我所用,彻底扫除一切腐败分子,净化我们的党和政府。对于一些怀有不良目的之人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和制造人身安全事故的,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保证让网络反腐方式得到良性发展。
近年来,网络反腐浪潮澎湃,从陕西的“表叔”杨达才,到重庆的雷政富;从番禹的“房叔”,到本月倒下的高官刘铁男……兴起的微博,如同一把铁帚把横扫政坛,一时间多少腐败分子倒下,赢得全国百姓的一片叫好。
网络发展是不可阻遏的必然趋势。人类社会经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又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本身的发展是积聚性的,近年来,网络迅速发展的势头在中国体现得尤为突出。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的功能不断得到拓展,信息传送方式的扁平化和民众参与的普遍化,彰显出网络较传统方式无与伦比的优势。信息化作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阻遏,正如农业化之后的工业化无法阻遏一样。国父孙中山曾说过,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面对网络发展的迅猛势头,我们无法规避。网络反腐是网络发展承载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充分利用了网络媒质传播快、易放大的发酵功能,越来越凸显了其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遵行网络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在反腐斗争中利用网络应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不二选择。
网络反腐的神奇功能主要倚靠微博新技术的发明和推广,使广大网民由被动性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性发布信息。时间瞬间缩短,信息双向传播流通,网络新技术的推广使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并使历来高高在上十分严肃的反腐话题“飞入寻常百姓家”。
人民群众是反腐的主力军。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党的最大利益,各类腐败分子的贪噬使老百姓的利益遭受极大侵占和损害,而他们巧取豪夺的手段和财富积聚的嚣张,也无不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目光之下,俗话说:“你家有金银,隔壁有磅称”,贪占财富的贪官污吏挥霍的私欲总是掩盖不了的。网友们利用微博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利用人肉搜索、围观、跟帖等手段,可以瞬间将一话题放大。一旦有贪腐分子的言行落入此网,就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痛快淋漓。而且网络之宽,网速之快,上达庙堂,下至江湖,众目睽睽下,何人敢掩盖庇护?
但是,利用网络反腐形式,虽可携雷挟电震惊腐败,但反腐毕竟是一件严肃的法治行为。任何法治行为都需要讲证据,讲客观事实,不能信口雌黄,更不许诬言伤人。自媒体时代的网络信息传播,其发布源头与中继传递,目的性都呈多元化,复杂的社会蕴藏着各各样的目的。近年来,网络谣言也比比皆是,如贵州瓮安事件中的网络谣言传播,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就连本月北京京温商城的打工女跳楼事件,也被人造谣是“被保安先奸后杀”。网络信息源的复杂性使网络信息良莠不齐。让人难辨真假,造成社会动荡破坏社会秩序。面对反腐这一严肃的法治行为和网络信息的混杂局面,我们对网络反腐的方式需要十分慎重的思考。
笔者认为,网络反腐这一利器既符合民意潮流,又震惊腐败分子,这种方式一定要坚持和推进。为甄别和剔除虚假信息,各大网站设立了“网络反腐专区”和实名举报制度,这些硬件的设置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网民的行为自律教育,辅以法治惩治手段,这样才能保证网络反腐目标的最终达到。
自律,就是人们对自己言行的自我控制。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言行均会与周边或更大范围的人与环境发生冲突和交往。约束自我,使之适应于乡规民约的情理之中,服从于国法党纪的法理之中,遵循于人的道德理性之中,这样社会才会安宁,人际间关系才能和谐,真善美才会弘扬,假丑恶才会惩治。因此,自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一项基本要求。网络世界也需要自律,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网民,更要自律自己的网上言论,不能以己之念随意捏造虚假信息,攻击他人,扰乱社会。
对网络自律,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立法和规范。
一是要求各大网站对上述信息(含微博、微信)要明示自律告知条款,凡注册用户要自动默认签署自律书,以加大自律压力,减少或消除不良动机。
二是加强网站上公益宣传版页和自律公益广告宣传,时刻提醒网民自律,并警惕虚假信息的恶意传播。
三是反腐举报要求必须是实名举报才能受理,制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匿名在网络上捏造谣言,中伤他人,但也要更加保护个人隐私。
四是强化网络法治管理宣传。网络虚拟世界也是人类活动的一个范畴,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同时对利用网络制造和散布谣言的言行要坚决打击,造成中伤他人酿成社会恶果的犯罪分子要绳之以法,并在网络平台上广泛宣传,给不法分子以震撼,以此维护网络秩序。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网络反腐以崭新的方式增强我们的反腐力量,但也带来一些新的冲击,只要我们坚持反腐惩贪的大方向,一切新技术都会为我所用,彻底扫除一切腐败分子,净化我们的党和政府。对于一些怀有不良目的之人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和制造人身安全事故的,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保证让网络反腐方式得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