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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简称“机构”)人员组成和岗位设置,均有机构办公室秘书这一角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和卫生部在2004年2月19日发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在附件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中明确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岗位的设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机构验收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