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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如何有效控制农村水污染,本文试从几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 农村水污染 法律体系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一、健全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为目的,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结合农村的资源优势,地理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加强水的高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农村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实现农村社会和经济在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应该体现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污染防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公众参与原则。因此,我们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水资源的管理,有效监督行政部门及企业的各种行为,增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为此,我国现阶段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个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一切行为设立法律依据,切实保护农村水环境。
二、提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能力
一方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的手段,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和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保护生态的责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城市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农村城镇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亿,占总人口比重的51.27%,城镇人口首超农村。湖北省城镇化率达51.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6个百分点,138万农民变市民。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各级政府要十分重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使其在政府的有效规划中稳步前进。必须对小城镇加速发展的趋势以及加速发展对农村水环境可能要造成的冲击有充分的认识,应当立即着手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及其规划工作,制定各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及措施。如建立简易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加强乡镇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逐步完善下水道系统等。
三、坚定不移地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
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建设节水型灌区,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发展节水型农业,这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用水量和对水资源的使用,同时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随排灌水的流失,从而减少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少用1立方米水,可减少0.7立方米污水排放,少污染28立方米的河(湖)水资源。第一,開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量新农药,提高施药技术,合理施用农药。少施1吨氮肥,可减少0.048吨氮进入河湖水体,少施1吨磷肥,可减少进入河湖水体的磷0.006吨,少用1两农药,可减少10吨稀释用的水体。第二,尽快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尽量采用高效、复合、缓效新化肥品种,同时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加强造林、植树、种草,增加地表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入水体或渗入地下水。第三,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合理布局,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解决养殖业污染的问题,积极提倡各业主改进粪尿清除方式,并且加强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加大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管理力度,推广较为成功的畜禽养殖场示范工程。如:湖北仙洪试验区域总结出的农村环保“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两治”(村庄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创”(生态村创建、生态乡镇创建)为特色的“农村环保模式”,已向全国推广。在“十二五”期间,湖北省持续削减氨氮排放总量由13.29万吨到1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万吨63.1到58.6万吨,农药施用强度由19.7kg/ha到15.7kg/ha,农用化肥施用强度由484.2kg/ha到338.9kg/ha。
四、大力提高乡镇企业污水处理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由于乡镇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因此其任意排放非达标水的情况十分严重,对周边地区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应当对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严密监管,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并逐步提高各企业的污水治理技术,减少污水对农村水环境的直接污染。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拉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特别要重点保护水源,尤其是地下水水源,对危害、威胁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期实行关、停、并、转、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因地制宜,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开发推广切实可行、成本较低的污水处理技术。在我国农村地区有不少坑塘,且农村生活污染物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发各种高效低耗的新型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例如,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生物膜法、天然净化系统等建立人工湿地、稳定塘、芦苇塘、氧化塘以及其他一些处理设施,尽可能地降低基建投资,节省运行费用,以更快地提高农村污水的处理率,有力地控制水污染。此外,根据南方和北方水资源量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以及不同的水环境状况,结合农村地区居住分散和相对集中(小城镇)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来加强农村地区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五、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
我们应当进一步节制人口的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社会公德,尤其要加强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要让全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及其严重的危害,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心,进而树立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使人人都懂得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在社会上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气。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调整农村污染防治战略,充分重视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不断健全我国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加强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关键词 农村水污染 法律体系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一、健全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为目的,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结合农村的资源优势,地理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加强水的高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农村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实现农村社会和经济在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应该体现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污染防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公众参与原则。因此,我们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水资源的管理,有效监督行政部门及企业的各种行为,增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为此,我国现阶段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个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一切行为设立法律依据,切实保护农村水环境。
二、提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能力
一方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的手段,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和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保护生态的责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城市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农村城镇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亿,占总人口比重的51.27%,城镇人口首超农村。湖北省城镇化率达51.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6个百分点,138万农民变市民。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各级政府要十分重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使其在政府的有效规划中稳步前进。必须对小城镇加速发展的趋势以及加速发展对农村水环境可能要造成的冲击有充分的认识,应当立即着手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及其规划工作,制定各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及措施。如建立简易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加强乡镇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逐步完善下水道系统等。
三、坚定不移地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
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建设节水型灌区,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发展节水型农业,这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用水量和对水资源的使用,同时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随排灌水的流失,从而减少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少用1立方米水,可减少0.7立方米污水排放,少污染28立方米的河(湖)水资源。第一,開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量新农药,提高施药技术,合理施用农药。少施1吨氮肥,可减少0.048吨氮进入河湖水体,少施1吨磷肥,可减少进入河湖水体的磷0.006吨,少用1两农药,可减少10吨稀释用的水体。第二,尽快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尽量采用高效、复合、缓效新化肥品种,同时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加强造林、植树、种草,增加地表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入水体或渗入地下水。第三,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合理布局,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解决养殖业污染的问题,积极提倡各业主改进粪尿清除方式,并且加强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加大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管理力度,推广较为成功的畜禽养殖场示范工程。如:湖北仙洪试验区域总结出的农村环保“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两治”(村庄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创”(生态村创建、生态乡镇创建)为特色的“农村环保模式”,已向全国推广。在“十二五”期间,湖北省持续削减氨氮排放总量由13.29万吨到1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万吨63.1到58.6万吨,农药施用强度由19.7kg/ha到15.7kg/ha,农用化肥施用强度由484.2kg/ha到338.9kg/ha。
四、大力提高乡镇企业污水处理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由于乡镇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因此其任意排放非达标水的情况十分严重,对周边地区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应当对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严密监管,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并逐步提高各企业的污水治理技术,减少污水对农村水环境的直接污染。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拉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特别要重点保护水源,尤其是地下水水源,对危害、威胁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期实行关、停、并、转、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因地制宜,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开发推广切实可行、成本较低的污水处理技术。在我国农村地区有不少坑塘,且农村生活污染物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发各种高效低耗的新型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例如,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生物膜法、天然净化系统等建立人工湿地、稳定塘、芦苇塘、氧化塘以及其他一些处理设施,尽可能地降低基建投资,节省运行费用,以更快地提高农村污水的处理率,有力地控制水污染。此外,根据南方和北方水资源量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以及不同的水环境状况,结合农村地区居住分散和相对集中(小城镇)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来加强农村地区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五、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
我们应当进一步节制人口的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社会公德,尤其要加强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要让全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及其严重的危害,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心,进而树立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使人人都懂得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在社会上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气。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调整农村污染防治战略,充分重视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不断健全我国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加强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