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对1994-2013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时间序列相关数据的搜集整理,利用Eviews3.0计量分析软件,选用回归分析、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方法对经济变量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实证分析结果基础上,为如何提高陕西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如何加快农村信息化的建设提出相关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为陕西的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有效建议,助力陕西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
陕西 农村居民 信息消费
纯收入 实证研究
引言
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部分之一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对农村信息消费情况的深入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陕西位于中国西北地区,近年来,在“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政策的提出,为陕西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陕西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区域差距较大,信息消费的总体发展水平低于中西部发达地区,也严重制约着农村信息化进程和农村信息消费的市场扩大。本文主要是对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进而为如何提高陕西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如何加快農村信息化的建设提出相关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为陕西的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有效建议,助力陕西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
实证分析
从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村信息消费的研究来看,研究的样本还不具有典型性和全面性,尤其是对于西北等偏远地区的相关研究很少。同时,由于陕西农村地区特殊的经济地理发展因素以及城乡信息化发展程度还有待提高、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还有待完善等等基本发展特征,所以对于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经济的研究显得更加有必要,对于西北地区农村信息消费的研究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区域代表性,为将来西北地区的城乡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建议。
(1)数据收集
1.收集方法
目前我国统计部门还没有针对信息消费的相关统计,有没有相关官方的统计数据,所以实证研究中采用近似处理办法。根据学术界对于信息消费的广泛定义,基本都认为信息消费包含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等主要项目。所以,本文在实证分析中所统计的关于信息消费支出的数据是有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这三部分的消费额加总得出,得到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的近似值。这样处理虽不是绝对值,但相对统计方便,误差较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2.数据来源
《陕西省统计年鉴》(1994-2013)、《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省统计局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为了消除通货膨胀因素对进一步的实证分析研究产生的影响,本文选取的数据都是建立在扣除物价变动因素的基础上,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1994年=100)为基价指数,然后进行平减应用。具体的数据列表如下(见表1)。
(2)构建模型
对表1中的数据进行拟合检验,通过Eviews软件分析可以得出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结果图。通过分析可知,1994-2013年之间,虽然前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趋势过快,但是从总体角度来看,陕西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的关系曲线基本成递增线性趋势,线型走向特征明显。由此,基于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模型的构建如下:
在上式中,Y即陕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X即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α、β为相应参数,μ为随机扰动项
(3)回归分析
通过对陕西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如下:
(-7.869007) (15.60285)
由回归分析结果可知,β符号为正,意味着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意味着用于农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增加。 , ,都大于0.9,说明模型有很高的拟合优度。又t检验LNX的尾端面积Prob=0.0000<0.05,说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对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影响是显著的。由以上结果得出,陕西农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显示出此模型的建立是比较合适的。
(4)单位根检验
一般的时间序列基本是非平稳的,因为存在单位根就是非平稳序列,所以,单位根检验是为了检验序列中是否存在单位根。通过单位根检验进行平稳性分析由此可以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出现。利用ADF 统计检验对经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序列平稳性的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由以上检验结果表明,陕西从村地区的原始序列Y(农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X(农民人均纯收入)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经过二阶差分的相关检验,显示结果均为平稳,并且都是二阶单整的,即I(2),由此排除了伪回归的可能。
(5)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的目的是来分析一组具有非平稳序列特征的经济变量的数量关系,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具有稳定的均衡关系。由上述分析可知,两个变量是二阶单整的,按照E-G两步法,对模型进行协整检验:
1.OLS回归结果:
(-7.869007) (15.60285)
2.对残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残差E(-1)的t检验量-1.987416,残差ADF检验在5%显著水平的临界值为-1.9614,t检验统计量显示结果 均在5%的显著水平,由此可知该残差序列是平稳的,所以从此中可看出陕西农村地区Y与X两个统计变量之间存在有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的关系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特征,也进一步表明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之间的互相影响程度高,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6)Granger 因果检验
从以上协整检验的得出的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的长期均衡关系中,二者具体的因果影响不够明确。所以,若要判断二者之间是否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Granger因果检验。但是,由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对于滞后期的选取非常敏感,不同的滞后期数的选取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显示,所以,为了更为明确地反映相关变量之间存在的Granger因果关系的情况,需要统计分析这些变量滞后1-4期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的结果,得出检验结果如下(如表3所示): 从滞后4期的结果可以看出,随着滞后期的增加LOG(Y)和LOG(X)的因果关系有所变换,结果显示出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支出对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影响滞后。由P值可以得知,滞后1、2期数据显示,LOG(X)是LOG(Y)的原因,即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原因;滞后3、4期则显示,LOG(Y)是LOG(X)的原因,即陕西人均信息消费支出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原因。总体来讲,1994-2013年的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与人均纯收入之间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这表明,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直接促进了该地区信息消费的增加,同时,陕西农村信息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
结论和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1994-2013年期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及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二者互为因果。总体来说,随着收入的提高,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也不断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支出对农民收入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因此,在以上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
(1)陕西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农村不论是务农还是经商,利益增加和规模经营都需要资金的持续支持,在当下电子商务和互联网融入各行各业,陕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借助互联网的平台将会实现农村的规模收益,经济不断增长。
(2)在陕西政府“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的政策指向下,政府应积极加快城乡互联网的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尤其要重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的普及。同时,政府应该建立陕西农村地區信息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电子政府建设,提供信息透明度,同时利用信息资源扩大市场化的程度,从而加强地区信息安全保障,不断完善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居民对于信息消费的信任度和安全度。
(3)重视农村地区的信息教育和新型消费观的理念培养,开设专门课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并引进先进的相关技术、管理理念和优秀人才,建立有效和多方位的信息服务发展平台,为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助力。
作者简介:王丹(1992-),女,陕西榆林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研究生。
[1] 唐天伟,欧阳瑾. 我国城乡居民信息消费与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03:81-85.
[2] 陈燕武,邓兴磊.我国城乡居民信息消费比较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48-55.
[3] 辛飞.甘肃农村居民信息消费与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06:25-28+36.
[4] 阿茹罕.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变化对消费结构影响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2015.
[5] 陈晓宇,宋雅蓉,刘丽娜,王子敏.城乡信息消费差距与协同发展[J].江苏科技信息,2014,15:1-2+5.
陕西 农村居民 信息消费
纯收入 实证研究
引言
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部分之一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对农村信息消费情况的深入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陕西位于中国西北地区,近年来,在“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政策的提出,为陕西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陕西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区域差距较大,信息消费的总体发展水平低于中西部发达地区,也严重制约着农村信息化进程和农村信息消费的市场扩大。本文主要是对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进而为如何提高陕西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如何加快農村信息化的建设提出相关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为陕西的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有效建议,助力陕西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
实证分析
从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村信息消费的研究来看,研究的样本还不具有典型性和全面性,尤其是对于西北等偏远地区的相关研究很少。同时,由于陕西农村地区特殊的经济地理发展因素以及城乡信息化发展程度还有待提高、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还有待完善等等基本发展特征,所以对于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经济的研究显得更加有必要,对于西北地区农村信息消费的研究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区域代表性,为将来西北地区的城乡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建议。
(1)数据收集
1.收集方法
目前我国统计部门还没有针对信息消费的相关统计,有没有相关官方的统计数据,所以实证研究中采用近似处理办法。根据学术界对于信息消费的广泛定义,基本都认为信息消费包含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等主要项目。所以,本文在实证分析中所统计的关于信息消费支出的数据是有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这三部分的消费额加总得出,得到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的近似值。这样处理虽不是绝对值,但相对统计方便,误差较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2.数据来源
《陕西省统计年鉴》(1994-2013)、《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省统计局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为了消除通货膨胀因素对进一步的实证分析研究产生的影响,本文选取的数据都是建立在扣除物价变动因素的基础上,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1994年=100)为基价指数,然后进行平减应用。具体的数据列表如下(见表1)。
(2)构建模型
对表1中的数据进行拟合检验,通过Eviews软件分析可以得出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结果图。通过分析可知,1994-2013年之间,虽然前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趋势过快,但是从总体角度来看,陕西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的关系曲线基本成递增线性趋势,线型走向特征明显。由此,基于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模型的构建如下:
在上式中,Y即陕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X即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α、β为相应参数,μ为随机扰动项
(3)回归分析
通过对陕西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如下:
(-7.869007) (15.60285)
由回归分析结果可知,β符号为正,意味着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意味着用于农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增加。 , ,都大于0.9,说明模型有很高的拟合优度。又t检验LNX的尾端面积Prob=0.0000<0.05,说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对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影响是显著的。由以上结果得出,陕西农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显示出此模型的建立是比较合适的。
(4)单位根检验
一般的时间序列基本是非平稳的,因为存在单位根就是非平稳序列,所以,单位根检验是为了检验序列中是否存在单位根。通过单位根检验进行平稳性分析由此可以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出现。利用ADF 统计检验对经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序列平稳性的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由以上检验结果表明,陕西从村地区的原始序列Y(农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X(农民人均纯收入)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经过二阶差分的相关检验,显示结果均为平稳,并且都是二阶单整的,即I(2),由此排除了伪回归的可能。
(5)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的目的是来分析一组具有非平稳序列特征的经济变量的数量关系,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具有稳定的均衡关系。由上述分析可知,两个变量是二阶单整的,按照E-G两步法,对模型进行协整检验:
1.OLS回归结果:
(-7.869007) (15.60285)
2.对残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残差E(-1)的t检验量-1.987416,残差ADF检验在5%显著水平的临界值为-1.9614,t检验统计量显示结果 均在5%的显著水平,由此可知该残差序列是平稳的,所以从此中可看出陕西农村地区Y与X两个统计变量之间存在有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的关系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特征,也进一步表明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之间的互相影响程度高,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6)Granger 因果检验
从以上协整检验的得出的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的长期均衡关系中,二者具体的因果影响不够明确。所以,若要判断二者之间是否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Granger因果检验。但是,由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对于滞后期的选取非常敏感,不同的滞后期数的选取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显示,所以,为了更为明确地反映相关变量之间存在的Granger因果关系的情况,需要统计分析这些变量滞后1-4期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的结果,得出检验结果如下(如表3所示): 从滞后4期的结果可以看出,随着滞后期的增加LOG(Y)和LOG(X)的因果关系有所变换,结果显示出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支出对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影响滞后。由P值可以得知,滞后1、2期数据显示,LOG(X)是LOG(Y)的原因,即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人均信息消费支出的原因;滞后3、4期则显示,LOG(Y)是LOG(X)的原因,即陕西人均信息消费支出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原因。总体来讲,1994-2013年的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与人均纯收入之间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这表明,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直接促进了该地区信息消费的增加,同时,陕西农村信息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
结论和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1994-2013年期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信息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及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二者互为因果。总体来说,随着收入的提高,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支出也不断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陕西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支出对农民收入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因此,在以上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
(1)陕西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农村不论是务农还是经商,利益增加和规模经营都需要资金的持续支持,在当下电子商务和互联网融入各行各业,陕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借助互联网的平台将会实现农村的规模收益,经济不断增长。
(2)在陕西政府“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的政策指向下,政府应积极加快城乡互联网的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尤其要重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的普及。同时,政府应该建立陕西农村地區信息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电子政府建设,提供信息透明度,同时利用信息资源扩大市场化的程度,从而加强地区信息安全保障,不断完善陕西农村地区的信息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居民对于信息消费的信任度和安全度。
(3)重视农村地区的信息教育和新型消费观的理念培养,开设专门课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并引进先进的相关技术、管理理念和优秀人才,建立有效和多方位的信息服务发展平台,为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助力。
作者简介:王丹(1992-),女,陕西榆林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研究生。
[1] 唐天伟,欧阳瑾. 我国城乡居民信息消费与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03:81-85.
[2] 陈燕武,邓兴磊.我国城乡居民信息消费比较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48-55.
[3] 辛飞.甘肃农村居民信息消费与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06:25-28+36.
[4] 阿茹罕.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变化对消费结构影响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2015.
[5] 陈晓宇,宋雅蓉,刘丽娜,王子敏.城乡信息消费差距与协同发展[J].江苏科技信息,2014,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