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突发事件的类型、结构等属性使行政问责客体扩大或缩小,"理性"应急管理人员对行政问责的规避行为使得政府选择"重应急、轻预警"的策略。问责主体难以获取客体的相关行为信息使问责陷入困境。科学划分应急管理主体的职责,建立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引入多元问责主体,构建非事件触发机制;在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应急能力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行政问责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