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具体规模界限难以确定。鉴于本文讨论的问题与地方政府密切相关,而国有大型企业一般归中央政府管理,所以,本文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大体上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习惯称谓的“地方国营企业”。 “国有中小型企业”产权改革或重组的逻辑和现实的起点是:产权合一,集中于政府,即“国有国营”。改革意味着国家让渡部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