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障碍
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避不开的一个法律障碍。
第四回已经介绍了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外国和中国谈入世时,给中国企业下的一个“套”,使“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并成功征收反倾销税”变得非常容易,终极目的就是阻挡占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中国产品。事实上,这个做法最终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目的,还很难讲,因为中国制造业的优势与其说是中国企业的优势,倒不如说是世界产业转移的结果。用一句套话“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在短期内的消极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导向下的企业,才能和其他人一样,在正常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抗辩。这无论如何都让人感觉别扭。
“握牌”方式
有人自信爆棚地声称,咱们中国就是市场经济,根本用不着证明!还用别人承认!话虽这么说,但在反倾销问题上,咱们中国企业首先就得证明自己不受政府控制,完全是市场经济运作,否则很难得到好结果。这不是一个自说自话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目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越来越多,但和中国贸易关系重大的几个重要经济体,手里仍然紧紧握着市场经济这张牌,偶尔给中国企业点颜色看看,只不过大家握牌的方式不同。以美国、加拿大和欧盟为例。
美国反倾销调查从法律到实践,从不承认中国以及中国任何行业或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可以抗辩自己市场经济地位,调查当局可以给企业单独税率,但就是不给市场经济地位。在美国眼里,是否给市场经济地位,已经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当年打阿富汗,美国需要旁边的中亚某国提供进攻出发基地,就大方地给该国市场经济地位。众所周知,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是外资,其中也包括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美国公司在美国就是市场经济体,这是理所当然的,但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却不一定是市场经济,这是非常荒唐的悖论。但当这种笑话成为现实而且见怪不怪的时候,却让人很难笑得出来。
从2002年的汽车挡风玻璃反倾销调查加拿大给予中国生产行业市场经济地位后,其法律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法律上承认中国产业市场经济地位,除非起诉方有证据证明中国的厂商和贸易商受政府控制、不是市场经济导向。把国家和生产行业分开处理,这已经非常具有积极意义。在反倾销问题上,行业和公司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如此的关键!中国企业应对加拿大反倾销调查时,因为能够与自己的国内销售价格比较,当然比较容易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倾销。尽管加拿大因此而频频发起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但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欧盟以前也是和美国一样的,对中国反倾销应诉企业,实行一国一税。1998年,欧盟改变对中国政策,将中国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中划去。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可以有机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最终获得。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就意味着有很大可能获得公平的税率。尽管欧盟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有点施舍的味道,而且欧委会调查官在这个问题上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喜欢谁就是谁”,但这一政策总比铁板一块要好。
企业标准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在其法律上做出了规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须具备五条标准:
第一,生产、销售、管理没有政府干预。包括企业能够自主确定生产及出口价格、数量及条件等。在部分西方人的头脑中,中国企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都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统一安排的,政府统购统销。一些欧美人对中国的认知远不如中国人对欧美的认知来得全面客观。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企业是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他们对中国20多年来经济体制的变化,也根本不了解:当有的调查官员实地核查中国企业,看到企业与他们所见到的市场经济导向下的企业并没有两样时,往往非常惊讶。因此,有时争取调查官员到企业实地核查,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有的案件中,尽管调查官员对企业的自由度非常赞叹,按理说给市场经济地位是没有问题的,但最终还是给不了,原因只有一个:这已经不是纯粹的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而是政治层面的问题。
第二,企业所有制。政府控制企业产权是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大忌。调查问卷中有相关的问题就企业是否产权明晰进行调查。如企业是否能自主产生决策管理人员,产生的过程和证明文件;董事会中或关键性管理职位是否有政府官员;企业是否能够自主决定内外销等等。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理清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如果有政府控制的痕迹,将对企业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产生不利影响,有国家干预肯定拿不到市场经济地位。
第三,有一套用于所有场合的独立审计过的财务账册。反倾销调查,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账务的审查。通常情况下,账册是真实反应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最可靠的资料,查清了账册,就弄清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换句话说,正常情况下,企业账册应该是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不能造假也不能篡改的。首先,这本账册可以用于所有场合。就是说,企业在任何不同的场合,账册只有一套,而不可能有第二套,更不可能应付“阎王”用一套,应付“天帝”另一套。其次,账册是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审计机构代表专业的第三方,其经过专业程序审计过的账本就是可信的。而如果企业有好几本帐,或者企业本身和审计机关有扯不清的瓜葛,那么账本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账册一旦出现问题,调查机关就很难相信企业提供其他资料的真实性。也许有公司会问,企业的资料的真实性绝对没问题,但不知道什么样的账册才是好的,什么样的账册会在调查当局面前取得好评价,毫无疑问,财务账册只要是规范的就是好的。所谓规范就是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所建立的账册。
第四,遵从市场汇率。我国的汇率是有管理的汇率,是属于国家政治层面的问题。但企业是否可以自由购买外汇,是否可以自由汇回外汇,在拿市场经济地位方面,有时也会成为问题,但这基本不属于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
第五,企业的成立或破产依法行事,生产成本、债务偿还按市场法则办事。通常在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些问题是经常被提及的。如土地问题,改革开放早期建立的企业,有的从账册中,无论如何看不到土地出让金。也许当时为了吸引投资,有的地方政府首长一高兴,划一块地让人办了企业。这种事情毕竟过去很多年,但几十年后的今天居然会来个秋后算账:企业无偿取得土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想像的,公司和政府没有交易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给予市场经济地位。如企业的员工工资,可别以为员工的工资问题只有劳动法才管,在反倾销调查当中,过低的员工工资,被认为是对生产成本的扭曲,也是很有问题的。
至于产业政策问题,外资的“三减两免”是众所周知的中国吸引外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明确通报了中国的这一补贴制度,而且没有承诺取消或取消期限,在很多反倾销甚至反补贴调查中,这并不是问题。但去年启动的欧盟对中国鞋产品反倾销调查,今年做出的初裁中,应诉的154家中国企业,全部被欧盟拒绝给予市场经济地位。这在欧盟近年的调查中是罕见的。理由之一就是很多企业享受了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这个问题的提出,将涉及中国重要的产业政策,已经不是企业本身的问题,所以值得重视。
各位看官可以发现,这五条标准,不是空泛的,而是有很多具体的评价内容和条款,有的问题甚至涉及比较敏感的宏观政策,因而需要政府机构给予相应的解决,因为企业没有办法。
市场经济地位涉及企业的单独税率以及其高低,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是问题。在当今世界,霸权就是霸权,不服不行,除非您不玩了。所以,尽管不忿,但还得抗争。在市场经济地位之后,还有更繁重的任务摆在面前。欲知后事,请看第八回:为无损害而战。
作者系广东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
编辑: 邓莉莉
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避不开的一个法律障碍。
第四回已经介绍了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外国和中国谈入世时,给中国企业下的一个“套”,使“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并成功征收反倾销税”变得非常容易,终极目的就是阻挡占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中国产品。事实上,这个做法最终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目的,还很难讲,因为中国制造业的优势与其说是中国企业的优势,倒不如说是世界产业转移的结果。用一句套话“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在短期内的消极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导向下的企业,才能和其他人一样,在正常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抗辩。这无论如何都让人感觉别扭。
“握牌”方式
有人自信爆棚地声称,咱们中国就是市场经济,根本用不着证明!还用别人承认!话虽这么说,但在反倾销问题上,咱们中国企业首先就得证明自己不受政府控制,完全是市场经济运作,否则很难得到好结果。这不是一个自说自话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目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越来越多,但和中国贸易关系重大的几个重要经济体,手里仍然紧紧握着市场经济这张牌,偶尔给中国企业点颜色看看,只不过大家握牌的方式不同。以美国、加拿大和欧盟为例。
美国反倾销调查从法律到实践,从不承认中国以及中国任何行业或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可以抗辩自己市场经济地位,调查当局可以给企业单独税率,但就是不给市场经济地位。在美国眼里,是否给市场经济地位,已经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当年打阿富汗,美国需要旁边的中亚某国提供进攻出发基地,就大方地给该国市场经济地位。众所周知,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是外资,其中也包括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美国公司在美国就是市场经济体,这是理所当然的,但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却不一定是市场经济,这是非常荒唐的悖论。但当这种笑话成为现实而且见怪不怪的时候,却让人很难笑得出来。
从2002年的汽车挡风玻璃反倾销调查加拿大给予中国生产行业市场经济地位后,其法律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法律上承认中国产业市场经济地位,除非起诉方有证据证明中国的厂商和贸易商受政府控制、不是市场经济导向。把国家和生产行业分开处理,这已经非常具有积极意义。在反倾销问题上,行业和公司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如此的关键!中国企业应对加拿大反倾销调查时,因为能够与自己的国内销售价格比较,当然比较容易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倾销。尽管加拿大因此而频频发起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但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欧盟以前也是和美国一样的,对中国反倾销应诉企业,实行一国一税。1998年,欧盟改变对中国政策,将中国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中划去。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可以有机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最终获得。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就意味着有很大可能获得公平的税率。尽管欧盟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有点施舍的味道,而且欧委会调查官在这个问题上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喜欢谁就是谁”,但这一政策总比铁板一块要好。
企业标准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在其法律上做出了规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须具备五条标准:
第一,生产、销售、管理没有政府干预。包括企业能够自主确定生产及出口价格、数量及条件等。在部分西方人的头脑中,中国企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都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统一安排的,政府统购统销。一些欧美人对中国的认知远不如中国人对欧美的认知来得全面客观。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企业是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他们对中国20多年来经济体制的变化,也根本不了解:当有的调查官员实地核查中国企业,看到企业与他们所见到的市场经济导向下的企业并没有两样时,往往非常惊讶。因此,有时争取调查官员到企业实地核查,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有的案件中,尽管调查官员对企业的自由度非常赞叹,按理说给市场经济地位是没有问题的,但最终还是给不了,原因只有一个:这已经不是纯粹的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而是政治层面的问题。
第二,企业所有制。政府控制企业产权是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大忌。调查问卷中有相关的问题就企业是否产权明晰进行调查。如企业是否能自主产生决策管理人员,产生的过程和证明文件;董事会中或关键性管理职位是否有政府官员;企业是否能够自主决定内外销等等。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理清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如果有政府控制的痕迹,将对企业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产生不利影响,有国家干预肯定拿不到市场经济地位。
第三,有一套用于所有场合的独立审计过的财务账册。反倾销调查,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账务的审查。通常情况下,账册是真实反应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最可靠的资料,查清了账册,就弄清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换句话说,正常情况下,企业账册应该是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不能造假也不能篡改的。首先,这本账册可以用于所有场合。就是说,企业在任何不同的场合,账册只有一套,而不可能有第二套,更不可能应付“阎王”用一套,应付“天帝”另一套。其次,账册是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审计机构代表专业的第三方,其经过专业程序审计过的账本就是可信的。而如果企业有好几本帐,或者企业本身和审计机关有扯不清的瓜葛,那么账本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账册一旦出现问题,调查机关就很难相信企业提供其他资料的真实性。也许有公司会问,企业的资料的真实性绝对没问题,但不知道什么样的账册才是好的,什么样的账册会在调查当局面前取得好评价,毫无疑问,财务账册只要是规范的就是好的。所谓规范就是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所建立的账册。
第四,遵从市场汇率。我国的汇率是有管理的汇率,是属于国家政治层面的问题。但企业是否可以自由购买外汇,是否可以自由汇回外汇,在拿市场经济地位方面,有时也会成为问题,但这基本不属于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
第五,企业的成立或破产依法行事,生产成本、债务偿还按市场法则办事。通常在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些问题是经常被提及的。如土地问题,改革开放早期建立的企业,有的从账册中,无论如何看不到土地出让金。也许当时为了吸引投资,有的地方政府首长一高兴,划一块地让人办了企业。这种事情毕竟过去很多年,但几十年后的今天居然会来个秋后算账:企业无偿取得土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想像的,公司和政府没有交易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给予市场经济地位。如企业的员工工资,可别以为员工的工资问题只有劳动法才管,在反倾销调查当中,过低的员工工资,被认为是对生产成本的扭曲,也是很有问题的。
至于产业政策问题,外资的“三减两免”是众所周知的中国吸引外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明确通报了中国的这一补贴制度,而且没有承诺取消或取消期限,在很多反倾销甚至反补贴调查中,这并不是问题。但去年启动的欧盟对中国鞋产品反倾销调查,今年做出的初裁中,应诉的154家中国企业,全部被欧盟拒绝给予市场经济地位。这在欧盟近年的调查中是罕见的。理由之一就是很多企业享受了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这个问题的提出,将涉及中国重要的产业政策,已经不是企业本身的问题,所以值得重视。
各位看官可以发现,这五条标准,不是空泛的,而是有很多具体的评价内容和条款,有的问题甚至涉及比较敏感的宏观政策,因而需要政府机构给予相应的解决,因为企业没有办法。
市场经济地位涉及企业的单独税率以及其高低,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是问题。在当今世界,霸权就是霸权,不服不行,除非您不玩了。所以,尽管不忿,但还得抗争。在市场经济地位之后,还有更繁重的任务摆在面前。欲知后事,请看第八回:为无损害而战。
作者系广东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
编辑: 邓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