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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熟知的税收种类,和民生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二者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随着税收的发展,其存在的重叠性也渐渐暴露,对此,将营业税进行改革,变为增值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步伐,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影响,对于医疗卫生行业也是如此。本文通过相关资料,介绍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定义、区别,“营改增”扩围的定义,并从多个方面说明“营改增”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影响,希望对今后的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营改增”扩围;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影响研究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184-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有的税收制度渐渐出现一些弊端,重复征税就是其中非常常见的问题,对此,税收体制改革就成为必要的策略,“营改增”及其扩围可以起到优化税收结构、减少税收负担的作用,更有益于民生发展。
一、增值税与营业税
营业税是流转税制中的一种,增值税是以货物流转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的流转税,二者存在一定的共通性,也存在许多区别,具体的差别有:
第一,定义和课征范围存在区别,营业税范围较大,课税对象是营业额,计算方式多为比例制;增值税是销售、加工、劳务等商业活动产生的增值税种,税收占总税收额的六成以上,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四分之三用于中央财政收入,其他用于地方收入。第二,税率和计税方法存在区别,营业税以从价计征为计税方法,弱化了行业差异性,除过某些特殊行业税率不同,比如金融保险行业税率达到了3%,其他的同一行业所有营业行为税率都是一致的;增值税通过比例进行征税,有一定的中性作用,有基本税率标准,但对一些特殊行业也会实行特殊的办法,比如出口产品就采用了零税率,以支持其出口发展。第三,纳税义务人存在区别,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囊括了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而增值税的纳税人指我国境内进行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和进口货物的商业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第四,扣缴义务人存在区别,营业税方面规定合法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对金融机构进行委托贷款发放者、纳税人对建筑业提供应税劳务者等;增值税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我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境内应税劳务时的境内代理人,没有的情况下,可由购买方代办。
二、“营改增”扩围的定义
“营改增”的定义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在2011年正式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准成为税制改革的重要项目,达到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目的,起到简化税收制度,减少人民负担,避免重复征税,优化税收体系的作用,2012年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对此,“营改增”扩围就显得尤为必要,“营改增”扩围即更深一步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推进工作,2013开始增加了试点,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使各行各业的税收体制都得到进一步改革。
三、“营改增”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影响
医疗卫生行业与基础民生之间存在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其税收制度的调整也尤为必要且紧迫,“营改增”扩围对于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影响存在于方方面面,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代表性。
(一)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
药品相对于普通商品存在一些特殊性,其供给保障了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在现在的医疗机构中,只有疫苗、抗艾滋病药品、避孕药品的购置存在税收优惠,还规定于国内定点生产和流通的区域,范围小,收效低,对医疗负担的缓解作用极为有限;尤其是对于一些花费巨大的特殊病症,笔者在调研中遇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的患者,其药剂没有税收扶持政策,导致患者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除此之外,较小的医疗机构对昂贵的医疗设备无力购买,一些疑难杂症因为不能及时有效的治疗成为不治之症。这些问题在进行“营改增”扩围后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产出进而流通药品、医疗设备时所需的税费得到了降低,使得医院的成本大大降低,一些规模有待发展的医院可以拥有更好的设备、药品,对一些疑难杂症也有法可治,提高了医疗卫生水平。
(二)减少个人医疗卫生开支
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多,“看病难”已经成为当代城乡居民的重大难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很多家庭因为治病而倾家荡产,相关的资料表示,1980年代,我国居民因个人疾病产生的经济负担约有10%,十年后,其年增长率以达到10%-20%,与公共卫生费用增幅持平,由此可见,医疗经济负担已经成为影响个人经济水平的重要因素,表现在个人的生活中,就是工资、薪金产生的收入在经过医疗费用消耗后很难维持其他支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前面我们提到“营改增”扩围减轻了医疗机构负担,这就说明医疗成本被降低,同时个人的医疗卫生开支也有了一定的制度支持,缓解了经济压力,也就影响了生活质量水平,从另一个角度说,经济负担的降低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康复,进一步影响了人民的身心健康。
(三)促进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
现有的医疗机构通过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为两大类,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往往有着政府得经济、政策支持,税收压力较小,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则不尽相同。笔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相关规定只给了营利性医疗机构三年的免税期,之后需要缴纳的税款项多达十余种,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等,一些营利性医疗机构表明税款额以达到年收入一成以上,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全国总医疗机构中所占比例不到三成,大多是诊所、门诊部,没有较大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与难以为继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形式相对比的是,我国因为人口基数面临的医疗压力越来越大,需要的更多的医疗机构和更高的医疗水平。“营改增”扩围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是巨大的,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税收负担,增加其与其他医疗机构“分庭抗争”的实力,形成了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态势,推动了多元办医格局的发展。
(四)新醫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
医疗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的一种,带有特殊的福利性和公益性,其稳定发展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民的健康生活,构建以人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新体系势在必行。对此,要保证医疗卫生服务齐全、设施完善、态度亲切、药品价格适中等,使医疗卫生行业更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而这也取决于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行业内经济发展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化,经济税收支持决定了发展的综合性。“营改增”扩围,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进一步的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征税体系的构建和改进,使得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为合理的进行分配,改变了以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大的问题,使得基层地区的医疗卫生得到保障,建立新的医疗卫生机构分布格局,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结语
总结全文,营业税以及增值税作为我国已有的两大税收种类,各有特点,存在许多区别,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税收模式也暴露出诸多弊端,“营改增”作为税收制度发展的新政策,通过一定的试点实践得到了不错的效果,也进一步证实了这是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对此,“营改增”扩围也就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和结构性减税相应和的基础政策,切实的起到了杜绝重复征税的作用,对服务业尤其重要。而医疗卫生属于与民生关系紧密的服务业,其稳定发展决定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将“营改增”政策扩大范围至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基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医疗税收政策导致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与推动医疗卫生改革相辅相成,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一化发展,鼓励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推动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最终形成新的医疗卫生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的就医问题,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本文中对此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但是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没有详细的介绍“营改增”的相关税收细则,也没有对试点进行举例,实以为憾,但是相信,在更多的税务和医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医疗卫生税务体系、服务体系都将得到更好地发展,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营改增”扩围在医疗卫生行业带来的影响和发展也会对其他行业,特别是公共服务业带来一些启示,最终为人民谋福。
关键词:“营改增”扩围;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影响研究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184-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有的税收制度渐渐出现一些弊端,重复征税就是其中非常常见的问题,对此,税收体制改革就成为必要的策略,“营改增”及其扩围可以起到优化税收结构、减少税收负担的作用,更有益于民生发展。
一、增值税与营业税
营业税是流转税制中的一种,增值税是以货物流转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的流转税,二者存在一定的共通性,也存在许多区别,具体的差别有:
第一,定义和课征范围存在区别,营业税范围较大,课税对象是营业额,计算方式多为比例制;增值税是销售、加工、劳务等商业活动产生的增值税种,税收占总税收额的六成以上,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四分之三用于中央财政收入,其他用于地方收入。第二,税率和计税方法存在区别,营业税以从价计征为计税方法,弱化了行业差异性,除过某些特殊行业税率不同,比如金融保险行业税率达到了3%,其他的同一行业所有营业行为税率都是一致的;增值税通过比例进行征税,有一定的中性作用,有基本税率标准,但对一些特殊行业也会实行特殊的办法,比如出口产品就采用了零税率,以支持其出口发展。第三,纳税义务人存在区别,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囊括了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而增值税的纳税人指我国境内进行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和进口货物的商业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第四,扣缴义务人存在区别,营业税方面规定合法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对金融机构进行委托贷款发放者、纳税人对建筑业提供应税劳务者等;增值税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我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境内应税劳务时的境内代理人,没有的情况下,可由购买方代办。
二、“营改增”扩围的定义
“营改增”的定义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在2011年正式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准成为税制改革的重要项目,达到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目的,起到简化税收制度,减少人民负担,避免重复征税,优化税收体系的作用,2012年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对此,“营改增”扩围就显得尤为必要,“营改增”扩围即更深一步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推进工作,2013开始增加了试点,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使各行各业的税收体制都得到进一步改革。
三、“营改增”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影响
医疗卫生行业与基础民生之间存在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其税收制度的调整也尤为必要且紧迫,“营改增”扩围对于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影响存在于方方面面,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代表性。
(一)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
药品相对于普通商品存在一些特殊性,其供给保障了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在现在的医疗机构中,只有疫苗、抗艾滋病药品、避孕药品的购置存在税收优惠,还规定于国内定点生产和流通的区域,范围小,收效低,对医疗负担的缓解作用极为有限;尤其是对于一些花费巨大的特殊病症,笔者在调研中遇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的患者,其药剂没有税收扶持政策,导致患者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除此之外,较小的医疗机构对昂贵的医疗设备无力购买,一些疑难杂症因为不能及时有效的治疗成为不治之症。这些问题在进行“营改增”扩围后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产出进而流通药品、医疗设备时所需的税费得到了降低,使得医院的成本大大降低,一些规模有待发展的医院可以拥有更好的设备、药品,对一些疑难杂症也有法可治,提高了医疗卫生水平。
(二)减少个人医疗卫生开支
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多,“看病难”已经成为当代城乡居民的重大难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很多家庭因为治病而倾家荡产,相关的资料表示,1980年代,我国居民因个人疾病产生的经济负担约有10%,十年后,其年增长率以达到10%-20%,与公共卫生费用增幅持平,由此可见,医疗经济负担已经成为影响个人经济水平的重要因素,表现在个人的生活中,就是工资、薪金产生的收入在经过医疗费用消耗后很难维持其他支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前面我们提到“营改增”扩围减轻了医疗机构负担,这就说明医疗成本被降低,同时个人的医疗卫生开支也有了一定的制度支持,缓解了经济压力,也就影响了生活质量水平,从另一个角度说,经济负担的降低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康复,进一步影响了人民的身心健康。
(三)促进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
现有的医疗机构通过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为两大类,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往往有着政府得经济、政策支持,税收压力较小,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则不尽相同。笔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相关规定只给了营利性医疗机构三年的免税期,之后需要缴纳的税款项多达十余种,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等,一些营利性医疗机构表明税款额以达到年收入一成以上,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全国总医疗机构中所占比例不到三成,大多是诊所、门诊部,没有较大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与难以为继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形式相对比的是,我国因为人口基数面临的医疗压力越来越大,需要的更多的医疗机构和更高的医疗水平。“营改增”扩围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是巨大的,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税收负担,增加其与其他医疗机构“分庭抗争”的实力,形成了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态势,推动了多元办医格局的发展。
(四)新醫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
医疗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的一种,带有特殊的福利性和公益性,其稳定发展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民的健康生活,构建以人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新体系势在必行。对此,要保证医疗卫生服务齐全、设施完善、态度亲切、药品价格适中等,使医疗卫生行业更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而这也取决于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行业内经济发展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化,经济税收支持决定了发展的综合性。“营改增”扩围,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进一步的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征税体系的构建和改进,使得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为合理的进行分配,改变了以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大的问题,使得基层地区的医疗卫生得到保障,建立新的医疗卫生机构分布格局,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结语
总结全文,营业税以及增值税作为我国已有的两大税收种类,各有特点,存在许多区别,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税收模式也暴露出诸多弊端,“营改增”作为税收制度发展的新政策,通过一定的试点实践得到了不错的效果,也进一步证实了这是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对此,“营改增”扩围也就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和结构性减税相应和的基础政策,切实的起到了杜绝重复征税的作用,对服务业尤其重要。而医疗卫生属于与民生关系紧密的服务业,其稳定发展决定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将“营改增”政策扩大范围至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基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医疗税收政策导致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与推动医疗卫生改革相辅相成,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一化发展,鼓励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推动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最终形成新的医疗卫生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的就医问题,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本文中对此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但是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没有详细的介绍“营改增”的相关税收细则,也没有对试点进行举例,实以为憾,但是相信,在更多的税务和医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医疗卫生税务体系、服务体系都将得到更好地发展,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营改增”扩围在医疗卫生行业带来的影响和发展也会对其他行业,特别是公共服务业带来一些启示,最终为人民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