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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台北的天气突然变得寒冷起来,整天下着丝丝细雨。从学校回宿舍,正遇着顶头风,雨丝飘在脸上,令人感到一阵阵冰凉,往往回到家,前襟都被打湿了。晚上,天气更冷了,玻璃窗被刮得发出啪啦啪啦的响声。推门一望,远处的山,像一朵朵黑云凝固在那里。夜是寂静的,除了间或有一两声汽车的喇叭响,打破这深夜的沉寂外,一切像在我的故乡一样宁静。
以往,故乡这个时候,正是红薯成熟的时节,农家忙着把它们从土里挖出来,一担一担地挑回家里,拣出那些大个的、壮实的,堆在通风的地方,最好是楼上,准备一直吃到第二年的秋天。
我爱吃红薯,更爱在天冷的时候坐在火炉旁边,一面看着心爱的小说,一面守着烤红薯,真有说不出的快乐。不论是谁,我想没有不爱故乡的;尤其儿时的快乐生活,更使一个长年漂泊在外的游子难忘。我在十二岁那年便离开了家,到如今三十多年了。每到冬天,我便回忆起在故乡时那种围炉烤红薯的快乐。永远映在我脑海中的最清晰的记忆是,有一天晚上外面正下着大雪,二哥和三哥回来,看着我在烤红薯,他们也要吃。
“来,我们三个人同时来烤红薯,不许烤焦,也不许有一点儿生硬的地方,要把皮烤成金黄色,里面的肉发出香喷喷的气味。”
我说完,立刻找了三个大小差不多的红薯来。二哥用竹棍子撬开炉子里的红煤渣,把红薯埋得很深,上面还盖了一层薄薄的热灰。他这样做,是希望红薯快点儿烤熟;三哥仿照二哥的方法;只有我,把红薯摆在火炉下面那个通风的地方,火力虽然很大,但不会损伤红薯的皮。
不久,红薯开始熟了一小部分,我们三个人同时留心变换着红薯靠火那面的位置,慢慢地就闻到香味了。快到烤熟的时候,红薯的一端突然冒出几点酱色的糖浆来,并且还吐着一缕缕热气。
“你們闻到香味了没有?这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
二哥夸耀地说。
“不,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
我抢着回答。
“哪里,都不是,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清香。”
三哥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他的红薯上面那几个糖点。
“凡是红薯,一到烤熟了,都有香味的,你们还吵吵闹闹的争什么?谁的红薯烤得又快又好,谁就第一。”
母亲的几句话,转移了我们争吵的目标,三个人同时静下来了,都注意着翻红薯。
半小时以后,三个人的红薯都熟了,结果是二哥得了第一,三哥第二,我是倒数第一。因为不服气,我主张再比一次,他们不肯,我哭了起来。母亲见形势紧张,连忙出来调解,要他们每人分一半给我吃,并且要他们承认方才那股清香是由我的红薯发出来的,这才使我停止吵闹。
其实凭良心说,我是没有理由的,明明是自己失败了,还要故意和他们吵闹不休,只因为我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父母爱如掌上明珠,所以这样娇,这样淘气。
现在我的两个孩子又在抢红薯吃了,前几天为了切红薯,我不小心把自己的食指弄伤了,流了不少血,一直到今天还在痛。我告诉孩子从此不要吃红薯,但他们回答我:“以后可以不切开,红薯却是非吃不可的。”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小学版)2009年第6期,略有改动〕
这是一篇思路清晰、语言朴实、意味深长的文章。作者谢冰莹,湖南新化人,1948年赴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今台湾师范大学)担任教师。这篇文章就是作者由自己当时所在的台北天气突然变冷,联想到故乡这个时候正是红薯成熟的时节,由此又想到在故乡的冬天烤红薯吃的快乐,并集中笔墨描述了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件事:一个下着大雪的晚上,自己与二哥、三哥一起进行烤红薯比赛,结果自己输了,还吵闹不休……文章通过对故乡红薯的描写,尤其是对烤红薯的趣事的回忆,表达了对故乡深深的思念之情。文章最后从回忆回到现实,写自己的孩子也爱吃红薯,使得主题进一步升华,暗示这份故乡情已在血脉中得到延续。
本栏目插图:庄慧慧
以往,故乡这个时候,正是红薯成熟的时节,农家忙着把它们从土里挖出来,一担一担地挑回家里,拣出那些大个的、壮实的,堆在通风的地方,最好是楼上,准备一直吃到第二年的秋天。
我爱吃红薯,更爱在天冷的时候坐在火炉旁边,一面看着心爱的小说,一面守着烤红薯,真有说不出的快乐。不论是谁,我想没有不爱故乡的;尤其儿时的快乐生活,更使一个长年漂泊在外的游子难忘。我在十二岁那年便离开了家,到如今三十多年了。每到冬天,我便回忆起在故乡时那种围炉烤红薯的快乐。永远映在我脑海中的最清晰的记忆是,有一天晚上外面正下着大雪,二哥和三哥回来,看着我在烤红薯,他们也要吃。
“来,我们三个人同时来烤红薯,不许烤焦,也不许有一点儿生硬的地方,要把皮烤成金黄色,里面的肉发出香喷喷的气味。”
我说完,立刻找了三个大小差不多的红薯来。二哥用竹棍子撬开炉子里的红煤渣,把红薯埋得很深,上面还盖了一层薄薄的热灰。他这样做,是希望红薯快点儿烤熟;三哥仿照二哥的方法;只有我,把红薯摆在火炉下面那个通风的地方,火力虽然很大,但不会损伤红薯的皮。
不久,红薯开始熟了一小部分,我们三个人同时留心变换着红薯靠火那面的位置,慢慢地就闻到香味了。快到烤熟的时候,红薯的一端突然冒出几点酱色的糖浆来,并且还吐着一缕缕热气。
“你們闻到香味了没有?这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
二哥夸耀地说。
“不,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
我抢着回答。
“哪里,都不是,是我的红薯发出来的清香。”
三哥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他的红薯上面那几个糖点。
“凡是红薯,一到烤熟了,都有香味的,你们还吵吵闹闹的争什么?谁的红薯烤得又快又好,谁就第一。”
母亲的几句话,转移了我们争吵的目标,三个人同时静下来了,都注意着翻红薯。
半小时以后,三个人的红薯都熟了,结果是二哥得了第一,三哥第二,我是倒数第一。因为不服气,我主张再比一次,他们不肯,我哭了起来。母亲见形势紧张,连忙出来调解,要他们每人分一半给我吃,并且要他们承认方才那股清香是由我的红薯发出来的,这才使我停止吵闹。
其实凭良心说,我是没有理由的,明明是自己失败了,还要故意和他们吵闹不休,只因为我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父母爱如掌上明珠,所以这样娇,这样淘气。
现在我的两个孩子又在抢红薯吃了,前几天为了切红薯,我不小心把自己的食指弄伤了,流了不少血,一直到今天还在痛。我告诉孩子从此不要吃红薯,但他们回答我:“以后可以不切开,红薯却是非吃不可的。”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小学版)2009年第6期,略有改动〕
这是一篇思路清晰、语言朴实、意味深长的文章。作者谢冰莹,湖南新化人,1948年赴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今台湾师范大学)担任教师。这篇文章就是作者由自己当时所在的台北天气突然变冷,联想到故乡这个时候正是红薯成熟的时节,由此又想到在故乡的冬天烤红薯吃的快乐,并集中笔墨描述了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件事:一个下着大雪的晚上,自己与二哥、三哥一起进行烤红薯比赛,结果自己输了,还吵闹不休……文章通过对故乡红薯的描写,尤其是对烤红薯的趣事的回忆,表达了对故乡深深的思念之情。文章最后从回忆回到现实,写自己的孩子也爱吃红薯,使得主题进一步升华,暗示这份故乡情已在血脉中得到延续。
本栏目插图:庄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