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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巴州部分公益性水利工程损毁严重,长期“带病运行”,且地方财政维修养护经费落实较为困难,为确保现有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按照水利部、财政部《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巴州积极申报2016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计50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