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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经历了十年浩劫的中国,百废待兴,8亿多饥寒农民的生计,800万回城知青和城镇失业大军,像沉重的大山压在中国决策层的心头。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大包干破茧而出。农民拥有承包土地权,农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经营空间。与此同时,回乡的知青自谋生路,个体工商业也在暗流涌动。中央高层顺应民意。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两个农业文件,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得到认可。197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第一个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报告:“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