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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学"一词的说法则始于汉代。当时的"书学"是贵族弟子接受的一种较为初级的、以文字和书写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书学"中的学习内容以文字和书写为主,但不限于此。在当时来说,"书学"既是一种"基础之学",又是一种"综合之学"。隋唐乃至宋代于中央官学中设立的书法专科学校"书学",则是六朝"书学"教育的进一步官方化和制度化。大约从唐代开始,"书学"一词又可以指"书法艺术"。宋人已致力于把与书法相关的学问体系化、系统化,开书学分类研究之先河。自清代开始,以"书学"命名的书学论著渐多,尽管他们的著述体例各不相同,但他们都认为"书学"是一门系统的、有体系的学问,包括与书法相关的很多方面。我们认为古代的书法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书学"教育。从内涵上来讲,古人倾向于把"书法"看成是一门综合的学问而不是较为纯粹的"艺术",从外延上来说,大凡与书写有关的内容几乎都在"书学"之列。所以,古代书法教育研究应该立足于古人的书法观念,也即"书学"的观念来研究,凡是与古代书法教育相关的字学教育、书法范本、师徒传授、官学、选官、教育观念都在研究之列。这显然与当今比较纯粹的艺术教育的立场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