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程序"法典化"一度曾是中国学界与实务界的热点,不仅有其必要性也具备可行性。在总结和梳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历史的基础上,建议在制定行程程序法典时应:一要明确范围,立足实际力求概全;二要开宗明义,以权利为主兼顾效率;三要分解程序,统筹安排各要素;四要民主立法,警惕立法行政化;五要分步立法,循序渐进法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