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问题研究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tao34324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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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案管部门是检察权符合司法改革的趋势,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作为一种新的机构,案件管理部门肩负着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实践科技强检的艰巨任务。因此,案管工作要在发展中,不断更新,不断完善,更好地为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办案流程服务。
  关键词:案件监督管理;必要性;困境;对策
  随着检察机关的业务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有限的办案效率、内部监督的薄弱、不合理的分配问题已成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检察机关着眼于自身的制度建立,通过设立案件管理部门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以达到加强办案质量的目的。
  一、设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必要性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我们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办案质量。随着依法治国和人民法律意识的执政战略的深入发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希望检察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而且还要自身监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存在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自身监督:一是在案件数量的激增的情况下,办案质量存在较大隐患;二是管理链条长,信息反馈比较慢,容易失真,是不利于检察官把握大局、宏观决策;三是缺乏专门部门对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在管理环节上存在脱节现象,容易产生管理“真空地带”;四是业务部门是一种自我封闭管理,办案过程缺乏同步跟踪监督,办案行为存在随意性。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适当分离办案权和管理监督权,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自我管理、线条管理为第三方监督,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
  案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检察业务流程监控、办案质量监督、赃证物管理、信息分析反馈等工作,这是检察机关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有益尝试,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战略举措。
  二、现阶段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境
  (1)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案件集中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不慎紧密,这一领域长期以来疏于重视。案管部门的成立使长期以来“纵强横弱”的传统管理模式转变为将各部门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的新型管理模式。由于习惯旧有的管理模式,对这一新事物的产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对案管部门职责的认识具有局限性,认为案管部门就是一个“大内勤”,是将各业务部门的内勤工作简单相加,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受案转变为在受案大厅集中统一受案,再将各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归总呈报,而忽视了案管工作的监督、参谋职能。另外,对案管部门职能的认识具有狭隘性,认为案管部门只是管理案件,忽视了案管工作的服务职能。实际上,案管部门尤其重要的职能就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办案环节及案件流转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并督促纠正,杜绝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2)基础保障力量不充足。相对于其他检察业务,案管业务是新发展起来的,整体来看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案件管理工作的性质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各项检察业务以及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否则就会出现监督管理浮于表面的情况,而部分基层院在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比如,现阶段改革试点院案管部大都数都没有配备专司案件质量评查的主办,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人员力量不够,导致案件质量评查的效果与预期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另外,基层院检察人员骨干力量多集中于刑检、自侦等业务部门,人才衔接不畅顺较为突出,也为案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3)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当前,在内部案管部门与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的网络系统虽已相互连接,但是缺乏一个总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来从总体上控制案件流转,使得各业务部门大多数数据、报表要手工操作,案件信息重复输入,案件监督、案件预警还需要人工操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案件管理软件尚不完备,在外部公检法办案系统不能相互联通、共享信息、传输文件,使得案管部门没能很好地发挥全流程监控职能,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即使实行网上监管的单位,网上跟踪监督还没有能够做到全程、同步。有的地方自行开发了案管软件,但各自独立,互不相容,缺乏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来从总体上控制案件流转。对执法办案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管工作的充分开展。
  三、完善现阶段案件管理工作的对策
  案件管理部的设置使得案管工作在整个检察机关内部的地位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增强了案管的权威性。针对现阶段案件管理部发展现状,为了加强其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增强案件管理意识。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案件管理工作对推动检察业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加强案件统一管理意识。一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检查督促,增强各办案部门自觉接受监管的意识,严格制定案件集中管理的各项制度,支持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二要明确案件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对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办案活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督,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参谋、服务”的功能。三要加强案管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其政治法律素养与服务意识,为执法办案服务。四是加大对案管工作的投入,及时投入和补充相应的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
  (2)加强培训,明确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新的《刑诉规则》,案件管理部门一项基本的职能就是对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管理,督促办案部门遵守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同时,应当提高案件管理部门对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办案部门未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不及时送达案件文书等而引起的新的上访事件的发生。基层检察院应加强文书由案件管理部门监管的职能。因为案件文书作为执法办案重要节点的反映和体现,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密切相关,在刑事办案中,诉讼程序的推进或者终结一般都是以文书作为载体和体现。涉案财物的管理历来是基层检察机关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易发的环节,把涉案财物单独分开由案管部门管理,实现了扣押与保管的分离,加强了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同时也降低了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几率。
  (3)从配套保障上为案管部门提供动力。针对实践中,案管部门面临的人力资源不足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坚持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战略,加强队伍建设,发展信息化系统。一是积极探索检察官分类管理改革。将案管部门面临的人才问题放在整个检察官分类管理的大格局中,根据岗位需求招募培养专业人才,促进人才队伍专业化。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力量,认清改革期的特殊形式,加强人才培养,尤其是要加强案管部工作人员综合协调、案件分析、调查研究能力的培养。三是加快信息化系统发展。虽然部分基层院自发地开展了一些案管信息化系统研发工作,但是由于力量分散、层级较低,效果并不理想。做好该项工作,应当集中力量、提高层级,统一投入、研发、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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