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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哲学目标是什么?”
他在最后一本著作中自问自答。
“引导瓶中蝇虫飞出去。”
可叹的是,在思想上,在生活中,无论多么疯狂地嗡鸣振翅,他始终逃离不了束缚自己的玻璃瓶。
哲学,究竟是瓶子里让他存活下去的空气,还是永远把他封锁在瓶中的木塞?
“上帝来了。我在五点十五的火车上见到他了。”凯恩斯(John MaynardKeynes)在一九二九年的一封信中如是说。
英格兰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花了好几年的工夫说服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回到大不列颠岛。苦心终于有了回报。
其实,这是“上帝”第二次降临剑桥大学。第一次是在一九一一年。那时维特根斯坦还是曼彻斯特大学工程系的学生,但他不远千里赶来剑桥旁听罗素(BertrandRussell)的讲课。
见了旁听生后,罗素在给情人的信中写道:“我的德国朋友恐怕会是个负担。”
英格兰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搞错了。维特根斯坦不是德国人;他的祖国是奥地利。但他确实来势凶猛。没多久,这位不速之客就开始霸占课堂进行讨论。课后,他会跟着罗素走回教师宿舍,时不时还在半夜敲门造访,狂轰滥炸般地和老师争论。
“我的德国工程师是个傻瓜。”几天后,罗素对情人写道:“他认为,但凡来自经验的知识都不可靠。我让他承认:这间课堂里没有犀牛,他硬是不肯。”
四十年后,罗素对此事依然念兹在兹,虽然他已搞混了动物:
在课堂里……我请他考虑这个命
题:“此时此刻,这间屋子里没有河马。”
他拒绝相信。我在课桌底下翻找了一
通,当然找不到;但他还是不信服。
罗素慢慢发现,“德国工程师”不仅“非常好辩”,而且“烦死人了”。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没有比和他意见相左更累人的事了!”
尽管如此,他依然非常宠溺这名旁听生,夜复一夜带着好奇的眼神以及一丝微笑倾听他口若悬河。
罗素确实情有可原。
初遇维特根斯坦时,还不到四十岁的他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哲学生涯走到尽头了。他和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写的《数学原理》耗费了足足十年光景。一九一○年最终完稿时,罗素几乎被掏空了。“经过那种压力,我的智力并没有真正恢复,”他曾这样坦白,“从那以后,在处理艰涩的抽象问题时,我的能力远不及当年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德国工程师”从天而降。“你简直无法想象,”罗素不由得告诉情人,“我的精神卸下了何等重担。我深爱他,感觉得到他能帮我解决……各式各样因为我的研究而出现的问题,但需要新鲜思路、年轻活力才能解决。他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年轻人。”
可惜心愿有时确实会成真。
外人面前的维特根斯坦,总是“全副武装地应对各种理性的攻击”。这一点,罗素一望即知。
但他很快也发现,私底下的维特根斯坦神经过敏又缺乏安全感,简直不堪一击。“直觉型、情绪化”,罗素如此形容新学徒。“他说他每天早晨都充满希望地投入工作,但每个夜晚都在绝望中结束。”
比罗素认识维特根斯坦更久的人只会加倍困惑。这个二十二岁、英语说得还不是很流畅的维也纳贵公子居然爱上了哲学!他不仅没有这门学科的功底,所受的教育也是东拼西凑的。在父亲的坚持下,十四岁之前他都待在家里跟家教学习。正式入学后,主攻的都是科学技术。虽然他宣称自己喜欢这些学科,成绩却乏善可陈。
老实说,大家都认为家里八个孩子中属他天资最弱。
为了迎合父亲的意愿,让五个儿子中至少有一个能做点“正经事”,维特根斯坦去英国的曼彻斯特大学攻读航空学。
那时候,飞行技术尚在发轫期。四年前怀特兄弟才驾着飞机在天空滑行了将近一分钟。维特根斯坦的梦想便是设计一部飞行器。
就在他试图攻克引擎制造的算式时,他对高等数学产生了兴趣,继而又沉迷于相关的哲学论证。
心血一旦来潮,他立即查出弗雷格(Gomob Frege)的地址,直奔德国。但这位一度想借用集合论及其他方式来“证明”算术是逻辑学分支的哲学家却建议年轻人师从罗素。
在弗雷格邀请维特根斯坦走入书房的前几年,罗素发现了一个逻辑上的问题。
如今,“罗素悖论”通常用一则显而易见的故事来表述:理发师给(而且只给)所有懒得自己动手的人刮胡子。
这就是悖论所在。如果理发师也懒得自己剃须,他就必须给自己剃。然而,如果他真想给自己剃,他又不能这么做,因为他只照顾那些不愿亲自动手的男人。无论剃还是不剃,他都无法履行职责。可怜的家伙只好对镜神伤,不知所措。
在门外汉看来,“罗素悖论”无异于吹毛求疵——借用罗素的说法,是一桩“不值得一个成年人花时间研究”的鸡毛蒜皮琐事。但对弗雷格,甚至罗素来说,它却非同小可。两位哲人都希望能用逻辑学来证实数学的“确定性”。然而,罗素的悖论质疑了集合论的一个基本前提,迫使弗雷格放弃了自己长久以来的一些观点。
所以,对于已到花甲之年的弗雷格来说,把维特根斯坦引荐给比自己年轻得多的罗素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也许,私下里,他也担忧自己的身体吃不消眼前这名坚持己见又容易激动的小伙子。
有了罗素的支持,维特根斯坦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剑桥的学生。多年后,罗素会用不带一丝苦涩的口吻说:维特根斯坦“始于我徒,止于我位”。
虽不是有意为之,维特根斯坦却迅速树起了一个又一个敌人。区区一名本科生,却把导师们视为自己的同事,甚至门徒,时不时地训他们一顿,骂他们无能。
就连罗素也难逃责难。“他认为我已违背了精准性的宗旨。”罗素这样对情人诉苦。两天后,又补了一笔:“维特根斯坦的批评让我坐立难安。” 跟维特根斯坦相处,确实也为罗素注入了新活力;他再一次投入哲学创作。但当他把刚写完的前几章著作拿给维特根斯坦看时,却被贬得一文不值。
“我无法理解他的反对,”罗素向情人抱怨:
他的反驳其实不清不楚,我却打骨子里相信他是对的,发现了我疏忽的内容。如果我也能洞若观火,我倒不介意;但我不能。这不但令我烦恼,还摧毁了我写作的乐趣。
即便如此,他还是泰然白若地接受了这番打击。“年轻的一代在叩门了,我必须为他腾出地方。”
遇到维特根斯坦之前,罗素已准备转型:从艰涩深奥的逻辑学家转变为公共知识分子。但维特根斯坦不留情面的恶评绝对催化了整个蜕变过程,同时也终结了罗素对逻辑学的创新贡献。
最大的转变还是发生在恶评家自己身上。
一个腼腆乖顺的孩子,“害怕得罪周遭的所有人”(他自己的说法),如何剧变成一个找碴儿专家?
“这家伙替自己添了那么多麻烦,只为了避免写出自己的麻烦。”维特根斯坦看完卡夫卡的书后,如此评断。
这算不算五十步笑百步?
和卡夫卡一样,维特根斯坦必须容忍父亲的专横跋扈。他的老爸还德高望重、文雅高尚;要想不辜负这样一个父亲,做儿子的就得更加努力。
这岂不就能解释他后来为何会迷上精神分析学?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理论说的不就是每个儿子都需要反抗自己的家严,“象征性的”反复弑父?
所以,维特根斯坦一到英国,摆脱了重病在身的父亲的掌控,就开始自己做主。他离弃了老爷子恩准的专业方向,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自己选中的道路。
他没花多少时间便发现,自己并不像家人所说的那样天资不足;刚好相反。无论走到哪儿、遇见谁,他总是胜人好几筹。
他两袖清风,但家财万贯。
一开始,他在英国是这样形容自己的财务状况的。
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是全球首富之一。他白手起家,靠自己的精明强干垄断了欧洲的钢铁市场,建立了一个企业帝国。
生在富人家最大的缺陷是:对金钱的价值毫无概念。
在曼彻斯特时,有一次维特根斯坦错过了一班列车。为了早点赶到目的地,他满腔热忱地向朋友提议他们包下一整辆火车。
强势的父亲在一九一三年败给了癌症,维特根斯坦和哥哥姐姐们一起继承了富可敌国的遗产。
父亲去世后不久,维特根斯坦去了趟挪威。秋季学年开始,他决定移居那里。
他告诉罗素,为了清晰地思考,他必须与世隔绝——直到他解决“所有逻辑学--的问题”。
要是他父亲还健在,绝不会允许儿子如此荒废人生。老先生既已仙去,罗素只好用逻辑来劝服爱徒:
我说那里很黑暗,他说他本来就讨厌阳光。我说那里会很孤独,他说和睿智的人交谈是用大脑卖淫。我说他疯了,他说他向上苍祈祷,继续让他心智不全。(上帝显然会这样做)
“我的日子在逻辑学、吹口哨、散步和沮丧中度过。”
没多久,维特根斯坦便从黑暗、孤独的挪威给罗素传来消息。
那时候,啰嗦还在努力弄清楚爱徒在离开英国前的新发现。“他把他的想法告诉我了,”罗素向一名友人透露:
但那些想法妙不可言,我记都记不住。我求他直截了当地写下来,他挣扎支吾了大半天才发觉,根本写不出来。
与此同时,为了思考清晰而定居挪威的维特根斯坦依然无法理清头绪。“第一次诠释就已经让我深恶痛绝,”他向罗素抱怨,“还要把讲过的再写一遍,这使我忍无可忍。”
在逻辑学、吹口哨、散步和沮丧中度日的年轻思想家很快就给自己增添了一项新日程:百无聊赖。
“快点写信来,”他反复催促罗素,“你的每一封信都带给我无尽的快乐!”
虽有无尽的快乐,他的研究进展还是太慢,害得情绪连连坠入低谷。逻辑学比他预想的艰难多了,他告诉罗素,“真希望上帝给我更多智慧,能把一切看清。要不然,就让我早点死!”
一如往常,每当事情陷入胶着状态,他就会来个不祥的暗示。他知道亲朋好友都会把他的话当一回事。他搬去挪威的时候,两个哥哥都已自寻短路;还有一个没多久也会踏上同样的道路。
“我心深处有一股热流沸腾不息,”他曾告诉罗素:
就像间歇泉底那样,我始终希望一切能痛快地爆发,让我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今天我无法跟你谈逻辑学。也许你会认为这种以自我为出发点的胡思乱想是在浪费时间——可是,如果我不先成人,又怎能成为逻辑学家呢?把自己的账算清,这才是当务之急!
所谓算清自己的账,不过是一封封摆着臭脸或傻笑,充斥着欢声或伤情,时而孤芳自赏、时而妄自菲薄的信,逼得收件人都喘不过气来。
实在受不了了,罗素回了一封措辞“严厉”的邮件,想让爱徒重整旗鼓。没料到事与愿违,维特根斯坦把积压了好几个月的怒气都发到他身上。知道自己无意间捅了马蜂窝,罗素央求爱徒谅解,结果又碰了一鼻子灰。
“过去的这一周,我一直在思索我们的关系,”维特根斯坦告诉他,“我的结论是:我们真的不适合彼此。”
眼下的我,非常冷静。我很清楚,你的价值观和我的一样高尚、一样顽固,因此,我没有权力质问你。但我也同样清楚,正因如此,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友谊。
虽然维特根斯坦强调两人关系到此为止,但当罗素再度伸出友谊之手时,他又把自己的誓言抛到九霄云外。
事实上,还要再过八年,师徒俩才真的分道扬镳。但他们后来的关系更难界定,既不是朋友,也不乏友情。
扑朔迷离的状态,不正是逻辑学嗤之以鼻的?
试出了罗素的耐心底线,维特根斯坦便把注意力转向了他人。可惜没剩下几个朋友能让他翻脸成敌了。命运决定出手干涉。
一颗子弹结束了一条性命。一个帝国失去了皇储。半个地球陷入了混乱。 奥地利向塞尔维亚宣战还不到两周,维特根斯坦就自愿参军了。
他的爱国心让他无法隔岸观火。他的大姐后来还说他“非常渴望去承担一些重任,做些实打实的工作,而不是纯粹用脑力劳动”。
话虽如此,在决定入伍的念头中,难道没有丝毫求死的欲望?
若不是求死,他就不会踊跃参与一项又一项别人躲都来不及的任务。“现在,我大概有机会成为堂堂正正的人了,”他在笔记本里写道,“因为我迎面直视着死亡。”
可惜死神也觉得他太好辩,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维特根斯坦不但幸免于一次又一次的残杀,还屡获勋章,一再晋级。
没丧生战场,他难道没有一丁点儿的失望?
多年后,在另一次世界大战中,一名即将被送往前线的学生向他求教作战经验。维特根斯坦荒唐至极的建议充分说明了自己当年打仗时的心态:“如果你必须加入一场肉搏战,你就只能站到一边,任人宰杀。”
没被宰杀固然不幸,好在维特根斯坦还有个后备计划。
入伍没多久,他就开始在笔记本上记录头绪。战争越惨烈,他的笔记就越狂热。生死存亡之际,他终于克服了心理阻滞,写下了那些“妙不可言”的想法。
填满了足够的笔记本,他便着手选编、排序,在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完成了打字稿。
一九一八年奥匈帝国垮台。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更大的打击是没人想出他的著作。
身为富家公子,出书不算难事。有家出版社提议由他支付印刷费用,他一口回绝。“从社会的角度看,”他解释道,“我觉得这样强迫一本书面世很不体面。”
他只字未提的是,这不仅是出于道德上的考量,更是迫于经济状况。两个月前,他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分给了哥哥姐姐们,现在他身无分文。
“必须重新找回自我”,他这么对朋友说。
那时,战争刚结束。不少解甲归田的军人都有同感。经历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平民生活反而更难适应。
但维特根斯坦并不想适应。他参军打仗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一或者该说,证明他可以光荣地死去。战争结束后,他岂有可能再过回特权阶级的老日子?
战争初期,他偶然发现了托尔斯泰的《福音摘要》。他读了又读,在字里行间找到了救赎自己的希望。
托尔斯泰声称:“无家可归、贫困潦倒之中却有至乐——懂得这点的人必然有福。”反过来又说:“富贵之中定有悲戚,因为富人已得偿所愿,再也无法获得更多。他们满足一时,饥渴一世。”
大师本人说到做到。他放弃了虚荣的贵族生活,只求简朴的乡野村居。
维特根斯坦显然被托尔斯泰的榜样所触动,也想追随这样的人生。或许其中也有几分叛逆的因素。散尽所有继承的财富,这不就是向世人宣布他彻底抛却了父亲所代表的一切?
用银行公证人的话来说,这是“财务自杀”。
他确实有权利这么做。但把财产转让给已经富得流油的亲戚,这对谁有好处?
维特根斯坦的算盘是怎么打的?或许,满脑子逻辑学,他没闲暇做凡人。既然托尔斯泰没明说——因为这是基本常识——富人该把钱捐给穷人,维特根斯坦就尽快把财富脱手。钱去了哪里,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托尔斯泰所言不虚,如果富有真是万恶之源,那么,维特根斯坦不仅无视穷人之苦,还让自家亲人罪加一等。他满脑子逻辑学对谁有帮助?
写作的人最恐惧的,无疑是收到退稿信。维特根斯坦连番被拒绝的心情,可想而知。
他对友人说:“你要是知道我不知多少次深思熟虑要了结自己的生命,就能明白我的情况有多严重了。”对另一个朋友他又哀叹道:“但愿我能离开这个烂透了的世界!”
到头来,他没有放弃生命,只是取消了出版的企图。他把手稿交给罗素,让他看着办。
《逻辑哲学论》最终得以面世,完全得归功于罗素。是他日益显赫的声名、特意撰写的引言,替他的爱徒哄到了一张出版合约。
“本书涉及哲学问题,我认为也证明了这些问题的阐述方法本身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础上:我们误解了语言的逻辑。”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自序中如此断言。接着,他声称自己的著作基本上解决了哲学中的所有问题。
似乎为了强调自己的主张——语言是近乎一切哲学问题的根源——维特根斯坦采用了一种生涩难懂的写作风格,还用了大量的逻辑公式。除此之外,他既不定义大多数自己发明的术语,也不说明如何得到这些论点。
罗素认为,“他不该只陈述他觉得正确的想法,还得给出论据。”他著名的反驳是:论证会“破坏”他思想的“美”,“就像用肮脏的手玷污一朵鲜花那样。”
结果便是,《逻辑哲学论》中的每一命题都让罗素觉得俨如“沙皇的敕令”。
概括来说,敕令如下:
词语有意义,因为指代了真实存在的事物。每个“名称”都是一个“客体”的语言化身。语言就像一面镜子那样,一对一地反映出宇宙中的所有东西。
这么一来,每个命题都必须描述一桩“事实”,提供一些客体的相关资料。
比方说,“这本书在那张桌上”这个命题含有两个名称,各指代一个客体,并且说明了两者在空间中的关系。
既然命题描述的是真实事物,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只有当一个命题的对立面也能成立时,它才有意义。否则,它要么是同义反复,要么就完全不合情理。
比方说,“这本书在那张桌上”是个有意义的命题,因为它的否定式(“这本书不在那张桌上”)也站得住脚,符合真实世界的情况:那本书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
同样的道理,“一本书是一本书”是无意义的同义反复,因为它经不起否定;“一本书不是一本书”是讲不通的。
相较之下,抽象的语句一比方说,“上帝是万能的”一就复杂了些。即使物质宇宙中真的存在上帝,这命题还是毫无意义;它的对立面“上帝不是万能的”显然不正确。“上帝”这名称的主要定义就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光从这个例子就能看出,维特根斯坦对命题的简单要求其实含义深远。照他的说法,任何一句被否定后就失去意义的话,根本不该说出口。
所以才有了现代哲学史上最著名的那句话一《逻辑哲学论》的结尾命题:“不可言说之事,必将无言以对。”
这个看似英明的规则,实际上极具颠覆性。根据《逻辑哲学论》的标准,大部分言语都得归入“无意义的”种类。心头想表达的一大半都不能说出口,这要如何是好?
对这个问题,维特根斯坦白有一套办法。他把言语分成两种:“可以说的”和“只能展现的”。这里的“说”指的并不是开口说话,而是该说出口的话,包括所有能提供有实用价值的命题(诸如“这本书在那张桌上”)。
“只能展现的”则囊括了哲学家们几千年来苦思冥想的所有形而上的概念。比方说,笛卡儿的格言“我思故我在”。这命题的各种对立面(“我不思故我在”、“我思故我不在”)都不成立,所以它不能言说,只能展现。
事实上,包括哲学、道德、宗教甚至美学在内的所有“高等”话题,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以道德为例。
维特根斯坦认为,任何想要说出“绝对善和绝对价值”之类的尝试都是在“误用我们的语言”,无异于浪费时间。伦理话题都“超越”了物质宇宙的范围,所以不可能展开有意义的谈话。
既然语言启发并塑造我们的思想,不能有意义地言说之物也无法有意义地加以思考。
如此推断,哲学的唯一使命就是划定界限,把可以言说、思考的内容和不可言说、思考的分隔开来。否则,思想就会保持模糊不清的状态,语言也将永远词不达意。
“大家都说哲学没有进展,困扰我们的哲学问题和困扰古希腊人的没有差别。”维特根斯坦在笔记本里这样写道。“但这么说的人都不明白为何只能如此。这是因为我们的语言保持旧貌,不停地诱引我们提出同样的疑问。”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所有在他之前的思想家都错过了一点:哲学问题的生发是因为哲学家一直在言说不可言说之物,思考不可思考之事。既然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就很荒谬,它们自然也没有答案。
“如果后人记得我的名字,”又有一次,他写道,“只可能是作为西方哲学史的终结者。就像烧毁了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人那样,千古流芳。”
诚然,《逻辑哲学论》的核心主张若真的有根有据,之后就不会再有人写哲学书籍,也没什么必要保留之前的著作。
但维特根斯坦想要点燃手中的火炬,可能为时过早。
别的不说,如果生活里的一切“高等”话题都在语言的范围之外,这些理论知识要从何学起?关于艺术、道德的思想又要如何“展现”出来?像猿人那样,咕咕哝哝地指手画脚?
《逻辑哲学论》这样的书又怎能发表?既然书中所谈及的命题几乎都是不可言说的那一类,著作本身岂不是也该被当作无稽之谈?
维特根斯坦其实心知肚明,他把自己也逼进了死角。正因如此,《逻辑哲学论》的结尾部分才宣称:
我的命题只能以这种方式阐释:当理解我的人爬上、爬过、爬出这些命题后,他将领悟通篇论述都毫无意义。(换言之,他必须在爬完梯子后扔掉它)
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才能看清
这世界。
换言之,维特根斯坦爬出死角的办法是坦言(《逻辑哲学论》属于那种“不可言说”、因此可以一把火烧掉的著作。虽然如此,这本书还是稀世珍宝;它能作为“一次性”的梯子,协助读者登上哲学的绝顶,俯瞰世界的实相。
在序言中,他声称著作传达的思想都是“无懈可击的权威定论”。到了结尾,他又承认自己写下的一切其实都可以抛之脑后。这里的矛盾该如何解释?
世间最古老的谜题之一是撒谎者悖论,通常被视为古希腊思想家欧布理德斯(Eubulides)的杰作。谜题极其简单:一个人宣布“我在撒谎”。
欧布理德斯指出,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声明事实上是个逻辑难题。如果谜题中的人在讲实话,那他就和自己的声明自相矛盾。
如果他在撒谎,那他的言语本身就是谎言。正确的声明应该是:“我没在撒谎。”但这句话又违逆了他在撒谎这件事实。
不管有没有在撒谎,这个人的言语和他的意图注定要相互抵触。结果又是一场类似罗素悖论的恶性逻辑循环。
无意中成了现代版的“撒谎者”,维特根斯坦却坚信自己解决了所有哲学难题。
“解决人生意义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让问题消失。”他在《学论》里这样说。
他选择的字眼颇有揭示性。“Verschwinden”:失踪,消失,不见踪影。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都不会是问题的“消失”。无论维特根斯坦会多么鄙视这里的同义反复,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迎面解决问题。
所以,他在《逻辑哲学论》中做到的仅仅是借用逻辑学和语言学来编织一块“不可言说”的地毯,然后把所有难题都扫到地毯底下。这么一来,他可以坐在哲学史上唯一的干净房间里,乍看之下一尘不染,一切就绪,连飞虫都不敢闯入。
或许还是有一只。
那只小虫一直被关在瓶子里,虽然他以为瓶子消失了。
疯狂振翅、盲目乱撞的同时,他不得不怀疑自己依然身陷囹圄。
他在最后一本著作中自问自答。
“引导瓶中蝇虫飞出去。”
可叹的是,在思想上,在生活中,无论多么疯狂地嗡鸣振翅,他始终逃离不了束缚自己的玻璃瓶。
哲学,究竟是瓶子里让他存活下去的空气,还是永远把他封锁在瓶中的木塞?
“上帝来了。我在五点十五的火车上见到他了。”凯恩斯(John MaynardKeynes)在一九二九年的一封信中如是说。
英格兰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花了好几年的工夫说服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回到大不列颠岛。苦心终于有了回报。
其实,这是“上帝”第二次降临剑桥大学。第一次是在一九一一年。那时维特根斯坦还是曼彻斯特大学工程系的学生,但他不远千里赶来剑桥旁听罗素(BertrandRussell)的讲课。
见了旁听生后,罗素在给情人的信中写道:“我的德国朋友恐怕会是个负担。”
英格兰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搞错了。维特根斯坦不是德国人;他的祖国是奥地利。但他确实来势凶猛。没多久,这位不速之客就开始霸占课堂进行讨论。课后,他会跟着罗素走回教师宿舍,时不时还在半夜敲门造访,狂轰滥炸般地和老师争论。
“我的德国工程师是个傻瓜。”几天后,罗素对情人写道:“他认为,但凡来自经验的知识都不可靠。我让他承认:这间课堂里没有犀牛,他硬是不肯。”
四十年后,罗素对此事依然念兹在兹,虽然他已搞混了动物:
在课堂里……我请他考虑这个命
题:“此时此刻,这间屋子里没有河马。”
他拒绝相信。我在课桌底下翻找了一
通,当然找不到;但他还是不信服。
罗素慢慢发现,“德国工程师”不仅“非常好辩”,而且“烦死人了”。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没有比和他意见相左更累人的事了!”
尽管如此,他依然非常宠溺这名旁听生,夜复一夜带着好奇的眼神以及一丝微笑倾听他口若悬河。
罗素确实情有可原。
初遇维特根斯坦时,还不到四十岁的他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哲学生涯走到尽头了。他和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写的《数学原理》耗费了足足十年光景。一九一○年最终完稿时,罗素几乎被掏空了。“经过那种压力,我的智力并没有真正恢复,”他曾这样坦白,“从那以后,在处理艰涩的抽象问题时,我的能力远不及当年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德国工程师”从天而降。“你简直无法想象,”罗素不由得告诉情人,“我的精神卸下了何等重担。我深爱他,感觉得到他能帮我解决……各式各样因为我的研究而出现的问题,但需要新鲜思路、年轻活力才能解决。他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年轻人。”
可惜心愿有时确实会成真。
外人面前的维特根斯坦,总是“全副武装地应对各种理性的攻击”。这一点,罗素一望即知。
但他很快也发现,私底下的维特根斯坦神经过敏又缺乏安全感,简直不堪一击。“直觉型、情绪化”,罗素如此形容新学徒。“他说他每天早晨都充满希望地投入工作,但每个夜晚都在绝望中结束。”
比罗素认识维特根斯坦更久的人只会加倍困惑。这个二十二岁、英语说得还不是很流畅的维也纳贵公子居然爱上了哲学!他不仅没有这门学科的功底,所受的教育也是东拼西凑的。在父亲的坚持下,十四岁之前他都待在家里跟家教学习。正式入学后,主攻的都是科学技术。虽然他宣称自己喜欢这些学科,成绩却乏善可陈。
老实说,大家都认为家里八个孩子中属他天资最弱。
为了迎合父亲的意愿,让五个儿子中至少有一个能做点“正经事”,维特根斯坦去英国的曼彻斯特大学攻读航空学。
那时候,飞行技术尚在发轫期。四年前怀特兄弟才驾着飞机在天空滑行了将近一分钟。维特根斯坦的梦想便是设计一部飞行器。
就在他试图攻克引擎制造的算式时,他对高等数学产生了兴趣,继而又沉迷于相关的哲学论证。
心血一旦来潮,他立即查出弗雷格(Gomob Frege)的地址,直奔德国。但这位一度想借用集合论及其他方式来“证明”算术是逻辑学分支的哲学家却建议年轻人师从罗素。
在弗雷格邀请维特根斯坦走入书房的前几年,罗素发现了一个逻辑上的问题。
如今,“罗素悖论”通常用一则显而易见的故事来表述:理发师给(而且只给)所有懒得自己动手的人刮胡子。
这就是悖论所在。如果理发师也懒得自己剃须,他就必须给自己剃。然而,如果他真想给自己剃,他又不能这么做,因为他只照顾那些不愿亲自动手的男人。无论剃还是不剃,他都无法履行职责。可怜的家伙只好对镜神伤,不知所措。
在门外汉看来,“罗素悖论”无异于吹毛求疵——借用罗素的说法,是一桩“不值得一个成年人花时间研究”的鸡毛蒜皮琐事。但对弗雷格,甚至罗素来说,它却非同小可。两位哲人都希望能用逻辑学来证实数学的“确定性”。然而,罗素的悖论质疑了集合论的一个基本前提,迫使弗雷格放弃了自己长久以来的一些观点。
所以,对于已到花甲之年的弗雷格来说,把维特根斯坦引荐给比自己年轻得多的罗素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也许,私下里,他也担忧自己的身体吃不消眼前这名坚持己见又容易激动的小伙子。
有了罗素的支持,维特根斯坦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剑桥的学生。多年后,罗素会用不带一丝苦涩的口吻说:维特根斯坦“始于我徒,止于我位”。
虽不是有意为之,维特根斯坦却迅速树起了一个又一个敌人。区区一名本科生,却把导师们视为自己的同事,甚至门徒,时不时地训他们一顿,骂他们无能。
就连罗素也难逃责难。“他认为我已违背了精准性的宗旨。”罗素这样对情人诉苦。两天后,又补了一笔:“维特根斯坦的批评让我坐立难安。” 跟维特根斯坦相处,确实也为罗素注入了新活力;他再一次投入哲学创作。但当他把刚写完的前几章著作拿给维特根斯坦看时,却被贬得一文不值。
“我无法理解他的反对,”罗素向情人抱怨:
他的反驳其实不清不楚,我却打骨子里相信他是对的,发现了我疏忽的内容。如果我也能洞若观火,我倒不介意;但我不能。这不但令我烦恼,还摧毁了我写作的乐趣。
即便如此,他还是泰然白若地接受了这番打击。“年轻的一代在叩门了,我必须为他腾出地方。”
遇到维特根斯坦之前,罗素已准备转型:从艰涩深奥的逻辑学家转变为公共知识分子。但维特根斯坦不留情面的恶评绝对催化了整个蜕变过程,同时也终结了罗素对逻辑学的创新贡献。
最大的转变还是发生在恶评家自己身上。
一个腼腆乖顺的孩子,“害怕得罪周遭的所有人”(他自己的说法),如何剧变成一个找碴儿专家?
“这家伙替自己添了那么多麻烦,只为了避免写出自己的麻烦。”维特根斯坦看完卡夫卡的书后,如此评断。
这算不算五十步笑百步?
和卡夫卡一样,维特根斯坦必须容忍父亲的专横跋扈。他的老爸还德高望重、文雅高尚;要想不辜负这样一个父亲,做儿子的就得更加努力。
这岂不就能解释他后来为何会迷上精神分析学?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理论说的不就是每个儿子都需要反抗自己的家严,“象征性的”反复弑父?
所以,维特根斯坦一到英国,摆脱了重病在身的父亲的掌控,就开始自己做主。他离弃了老爷子恩准的专业方向,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自己选中的道路。
他没花多少时间便发现,自己并不像家人所说的那样天资不足;刚好相反。无论走到哪儿、遇见谁,他总是胜人好几筹。
他两袖清风,但家财万贯。
一开始,他在英国是这样形容自己的财务状况的。
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是全球首富之一。他白手起家,靠自己的精明强干垄断了欧洲的钢铁市场,建立了一个企业帝国。
生在富人家最大的缺陷是:对金钱的价值毫无概念。
在曼彻斯特时,有一次维特根斯坦错过了一班列车。为了早点赶到目的地,他满腔热忱地向朋友提议他们包下一整辆火车。
强势的父亲在一九一三年败给了癌症,维特根斯坦和哥哥姐姐们一起继承了富可敌国的遗产。
父亲去世后不久,维特根斯坦去了趟挪威。秋季学年开始,他决定移居那里。
他告诉罗素,为了清晰地思考,他必须与世隔绝——直到他解决“所有逻辑学--的问题”。
要是他父亲还健在,绝不会允许儿子如此荒废人生。老先生既已仙去,罗素只好用逻辑来劝服爱徒:
我说那里很黑暗,他说他本来就讨厌阳光。我说那里会很孤独,他说和睿智的人交谈是用大脑卖淫。我说他疯了,他说他向上苍祈祷,继续让他心智不全。(上帝显然会这样做)
“我的日子在逻辑学、吹口哨、散步和沮丧中度过。”
没多久,维特根斯坦便从黑暗、孤独的挪威给罗素传来消息。
那时候,啰嗦还在努力弄清楚爱徒在离开英国前的新发现。“他把他的想法告诉我了,”罗素向一名友人透露:
但那些想法妙不可言,我记都记不住。我求他直截了当地写下来,他挣扎支吾了大半天才发觉,根本写不出来。
与此同时,为了思考清晰而定居挪威的维特根斯坦依然无法理清头绪。“第一次诠释就已经让我深恶痛绝,”他向罗素抱怨,“还要把讲过的再写一遍,这使我忍无可忍。”
在逻辑学、吹口哨、散步和沮丧中度日的年轻思想家很快就给自己增添了一项新日程:百无聊赖。
“快点写信来,”他反复催促罗素,“你的每一封信都带给我无尽的快乐!”
虽有无尽的快乐,他的研究进展还是太慢,害得情绪连连坠入低谷。逻辑学比他预想的艰难多了,他告诉罗素,“真希望上帝给我更多智慧,能把一切看清。要不然,就让我早点死!”
一如往常,每当事情陷入胶着状态,他就会来个不祥的暗示。他知道亲朋好友都会把他的话当一回事。他搬去挪威的时候,两个哥哥都已自寻短路;还有一个没多久也会踏上同样的道路。
“我心深处有一股热流沸腾不息,”他曾告诉罗素:
就像间歇泉底那样,我始终希望一切能痛快地爆发,让我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今天我无法跟你谈逻辑学。也许你会认为这种以自我为出发点的胡思乱想是在浪费时间——可是,如果我不先成人,又怎能成为逻辑学家呢?把自己的账算清,这才是当务之急!
所谓算清自己的账,不过是一封封摆着臭脸或傻笑,充斥着欢声或伤情,时而孤芳自赏、时而妄自菲薄的信,逼得收件人都喘不过气来。
实在受不了了,罗素回了一封措辞“严厉”的邮件,想让爱徒重整旗鼓。没料到事与愿违,维特根斯坦把积压了好几个月的怒气都发到他身上。知道自己无意间捅了马蜂窝,罗素央求爱徒谅解,结果又碰了一鼻子灰。
“过去的这一周,我一直在思索我们的关系,”维特根斯坦告诉他,“我的结论是:我们真的不适合彼此。”
眼下的我,非常冷静。我很清楚,你的价值观和我的一样高尚、一样顽固,因此,我没有权力质问你。但我也同样清楚,正因如此,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友谊。
虽然维特根斯坦强调两人关系到此为止,但当罗素再度伸出友谊之手时,他又把自己的誓言抛到九霄云外。
事实上,还要再过八年,师徒俩才真的分道扬镳。但他们后来的关系更难界定,既不是朋友,也不乏友情。
扑朔迷离的状态,不正是逻辑学嗤之以鼻的?
试出了罗素的耐心底线,维特根斯坦便把注意力转向了他人。可惜没剩下几个朋友能让他翻脸成敌了。命运决定出手干涉。
一颗子弹结束了一条性命。一个帝国失去了皇储。半个地球陷入了混乱。 奥地利向塞尔维亚宣战还不到两周,维特根斯坦就自愿参军了。
他的爱国心让他无法隔岸观火。他的大姐后来还说他“非常渴望去承担一些重任,做些实打实的工作,而不是纯粹用脑力劳动”。
话虽如此,在决定入伍的念头中,难道没有丝毫求死的欲望?
若不是求死,他就不会踊跃参与一项又一项别人躲都来不及的任务。“现在,我大概有机会成为堂堂正正的人了,”他在笔记本里写道,“因为我迎面直视着死亡。”
可惜死神也觉得他太好辩,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维特根斯坦不但幸免于一次又一次的残杀,还屡获勋章,一再晋级。
没丧生战场,他难道没有一丁点儿的失望?
多年后,在另一次世界大战中,一名即将被送往前线的学生向他求教作战经验。维特根斯坦荒唐至极的建议充分说明了自己当年打仗时的心态:“如果你必须加入一场肉搏战,你就只能站到一边,任人宰杀。”
没被宰杀固然不幸,好在维特根斯坦还有个后备计划。
入伍没多久,他就开始在笔记本上记录头绪。战争越惨烈,他的笔记就越狂热。生死存亡之际,他终于克服了心理阻滞,写下了那些“妙不可言”的想法。
填满了足够的笔记本,他便着手选编、排序,在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完成了打字稿。
一九一八年奥匈帝国垮台。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更大的打击是没人想出他的著作。
身为富家公子,出书不算难事。有家出版社提议由他支付印刷费用,他一口回绝。“从社会的角度看,”他解释道,“我觉得这样强迫一本书面世很不体面。”
他只字未提的是,这不仅是出于道德上的考量,更是迫于经济状况。两个月前,他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分给了哥哥姐姐们,现在他身无分文。
“必须重新找回自我”,他这么对朋友说。
那时,战争刚结束。不少解甲归田的军人都有同感。经历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平民生活反而更难适应。
但维特根斯坦并不想适应。他参军打仗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一或者该说,证明他可以光荣地死去。战争结束后,他岂有可能再过回特权阶级的老日子?
战争初期,他偶然发现了托尔斯泰的《福音摘要》。他读了又读,在字里行间找到了救赎自己的希望。
托尔斯泰声称:“无家可归、贫困潦倒之中却有至乐——懂得这点的人必然有福。”反过来又说:“富贵之中定有悲戚,因为富人已得偿所愿,再也无法获得更多。他们满足一时,饥渴一世。”
大师本人说到做到。他放弃了虚荣的贵族生活,只求简朴的乡野村居。
维特根斯坦显然被托尔斯泰的榜样所触动,也想追随这样的人生。或许其中也有几分叛逆的因素。散尽所有继承的财富,这不就是向世人宣布他彻底抛却了父亲所代表的一切?
用银行公证人的话来说,这是“财务自杀”。
他确实有权利这么做。但把财产转让给已经富得流油的亲戚,这对谁有好处?
维特根斯坦的算盘是怎么打的?或许,满脑子逻辑学,他没闲暇做凡人。既然托尔斯泰没明说——因为这是基本常识——富人该把钱捐给穷人,维特根斯坦就尽快把财富脱手。钱去了哪里,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托尔斯泰所言不虚,如果富有真是万恶之源,那么,维特根斯坦不仅无视穷人之苦,还让自家亲人罪加一等。他满脑子逻辑学对谁有帮助?
写作的人最恐惧的,无疑是收到退稿信。维特根斯坦连番被拒绝的心情,可想而知。
他对友人说:“你要是知道我不知多少次深思熟虑要了结自己的生命,就能明白我的情况有多严重了。”对另一个朋友他又哀叹道:“但愿我能离开这个烂透了的世界!”
到头来,他没有放弃生命,只是取消了出版的企图。他把手稿交给罗素,让他看着办。
《逻辑哲学论》最终得以面世,完全得归功于罗素。是他日益显赫的声名、特意撰写的引言,替他的爱徒哄到了一张出版合约。
“本书涉及哲学问题,我认为也证明了这些问题的阐述方法本身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础上:我们误解了语言的逻辑。”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自序中如此断言。接着,他声称自己的著作基本上解决了哲学中的所有问题。
似乎为了强调自己的主张——语言是近乎一切哲学问题的根源——维特根斯坦采用了一种生涩难懂的写作风格,还用了大量的逻辑公式。除此之外,他既不定义大多数自己发明的术语,也不说明如何得到这些论点。
罗素认为,“他不该只陈述他觉得正确的想法,还得给出论据。”他著名的反驳是:论证会“破坏”他思想的“美”,“就像用肮脏的手玷污一朵鲜花那样。”
结果便是,《逻辑哲学论》中的每一命题都让罗素觉得俨如“沙皇的敕令”。
概括来说,敕令如下:
词语有意义,因为指代了真实存在的事物。每个“名称”都是一个“客体”的语言化身。语言就像一面镜子那样,一对一地反映出宇宙中的所有东西。
这么一来,每个命题都必须描述一桩“事实”,提供一些客体的相关资料。
比方说,“这本书在那张桌上”这个命题含有两个名称,各指代一个客体,并且说明了两者在空间中的关系。
既然命题描述的是真实事物,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只有当一个命题的对立面也能成立时,它才有意义。否则,它要么是同义反复,要么就完全不合情理。
比方说,“这本书在那张桌上”是个有意义的命题,因为它的否定式(“这本书不在那张桌上”)也站得住脚,符合真实世界的情况:那本书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
同样的道理,“一本书是一本书”是无意义的同义反复,因为它经不起否定;“一本书不是一本书”是讲不通的。
相较之下,抽象的语句一比方说,“上帝是万能的”一就复杂了些。即使物质宇宙中真的存在上帝,这命题还是毫无意义;它的对立面“上帝不是万能的”显然不正确。“上帝”这名称的主要定义就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光从这个例子就能看出,维特根斯坦对命题的简单要求其实含义深远。照他的说法,任何一句被否定后就失去意义的话,根本不该说出口。
所以才有了现代哲学史上最著名的那句话一《逻辑哲学论》的结尾命题:“不可言说之事,必将无言以对。”
这个看似英明的规则,实际上极具颠覆性。根据《逻辑哲学论》的标准,大部分言语都得归入“无意义的”种类。心头想表达的一大半都不能说出口,这要如何是好?
对这个问题,维特根斯坦白有一套办法。他把言语分成两种:“可以说的”和“只能展现的”。这里的“说”指的并不是开口说话,而是该说出口的话,包括所有能提供有实用价值的命题(诸如“这本书在那张桌上”)。
“只能展现的”则囊括了哲学家们几千年来苦思冥想的所有形而上的概念。比方说,笛卡儿的格言“我思故我在”。这命题的各种对立面(“我不思故我在”、“我思故我不在”)都不成立,所以它不能言说,只能展现。
事实上,包括哲学、道德、宗教甚至美学在内的所有“高等”话题,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以道德为例。
维特根斯坦认为,任何想要说出“绝对善和绝对价值”之类的尝试都是在“误用我们的语言”,无异于浪费时间。伦理话题都“超越”了物质宇宙的范围,所以不可能展开有意义的谈话。
既然语言启发并塑造我们的思想,不能有意义地言说之物也无法有意义地加以思考。
如此推断,哲学的唯一使命就是划定界限,把可以言说、思考的内容和不可言说、思考的分隔开来。否则,思想就会保持模糊不清的状态,语言也将永远词不达意。
“大家都说哲学没有进展,困扰我们的哲学问题和困扰古希腊人的没有差别。”维特根斯坦在笔记本里这样写道。“但这么说的人都不明白为何只能如此。这是因为我们的语言保持旧貌,不停地诱引我们提出同样的疑问。”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所有在他之前的思想家都错过了一点:哲学问题的生发是因为哲学家一直在言说不可言说之物,思考不可思考之事。既然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就很荒谬,它们自然也没有答案。
“如果后人记得我的名字,”又有一次,他写道,“只可能是作为西方哲学史的终结者。就像烧毁了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人那样,千古流芳。”
诚然,《逻辑哲学论》的核心主张若真的有根有据,之后就不会再有人写哲学书籍,也没什么必要保留之前的著作。
但维特根斯坦想要点燃手中的火炬,可能为时过早。
别的不说,如果生活里的一切“高等”话题都在语言的范围之外,这些理论知识要从何学起?关于艺术、道德的思想又要如何“展现”出来?像猿人那样,咕咕哝哝地指手画脚?
《逻辑哲学论》这样的书又怎能发表?既然书中所谈及的命题几乎都是不可言说的那一类,著作本身岂不是也该被当作无稽之谈?
维特根斯坦其实心知肚明,他把自己也逼进了死角。正因如此,《逻辑哲学论》的结尾部分才宣称:
我的命题只能以这种方式阐释:当理解我的人爬上、爬过、爬出这些命题后,他将领悟通篇论述都毫无意义。(换言之,他必须在爬完梯子后扔掉它)
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才能看清
这世界。
换言之,维特根斯坦爬出死角的办法是坦言(《逻辑哲学论》属于那种“不可言说”、因此可以一把火烧掉的著作。虽然如此,这本书还是稀世珍宝;它能作为“一次性”的梯子,协助读者登上哲学的绝顶,俯瞰世界的实相。
在序言中,他声称著作传达的思想都是“无懈可击的权威定论”。到了结尾,他又承认自己写下的一切其实都可以抛之脑后。这里的矛盾该如何解释?
世间最古老的谜题之一是撒谎者悖论,通常被视为古希腊思想家欧布理德斯(Eubulides)的杰作。谜题极其简单:一个人宣布“我在撒谎”。
欧布理德斯指出,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声明事实上是个逻辑难题。如果谜题中的人在讲实话,那他就和自己的声明自相矛盾。
如果他在撒谎,那他的言语本身就是谎言。正确的声明应该是:“我没在撒谎。”但这句话又违逆了他在撒谎这件事实。
不管有没有在撒谎,这个人的言语和他的意图注定要相互抵触。结果又是一场类似罗素悖论的恶性逻辑循环。
无意中成了现代版的“撒谎者”,维特根斯坦却坚信自己解决了所有哲学难题。
“解决人生意义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让问题消失。”他在《学论》里这样说。
他选择的字眼颇有揭示性。“Verschwinden”:失踪,消失,不见踪影。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都不会是问题的“消失”。无论维特根斯坦会多么鄙视这里的同义反复,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迎面解决问题。
所以,他在《逻辑哲学论》中做到的仅仅是借用逻辑学和语言学来编织一块“不可言说”的地毯,然后把所有难题都扫到地毯底下。这么一来,他可以坐在哲学史上唯一的干净房间里,乍看之下一尘不染,一切就绪,连飞虫都不敢闯入。
或许还是有一只。
那只小虫一直被关在瓶子里,虽然他以为瓶子消失了。
疯狂振翅、盲目乱撞的同时,他不得不怀疑自己依然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