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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流动性变化带来的资金压力、城市化发展引发的供求转变以及制度性调控的进展,这三大因素将成为左右未來房价走势的重要推手。
紧紧相距一天时间,两则有关四川房价的重磅消息引起了人们关注。
2010年12月7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要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具体细则各市州制定。
2010年12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发布了“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以下简称《绿皮书》)。该报告指出,成都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至50%。
两则消息的面世,仿佛一剂兴奋剂,给人们期盼楼市回归理性而毫无收获、气氛沉闷的心理空间激起了些许涟漪。
四川出新规
严控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12月7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要加强住房建设和用地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在土地交付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3年内竣工。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类棚户区居民(职工)住房应在2012年前全部启动实施改造,力争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设区城市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按上限5%的配建比例建设。各市州政府要在2011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12年前(合)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供地计划。《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要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具体细则由各市州制定。
新规的出台,立即受到众多网友的欢迎,名叫“岷江放歌”的网友在四川吧里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好消息!政府开始动真格了,房价将回归理性只是时间问题!”“巴山一郎”在成都吧里说:“我期盼着更严厉的调控措施出台,现在的房价确实高得离谱r
现在的房价究竟有多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绿皮书”指出,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其中福州、杭州泡沫指数最高。
分城市看,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和石家庄。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较高,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至50%的城市有:北京、深圳I、武汉、长春、宁波、哈尔滨、大连、贵阳、上海、郑州和成都。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和长沙。
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的城市有南京、重庆、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厦门、海口、银川、乌鲁木齐。
“绿皮书”解释称,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绿皮书”同时指出,房价泡沫指数的估值存在误差,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
成都房市究竟有没有泡沫?有没有30-50%那么高的比例?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蒋华东认为,楼市存在泡沫是不争的事实。作为西部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成都当然也不例外。但泡沫究竟有多大?部分人觉得“绿皮书”应该是权威性的,而另外一些人却认为,按照目前成都的房价来看,与一线城市的房价还有很大差距,虽然成都房地产市场也存在泡沫,但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
2011年三大因素左右房价
虽然在房地产泡沫程度上意见纷纭,但希望调控房价让其回归理性却是众望所归。
盘点2010年的房地产发展,调控是无法绕过的关键词。从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9月29日再次出台的“新国五条”,再到近段时间各部委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决心坚定,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持续加大。
尽管调控政策相继出台,但从有关数据上看,房价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回落,房企资金链的压力也并不大。
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光远的一段话比较幽默,也很具认同感。他说,如果说美国的房地产泡沫是塑料做的,日本的是羊皮做的,那么,中国的泡沫很可能是用全球最坚固的皮质做的,任凭你吹得再大,其依然具有绝对的坚韧性。之所以坚固,当然不是说中国房地产泡沫不受经济规律的制约,而是说制约房价的因素很多都并非经济因素。
那么,2011年房价走势将是个什么样子?人们期待的房价回归理性果真会到来吗?
近期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独立研究机构相继公布了2011年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预测今年房价涨跌、纵论行业变局。其中既有“2011年房价将下调20%”的预测,也有“政策放松后出现报复性反弹”的推断。
《中国证券报》消息称,2011年,流动性变化带来的资金压力、城市化发展引发的供求转变以及制度性调控的进展,这三大因素将成为左右未来房价走势的重要推手。该报报道说,2011年国内信贷总体投放规模不会明显下降,而城市化进程中膨胀的住房需求又往往领先于土地开发的进程。目前,房地产业还处于上升周期,制度性调控叉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房价在阶段性波动后仍将呈现上行态势。
房产税开征能否“治疗”高房价
作为抑制房价的手段之一,房产税的征收被视为一剂猛药。而进入新一轮五年规划,房产税的征收也被视为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重要手段。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房产税征收是“早晚的事”。
针对上海与重庆将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即将征收房产税,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有这种可能性”。他称,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的方案都已上报。何时推出只等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批准。
尽管不少人对房产税寄予厚望,希望能“挽狂澜于既倒”。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房产税并不能解决目前楼市的困境。王珏林认为,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房地产税就能解决的,房地产市场要加快法制建设和管理。房地产税只能在条件成熟后分批推进,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链接
看世界各国如何征收房产税
美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国大部分地区房产税的税率维持在0.8%-3%之间,并以1.5%左右的税率水平居多。房产税的税率每年由地方政府根据各种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而定,因此不同的地方税率会有所不同,并且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举例来说,如果某个地方政府的一年开支为2亿美元,这个地方的房产估价总额为100亿美元,那么该地当年的房产税税率便是2%。假如过了一年,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了,房价有所提高,房产估价的总额上涨为200亿美元,但地方政府的开支若维持2亿美7LT-变的话,当年房产税的税率反而会下降一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不一定房价上涨了,房产税也必然会跟着水涨船高。
韩国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韩国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综合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为拥有房产总价值超过6亿韩元(1美元约合1144韩元)的家庭,并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税率为每年0.75%-2%之间。此外,韩国从1961年起就征收财产税,这一税种的征税对彖是面向所有拥有土地、房产、船舶等实物财产的人,也是根据财产价值不同,所负担的税率相应不同。因此,如果将财产税和综合不动产税算在一起,拥有高档房产的富裕阶层就会承担更重的赋税。
日本
上世纪50年代,日本在地方税制改革中引进了固定资产税。固定资产税属于地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固定资产税主要对土地、房屋等征税,纳税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土地包括住宅、农田、森林、牧场、原野等,房屋包括住宅、店铺、工厂等。每年1月1日在房屋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所有者,有义务向所在的市町村缴税,标准税率为1.4%。
德国
房产税是地方税,有专门的《房产税法》。计算方式相对简单,是按“统一的征税值”乘以3.5%后,再乘以当地确定的税率。例如,一房产近140平方米,按此规定,计算的结果是每年分李度交纳900余欧元。这一数字相对固定,因为“统一的征税值”在德国西部是按1964年1月1日的数字确定,在东部是按1935年1月1目的数字确定,虽然法律要求每6年需重新核算“统一的征税值”,但实际上没有做到,所以德国目前认为此征税值低于实际房产价值。
紧紧相距一天时间,两则有关四川房价的重磅消息引起了人们关注。
2010年12月7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要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具体细则各市州制定。
2010年12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发布了“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以下简称《绿皮书》)。该报告指出,成都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至50%。
两则消息的面世,仿佛一剂兴奋剂,给人们期盼楼市回归理性而毫无收获、气氛沉闷的心理空间激起了些许涟漪。
四川出新规
严控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12月7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要加强住房建设和用地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在土地交付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3年内竣工。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类棚户区居民(职工)住房应在2012年前全部启动实施改造,力争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设区城市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按上限5%的配建比例建设。各市州政府要在2011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12年前(合)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供地计划。《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要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具体细则由各市州制定。
新规的出台,立即受到众多网友的欢迎,名叫“岷江放歌”的网友在四川吧里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好消息!政府开始动真格了,房价将回归理性只是时间问题!”“巴山一郎”在成都吧里说:“我期盼着更严厉的调控措施出台,现在的房价确实高得离谱r
现在的房价究竟有多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绿皮书”指出,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其中福州、杭州泡沫指数最高。
分城市看,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和石家庄。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较高,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至50%的城市有:北京、深圳I、武汉、长春、宁波、哈尔滨、大连、贵阳、上海、郑州和成都。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和长沙。
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的城市有南京、重庆、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厦门、海口、银川、乌鲁木齐。
“绿皮书”解释称,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绿皮书”同时指出,房价泡沫指数的估值存在误差,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
成都房市究竟有没有泡沫?有没有30-50%那么高的比例?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蒋华东认为,楼市存在泡沫是不争的事实。作为西部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成都当然也不例外。但泡沫究竟有多大?部分人觉得“绿皮书”应该是权威性的,而另外一些人却认为,按照目前成都的房价来看,与一线城市的房价还有很大差距,虽然成都房地产市场也存在泡沫,但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
2011年三大因素左右房价
虽然在房地产泡沫程度上意见纷纭,但希望调控房价让其回归理性却是众望所归。
盘点2010年的房地产发展,调控是无法绕过的关键词。从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9月29日再次出台的“新国五条”,再到近段时间各部委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决心坚定,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持续加大。
尽管调控政策相继出台,但从有关数据上看,房价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回落,房企资金链的压力也并不大。
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光远的一段话比较幽默,也很具认同感。他说,如果说美国的房地产泡沫是塑料做的,日本的是羊皮做的,那么,中国的泡沫很可能是用全球最坚固的皮质做的,任凭你吹得再大,其依然具有绝对的坚韧性。之所以坚固,当然不是说中国房地产泡沫不受经济规律的制约,而是说制约房价的因素很多都并非经济因素。
那么,2011年房价走势将是个什么样子?人们期待的房价回归理性果真会到来吗?
近期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独立研究机构相继公布了2011年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预测今年房价涨跌、纵论行业变局。其中既有“2011年房价将下调20%”的预测,也有“政策放松后出现报复性反弹”的推断。
《中国证券报》消息称,2011年,流动性变化带来的资金压力、城市化发展引发的供求转变以及制度性调控的进展,这三大因素将成为左右未来房价走势的重要推手。该报报道说,2011年国内信贷总体投放规模不会明显下降,而城市化进程中膨胀的住房需求又往往领先于土地开发的进程。目前,房地产业还处于上升周期,制度性调控叉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房价在阶段性波动后仍将呈现上行态势。
房产税开征能否“治疗”高房价
作为抑制房价的手段之一,房产税的征收被视为一剂猛药。而进入新一轮五年规划,房产税的征收也被视为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重要手段。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房产税征收是“早晚的事”。
针对上海与重庆将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即将征收房产税,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有这种可能性”。他称,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的方案都已上报。何时推出只等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批准。
尽管不少人对房产税寄予厚望,希望能“挽狂澜于既倒”。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房产税并不能解决目前楼市的困境。王珏林认为,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房地产税就能解决的,房地产市场要加快法制建设和管理。房地产税只能在条件成熟后分批推进,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链接
看世界各国如何征收房产税
美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国大部分地区房产税的税率维持在0.8%-3%之间,并以1.5%左右的税率水平居多。房产税的税率每年由地方政府根据各种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而定,因此不同的地方税率会有所不同,并且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举例来说,如果某个地方政府的一年开支为2亿美元,这个地方的房产估价总额为100亿美元,那么该地当年的房产税税率便是2%。假如过了一年,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了,房价有所提高,房产估价的总额上涨为200亿美元,但地方政府的开支若维持2亿美7LT-变的话,当年房产税的税率反而会下降一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不一定房价上涨了,房产税也必然会跟着水涨船高。
韩国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韩国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综合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为拥有房产总价值超过6亿韩元(1美元约合1144韩元)的家庭,并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税率为每年0.75%-2%之间。此外,韩国从1961年起就征收财产税,这一税种的征税对彖是面向所有拥有土地、房产、船舶等实物财产的人,也是根据财产价值不同,所负担的税率相应不同。因此,如果将财产税和综合不动产税算在一起,拥有高档房产的富裕阶层就会承担更重的赋税。
日本
上世纪50年代,日本在地方税制改革中引进了固定资产税。固定资产税属于地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固定资产税主要对土地、房屋等征税,纳税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土地包括住宅、农田、森林、牧场、原野等,房屋包括住宅、店铺、工厂等。每年1月1日在房屋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所有者,有义务向所在的市町村缴税,标准税率为1.4%。
德国
房产税是地方税,有专门的《房产税法》。计算方式相对简单,是按“统一的征税值”乘以3.5%后,再乘以当地确定的税率。例如,一房产近140平方米,按此规定,计算的结果是每年分李度交纳900余欧元。这一数字相对固定,因为“统一的征税值”在德国西部是按1964年1月1日的数字确定,在东部是按1935年1月1目的数字确定,虽然法律要求每6年需重新核算“统一的征税值”,但实际上没有做到,所以德国目前认为此征税值低于实际房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