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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进行探讨,提出构建情报信息资源共享、跨区流窜犯罪互查、优势警务资源共用的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设想,将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警务资源共享,既能有效、便利、快捷地传递信息,又能实现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的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关键词:侦查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5(a)-0004-0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壁垒的打破,越来越多的犯罪都呈现流动性、交互性、反复性等特点,对于这种现象,以往便衣侦查打击犯罪那种以“属地管辖”为主的侦查模式,似乎显得跟不上犯罪的变化。在实践中,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责任回避的潜在诱导,“优先破案”的抢功动机等因素,往往使案件侦查在跨省、跨地区、跨县之间出现“阻滞”,从而有可能出现错过破案时机,降低破案效率,增加破案成本等不良现象。2010年6月,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明确提出:“完善区域警务合作、警种合作机制”。公安部也对区域警务合作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此后,东北地区警务合作机制、环首都七省区市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苏浙皖沪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等相继启动。相应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搭建了平台。
1 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概念
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是指在打击犯罪工作中,行政区域隶属或者不相隶属的公安机关便衣侦查部门,为发挥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效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打击犯罪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便衣侦查部门之间的联合作战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警种之间有组织地相互提供援助、协调配合的一种警务运作模式。这种跨区域的警务合作既可以是相互分布在同一个省、市,也可以是分别隶属于不同省、市的公安机关之间的警务合作。
2 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将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警务资源共享,既能有效、便利、快捷地传递信息,又能实现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的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2.1 是主动适应动态环境,提高打击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云南等省市、市相继成立便衣侦查打击犯罪专门机构,在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成效显著。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感到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流、物流活动的加剧,跨区域犯罪日益严重,特别是“两抢一盗”、街头诈骗等街面违法犯罪类案件表现尤为突出,打击这方面犯罪是便衣侦查的重要职能。以往由于各省、市公安机关之间缺少同步配合,这个省、市打得很、查得严,作案人就跑到邻省、市作案,犯罪分子在省、市之间来来往往,本省市的发案压住了,邻省的发案又上去了,各省花了不少工夫,费了不少劲,可一些流窜作案犯罪依然屡打不止。便衣侦查合作机制的建立将使公安机关变被动为主动,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动态环境,提高打击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的必然选择。
2.2 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警务资源共享和互补,提高侦查效益
便衣侦查主要职能之一是打击“两抢一盗”、街头诈骗等街面犯罪行为,从该类犯罪的特征看,具有隐蔽性强、活动范围广、作案对象不具体、偶发性高、时间跨度长等特点。警务合作价值的体现,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这些重大活动中最为明显。三大盛会,均实施了“护城河工程”,周边省市公安机关信息共享、通力合作,在打击和防控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确保了三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2.3 将有效联合、调动打击和防控力量,实现多警联动、有效增强打击和防范犯罪的合力
在打击犯罪工作中,各警种分别具有各自的资源优势,如户籍部门具有人口管理优势,掌握大量的社情资源;治安部门具有行业场所管理优势,经营者、务工者、消费者可为我们提供大量情报信息和抓逃线索;监管部门具有深挖犯罪的资源优势等等;此外,由于违法犯罪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往往与普通刑事犯罪相互交叉,在侦查办案中可以带破刑事案件。但从以往便衣侦查工作开展情况看,便衣侦查部门习惯于各自为战,缺乏主动沟通意识,各警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将有效联合、调动打击和防控力量,实现多警联动、有效增强打击和防范犯罪的合力。
3 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设想
建立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要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虽然各地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环境等不同,但就便衣侦查打击犯罪的主要职能来看,其打击手段、打击对象和打击的犯罪类型趋向一致。
3.1 建立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通过建立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有效提升信息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配置最优、信息利用高效、科学指导实战。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对地域型的犯罪人群、长期或专门从事某类型犯罪活动的人群进行专项建库及研判。便衣侦查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警种的情报研判,同时拓展局外如国家安全等部门的情报研判协作,充分利用这些部门的工作优势和情报资源,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及时弥补便衣侦查情报的死角和空白,建立和完善情报通报制度,会商制度等,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有序、协作有力。
3.2 建立跨区流窜犯罪互查机制
对发生的跨省(区)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流窜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由案件主侦单位牵头,各省(区)密切配合,共同打击,有效提高跨区案件的侦查破案效能。通过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由个案合作拓展为全方位合作,同时还将警务合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行政命令,合作也不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一种必须尽到的义务,使警务协作由自愿到义务、由个案到全方位。
3.3 建立优势警务资源共用机制
创新警力使用模式,建立优势警务资源共用机制。一是警力上的共用。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需要,中心城市便衣侦查员到市郊区、到二三线城市交流使用,提倡异地用警,适时集中使用警力,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二是专家人才共用。密切各地区警队之间的交流,岗位专业能手要互换使用,通过协作机制对便衣侦查、技术侦察等专家人才进行互聘互换,发挥对犯罪打击的精确指导作用;三是装备共用。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在技侦器材等高精尖装备等资源上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实现区域资源利用的最大效能。
关键词:侦查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5(a)-0004-0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壁垒的打破,越来越多的犯罪都呈现流动性、交互性、反复性等特点,对于这种现象,以往便衣侦查打击犯罪那种以“属地管辖”为主的侦查模式,似乎显得跟不上犯罪的变化。在实践中,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责任回避的潜在诱导,“优先破案”的抢功动机等因素,往往使案件侦查在跨省、跨地区、跨县之间出现“阻滞”,从而有可能出现错过破案时机,降低破案效率,增加破案成本等不良现象。2010年6月,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明确提出:“完善区域警务合作、警种合作机制”。公安部也对区域警务合作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此后,东北地区警务合作机制、环首都七省区市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苏浙皖沪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等相继启动。相应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搭建了平台。
1 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概念
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是指在打击犯罪工作中,行政区域隶属或者不相隶属的公安机关便衣侦查部门,为发挥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效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打击犯罪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便衣侦查部门之间的联合作战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警种之间有组织地相互提供援助、协调配合的一种警务运作模式。这种跨区域的警务合作既可以是相互分布在同一个省、市,也可以是分别隶属于不同省、市的公安机关之间的警务合作。
2 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将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警务资源共享,既能有效、便利、快捷地传递信息,又能实现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的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2.1 是主动适应动态环境,提高打击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云南等省市、市相继成立便衣侦查打击犯罪专门机构,在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成效显著。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感到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流、物流活动的加剧,跨区域犯罪日益严重,特别是“两抢一盗”、街头诈骗等街面违法犯罪类案件表现尤为突出,打击这方面犯罪是便衣侦查的重要职能。以往由于各省、市公安机关之间缺少同步配合,这个省、市打得很、查得严,作案人就跑到邻省、市作案,犯罪分子在省、市之间来来往往,本省市的发案压住了,邻省的发案又上去了,各省花了不少工夫,费了不少劲,可一些流窜作案犯罪依然屡打不止。便衣侦查合作机制的建立将使公安机关变被动为主动,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动态环境,提高打击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的必然选择。
2.2 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警务资源共享和互补,提高侦查效益
便衣侦查主要职能之一是打击“两抢一盗”、街头诈骗等街面犯罪行为,从该类犯罪的特征看,具有隐蔽性强、活动范围广、作案对象不具体、偶发性高、时间跨度长等特点。警务合作价值的体现,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这些重大活动中最为明显。三大盛会,均实施了“护城河工程”,周边省市公安机关信息共享、通力合作,在打击和防控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确保了三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2.3 将有效联合、调动打击和防控力量,实现多警联动、有效增强打击和防范犯罪的合力
在打击犯罪工作中,各警种分别具有各自的资源优势,如户籍部门具有人口管理优势,掌握大量的社情资源;治安部门具有行业场所管理优势,经营者、务工者、消费者可为我们提供大量情报信息和抓逃线索;监管部门具有深挖犯罪的资源优势等等;此外,由于违法犯罪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往往与普通刑事犯罪相互交叉,在侦查办案中可以带破刑事案件。但从以往便衣侦查工作开展情况看,便衣侦查部门习惯于各自为战,缺乏主动沟通意识,各警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将有效联合、调动打击和防控力量,实现多警联动、有效增强打击和防范犯罪的合力。
3 构建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的设想
建立便衣侦查警务合作机制要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虽然各地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环境等不同,但就便衣侦查打击犯罪的主要职能来看,其打击手段、打击对象和打击的犯罪类型趋向一致。
3.1 建立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通过建立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有效提升信息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配置最优、信息利用高效、科学指导实战。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对地域型的犯罪人群、长期或专门从事某类型犯罪活动的人群进行专项建库及研判。便衣侦查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警种的情报研判,同时拓展局外如国家安全等部门的情报研判协作,充分利用这些部门的工作优势和情报资源,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及时弥补便衣侦查情报的死角和空白,建立和完善情报通报制度,会商制度等,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有序、协作有力。
3.2 建立跨区流窜犯罪互查机制
对发生的跨省(区)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流窜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由案件主侦单位牵头,各省(区)密切配合,共同打击,有效提高跨区案件的侦查破案效能。通过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由个案合作拓展为全方位合作,同时还将警务合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行政命令,合作也不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一种必须尽到的义务,使警务协作由自愿到义务、由个案到全方位。
3.3 建立优势警务资源共用机制
创新警力使用模式,建立优势警务资源共用机制。一是警力上的共用。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需要,中心城市便衣侦查员到市郊区、到二三线城市交流使用,提倡异地用警,适时集中使用警力,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二是专家人才共用。密切各地区警队之间的交流,岗位专业能手要互换使用,通过协作机制对便衣侦查、技术侦察等专家人才进行互聘互换,发挥对犯罪打击的精确指导作用;三是装备共用。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在技侦器材等高精尖装备等资源上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实现区域资源利用的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