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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财税[2007]7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在中部地区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是中央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采取的重大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认真研究新政策,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以最大限度地从增值税转型试点税收政策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