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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元月20日,某村民组在没有通知电管站的情况下,自发组织村民拆除农网改造中的老线路,事发前,电管站工作人员一再告知,10千伏线路有电,不能靠近10千伏线路和上配电房,但村民余某不听劝阻,在拆旧变压器下火线时不幸被10千伏高压电击伤。因调解未果,余某2002年4月2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