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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了半个世纪发展的摇滚乐,既是世界上最商业的文化产品,也是最有效地挣脱了商业惯性的个性文化
2004年,美国摇滚乐诞生第50个年头。
这是以美国唱片工业为中心俯瞰的视角。在这个以美国价值观为坐标的娱乐世界里,摇滚被喧嚣地提及。人们突然发现,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摇滚乐,从一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和美国式商业文化的纠缠、搏斗与联姻。如果说它还真的没有老去,那多半是因为,它在这种商业关系中,保持着拼命前冲的动力。
摇滚乐既是世界上最商业的文化产品,也是最有效挣脱了商业惯性的文化。美国人擅长把一切都变成钱,而摇滚乐要变成更多的钱,除了复制其形式,还得复制其精神,而这精神,就是反对复制。
商业化下的两个摇滚乐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反叛文化,被当作商品推销给那些热爱反叛文化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中的一部分,也因为推广这种文化,而成为这种“另类商业”的建设者。换句话说,摇滚乐越发达,关于摇滚的商业也就越发达,并且朝着扼杀创造性、磨去棱角的方向发展。反过来,商业越发达,随之而生长的青少年也越容易把个性和独立精神当作价值导向。
1984~1992年,Metallica(“金属”——80年代末最收欢迎的重金属乐队之一)乐队开创了激流金属的一代宗师、成了从地下硬磕到地上的硬派英雄。他们的音乐适合万人大场面,为乐迷提供着丰富的附加商品,他们和大制作、大公司、大的利润简直天生一对。可是为了像精明的Madonna(麦当娜)一样保护自己的财产,2000年,Metallica因为起诉传播mp3的网站,成为新一代愤青的敌人。
而和他们同时代的Sonic Youth(“音速青年” 以其先锋前卫的吉他精神造就了许多年轻乐队对摇滚音乐商业性的反叛),他们以吉他噪音构成的另类摇滚而出名,被认为是地下摇滚的代表。他们适合小场地和反叛的中产阶级愤青,他们的开放、混乱的音乐形式,和激流金属的古典性质形成鲜明对比。尽管Sonic Youth后来终于签了大公司,但再后来,还是开了自己的小公司,并默许乐迷制作自己的bootleg(个人)唱片。
如果说Metallica代表了摇滚乐传统的主流——反叛,成功,那么Sonic Youth就代表了摇滚乐从Frank Zappa等乐队(“弗兰克扎帕”)那里继承的传统——充满了特立独行的声音和永不停歇的创造激情。
如果我们继续追溯,直到不列颠入侵的时代,所有人都会被The Beatles(披头士)巨大的商业成功所震撼。如果他们没有Brian Epstein(布赖恩·爱泼斯坦——“披头士”经理人),或者70年代的朋克巨星Sex Pistol(“性手枪”),没有了Malcolm McLaren(麦坎·麦克罗伦)这样杰出的经纪人,他们就只能是一般的摇滚大腕,而不会被发掘出超越音乐领域的文化偶像价值。摇滚乐的入侵,也就是英国音乐工业的一次入侵,尽管那时候还没有“娱乐经济”这个词。
商业化,一种附生在商业上的毒素。今天看来,摇滚乐没有死在它手里,反而因为它而分化,成为80年代开始形成的两个各行其是的世界。
80年代以来,极度商业化让摇滚乐分化出庞大的地上和地下两块阵营。一方面,长大成人的一代带着他们的钱包、创意和影响力接受了主流摇滚乐,让它变得体面、豪华,并造就了越来越多的偶像;另一方面,极度地下的另一个世界,也就加倍地反商业,甚至以拒绝宣传、限量版和激进的音乐风格来维护自己的艺术。
一个人的摇滚
我们都知道,崔健和他那一代人所接受和追求的,正是摇滚乐的主流传统,他将成为劳模,给摇滚青年们带来荣耀和温饱;但另一个摇滚乐,所谓不妥协,所谓过分自我、不负责任和清高的地下摇滚,却在大众媒体之外建立起了自己的小众媒体,在主流经济体系外建立了自己的独立唱片网络,《Maximum Rock N Roll》(《极限摇滚》——一本在美国有很长历史的著名朋克杂志)这样的低成本杂志,今天居然也传遍了全世界,限量版100张的Acid Mother Temple早期专辑,今天居然也会再版,在全世界的小众中间流通。
要不要商业、要不要反商业,曾经一直是中国摇滚乐在一个非商业社会里争执不休的话题,现在商业已经降临,摇滚乐进了首体和北展,伍佰在脱离摇滚乐文化11年后,给崔健带来了弘扬摇滚文化的机会……老一代中国摇滚人,以及广大的摇滚乐爱好者有理由说,我们不但要商业,而且要更多的、更全面的商业。摇滚巨星将层出不穷。
于是有人一边骂着春节联欢晚会的恶俗,一边呼吁让摇滚乐进入央视演播厅,因为那才是成功的标准。但也有人不用别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这样就使地下摇滚——那种态度更激进、声音更古怪、一旦成功就开始突破过去的东西 有了被责骂的机会,因为它不认为销量是一种光荣或者责任。它只相信自己的口味和需要,就像开创了朋克乐的Television那批鼻祖,并没有因为Sex Pistol的成功而伤心;Jimi Hendrix Experience(“吉米·亨德里克斯经验” 其主唱Jimi Hendrix被称作是其他“激进摇滚”吉他手的鼻祖)会去争抢蒙特利音乐节的演出顺序,Nirvana(“涅”——在他们获得成功之前,另类音乐对大唱片公司而言只是一个奇怪的概念和不能带来利润的东西。但当1991年他们的《Nevermind》(《别介意》)一经上市,另类摇滚的狂潮立刻淹没了其他一切音乐)也会给唱片公司寄小样,Black Flag(“黑旗” 当时影响最大的美国朋克乐队,歌词充满了政治观点和对社会阴暗面的鞭笞,乐队作品带有明显的波西米亚风格)和Aerosmith(“空中铁匠”——70年代末,已成为美国首席地区乐队之一;90年代再度火暴成为摇滚再生的活化石)一样可以一年演出100多场——大家都是积极的,但积极也是有不同方向的。
我们看到的成千上万的独立公司里,还有着无数甘心建设地下世界的音乐家,他们中的很多人还需要用其他工作来解决温饱。如果说摇滚乐是生活方式,那么忙碌的摇滚巨星是一种生活方式,在城市的角落里嚎叫着的朋克们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中间是有区别的,大家仿佛两个世界,自得其乐。
中国的摇滚乐,从大陆乐队算起,有20年了;中国的摇滚乐文化,从第3届迷笛音乐节算起,也成型了两年。但一切还是刚刚开始,人们争论,是因为大家还挤在同一个空间里,同床异梦地摇滚着。再过几年,我们身处不同的文化,其中距离甚至大过了摇滚乐和流行乐在音乐形式上的差别,那时候我们还会谈论以上的话题吗?
而摇滚乐,说到底,尽管万人千人同时跳着喊着,它还是一个人的心,一个人的战争。
2004年,美国摇滚乐诞生第50个年头。
这是以美国唱片工业为中心俯瞰的视角。在这个以美国价值观为坐标的娱乐世界里,摇滚被喧嚣地提及。人们突然发现,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摇滚乐,从一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和美国式商业文化的纠缠、搏斗与联姻。如果说它还真的没有老去,那多半是因为,它在这种商业关系中,保持着拼命前冲的动力。
摇滚乐既是世界上最商业的文化产品,也是最有效挣脱了商业惯性的文化。美国人擅长把一切都变成钱,而摇滚乐要变成更多的钱,除了复制其形式,还得复制其精神,而这精神,就是反对复制。
商业化下的两个摇滚乐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反叛文化,被当作商品推销给那些热爱反叛文化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中的一部分,也因为推广这种文化,而成为这种“另类商业”的建设者。换句话说,摇滚乐越发达,关于摇滚的商业也就越发达,并且朝着扼杀创造性、磨去棱角的方向发展。反过来,商业越发达,随之而生长的青少年也越容易把个性和独立精神当作价值导向。
1984~1992年,Metallica(“金属”——80年代末最收欢迎的重金属乐队之一)乐队开创了激流金属的一代宗师、成了从地下硬磕到地上的硬派英雄。他们的音乐适合万人大场面,为乐迷提供着丰富的附加商品,他们和大制作、大公司、大的利润简直天生一对。可是为了像精明的Madonna(麦当娜)一样保护自己的财产,2000年,Metallica因为起诉传播mp3的网站,成为新一代愤青的敌人。
而和他们同时代的Sonic Youth(“音速青年” 以其先锋前卫的吉他精神造就了许多年轻乐队对摇滚音乐商业性的反叛),他们以吉他噪音构成的另类摇滚而出名,被认为是地下摇滚的代表。他们适合小场地和反叛的中产阶级愤青,他们的开放、混乱的音乐形式,和激流金属的古典性质形成鲜明对比。尽管Sonic Youth后来终于签了大公司,但再后来,还是开了自己的小公司,并默许乐迷制作自己的bootleg(个人)唱片。
如果说Metallica代表了摇滚乐传统的主流——反叛,成功,那么Sonic Youth就代表了摇滚乐从Frank Zappa等乐队(“弗兰克扎帕”)那里继承的传统——充满了特立独行的声音和永不停歇的创造激情。
如果我们继续追溯,直到不列颠入侵的时代,所有人都会被The Beatles(披头士)巨大的商业成功所震撼。如果他们没有Brian Epstein(布赖恩·爱泼斯坦——“披头士”经理人),或者70年代的朋克巨星Sex Pistol(“性手枪”),没有了Malcolm McLaren(麦坎·麦克罗伦)这样杰出的经纪人,他们就只能是一般的摇滚大腕,而不会被发掘出超越音乐领域的文化偶像价值。摇滚乐的入侵,也就是英国音乐工业的一次入侵,尽管那时候还没有“娱乐经济”这个词。
商业化,一种附生在商业上的毒素。今天看来,摇滚乐没有死在它手里,反而因为它而分化,成为80年代开始形成的两个各行其是的世界。
80年代以来,极度商业化让摇滚乐分化出庞大的地上和地下两块阵营。一方面,长大成人的一代带着他们的钱包、创意和影响力接受了主流摇滚乐,让它变得体面、豪华,并造就了越来越多的偶像;另一方面,极度地下的另一个世界,也就加倍地反商业,甚至以拒绝宣传、限量版和激进的音乐风格来维护自己的艺术。
一个人的摇滚
我们都知道,崔健和他那一代人所接受和追求的,正是摇滚乐的主流传统,他将成为劳模,给摇滚青年们带来荣耀和温饱;但另一个摇滚乐,所谓不妥协,所谓过分自我、不负责任和清高的地下摇滚,却在大众媒体之外建立起了自己的小众媒体,在主流经济体系外建立了自己的独立唱片网络,《Maximum Rock N Roll》(《极限摇滚》——一本在美国有很长历史的著名朋克杂志)这样的低成本杂志,今天居然也传遍了全世界,限量版100张的Acid Mother Temple早期专辑,今天居然也会再版,在全世界的小众中间流通。
要不要商业、要不要反商业,曾经一直是中国摇滚乐在一个非商业社会里争执不休的话题,现在商业已经降临,摇滚乐进了首体和北展,伍佰在脱离摇滚乐文化11年后,给崔健带来了弘扬摇滚文化的机会……老一代中国摇滚人,以及广大的摇滚乐爱好者有理由说,我们不但要商业,而且要更多的、更全面的商业。摇滚巨星将层出不穷。
于是有人一边骂着春节联欢晚会的恶俗,一边呼吁让摇滚乐进入央视演播厅,因为那才是成功的标准。但也有人不用别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这样就使地下摇滚——那种态度更激进、声音更古怪、一旦成功就开始突破过去的东西 有了被责骂的机会,因为它不认为销量是一种光荣或者责任。它只相信自己的口味和需要,就像开创了朋克乐的Television那批鼻祖,并没有因为Sex Pistol的成功而伤心;Jimi Hendrix Experience(“吉米·亨德里克斯经验” 其主唱Jimi Hendrix被称作是其他“激进摇滚”吉他手的鼻祖)会去争抢蒙特利音乐节的演出顺序,Nirvana(“涅”——在他们获得成功之前,另类音乐对大唱片公司而言只是一个奇怪的概念和不能带来利润的东西。但当1991年他们的《Nevermind》(《别介意》)一经上市,另类摇滚的狂潮立刻淹没了其他一切音乐)也会给唱片公司寄小样,Black Flag(“黑旗” 当时影响最大的美国朋克乐队,歌词充满了政治观点和对社会阴暗面的鞭笞,乐队作品带有明显的波西米亚风格)和Aerosmith(“空中铁匠”——70年代末,已成为美国首席地区乐队之一;90年代再度火暴成为摇滚再生的活化石)一样可以一年演出100多场——大家都是积极的,但积极也是有不同方向的。
我们看到的成千上万的独立公司里,还有着无数甘心建设地下世界的音乐家,他们中的很多人还需要用其他工作来解决温饱。如果说摇滚乐是生活方式,那么忙碌的摇滚巨星是一种生活方式,在城市的角落里嚎叫着的朋克们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中间是有区别的,大家仿佛两个世界,自得其乐。
中国的摇滚乐,从大陆乐队算起,有20年了;中国的摇滚乐文化,从第3届迷笛音乐节算起,也成型了两年。但一切还是刚刚开始,人们争论,是因为大家还挤在同一个空间里,同床异梦地摇滚着。再过几年,我们身处不同的文化,其中距离甚至大过了摇滚乐和流行乐在音乐形式上的差别,那时候我们还会谈论以上的话题吗?
而摇滚乐,说到底,尽管万人千人同时跳着喊着,它还是一个人的心,一个人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