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四:向承办法官问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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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承办法官坦诚相告
  时间:2003年10月4日下午5:00
  地点:采风月刊社编辑部
  
  赵素仙阳奉阴违
  
  离开邵建岳家时夜色已经降临,在归途中我们迷惘了,赵素仙凭借不做亲子鉴定能够获得15年官司的全胜记录,她不屑于向记者倒苦水,敢于对记者用暴力的“强悍”作风和“我有法院撑腰”的理直气壮肯定应该有法律依据,否则即使她再“朝中有人好办事”也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
  而邵建岳屡败屡战,准备不惜倾家荡产上告北京甚至打算“以死抗争”,坚持不懈地要求做亲子鉴定也有其充足的理由。双方都只能依靠法律和法院,但法律和法院似乎在解这道“血疑”难题时有这样那样的难度。
  究竟是法律的原因还是法院的原因呢?为了弄清事情真相,只有找到余姚市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官问个究竟。
  很幸运,我们通过专门途径找到了余姚市人民法院在2001年4月,受理赵素仙要求邵建岳增加抚养费案的承办法官,并且获得了他家里的电话号码。
  这位今年年近60的资深法官在电话中承诺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绝对真实可信和负责任的。
  记者: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余姚市人民法院不支持邵建岳的亲子鉴定要求?
  法官:2001年以前的案子不是我审,而且那个时候是离婚案子,和2001年的案子性质不同。2001年是抚养权的案子,我只能谈这个案子的情况。
   我们没有不支持亲子鉴定,相反我们绝对是支持的,因为经过调查我们也认为这个案子如果不经过亲子鉴定是解决不了的。我们对赵素仙做了很多思想工作,希望她配合做亲子鉴定,并且专门走访了赵素仙当时14岁读初一的儿子,征求儿子是否愿意到杭州来做鉴定的意见,儿子也愿意配合做亲子鉴定。
   赵素仙当面答应法官愿意携儿子做亲子鉴定,结果我们法院和省高院联系好时间,并且安排了车子,邵建岳付了2500元鉴定费,赵素仙却没有来。她就是用阳奉阴违这一套,我们没有办法,法律不能强制她去做亲子鉴定。
  
  赵素仙钻牛角尖
  
  记者:在审案过程中,双方都提供了什么证据吗?
  法官:邵建岳提供了他和赵素仙认识的时间地点的证人,赵素仙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记者:据赵素仙的邻居说赵素仙说她和邵建岳早在邵建岳的第一个妻子在世时就已经同居了。
  法官:这是胡说八道,没有这样的事情。我们都经过认真调查的,都是有庭审笔录的,她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是胡说。
  记者:据说赵素仙在法院里有人?
  法官: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她有一个远房亲戚是法院的普通后勤工作人员,不是业务人员,没有任何权力的,顶多给赵素仙背后出出主意,作为承办人我们没有受到任何干扰。说实话,这件案子女方没有证据,男方的证据也不充足,最重要的证据只能是亲子鉴定,赵素仙一口咬定邵建岳是孩子的亲身父亲,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她应该做亲子鉴定来提供证据。
  记者:您能不能谈谈赵素仙在法庭上的表现?她有没有以死相胁不做亲子鉴定?她在法庭上提出什么理由来不做亲子鉴定?
  
  法官:她在法庭上是的确威胁过,当然没有那么赤裸裸说要死要活,她不敢,那是法庭啊!不在庭审范围内扬言要死要活是有的。作为庭审法官,我们不会受这样的干扰,我们的思想工作是耐心细致的,而且也是不带感情色彩的。但是这位妇女本身没有什么文化和素质,在法庭上胡搅蛮缠,说来说去就那么一句话:‘不用去亲子鉴定,我不要鉴定,我认为孩子的父亲就是邵建岳。’她就把她的“认为”作为理由和证据,无论我们怎么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她就是这么一句话,根本不听法官说什么,不会判断什么是好话和真话,什么都听不进去。要么就控诉邵建岳不要她,不想出钱,真的,在整个审案过程中,我们都觉得做赵素仙的思想工作非常困难,她钻牛角尖。
  
  我们的本意是驳回
  
  记者:听您这么一说,我很奇怪为什么案子最后是邵建岳输了呢?
  法官:是领导的决定。这个案子我们在审判委员会上讨论过的,你知道,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判案最高级别的组织了,当时的领导和我们的意见是有分歧的。
  领导认为只要考虑是不是婚生子女,对于是不是亲生的没有必要搞清楚,何况法律在亲子鉴定问题上要求慎重,一方不愿意做法律规定不能强制做,同时还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重,所以最后是领导拍板说了算。
  记者:那你们的本意是打算怎么判的呢?
  法官:我们的本意是既然赵素仙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邵建岳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她的起诉就应该被驳回。
  其实无论是我们承办法官还是省高院的法官,大家都很同情邵建岳。后来邵建岳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机关都反映过情况,市里领导也非常同情他。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群众反应也很大,很多群众甚至点出了孩子究竟是谁亲生的,而且孩子酷似这个母亲老家农村的领导。
  记者:那为什么2002年9月26日邵建岳作为原告要求法院依法确定他和孩子是否存在亲生父子关系的官司胜诉了后来又被翻掉呢?
  法官:赵素仙上诉到宁波中院,宁波中院认为1988年邵建岳与赵素仙离婚案、2001年赵素仙代表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5次诉讼中,父子关系已经得到确认,按同一事实不重复审理的规定,邵建岳不能重新起诉,只能申诉。
  
  我希望通过舆论表达正义
  
  记者:从承办法官的角度,通过调查,您认为赵素仙为什么不肯做亲子鉴定?
  法官:在承办过程中,我们发现赵素仙其实更多的还不是为了钱,那几千块钱能派什么用场。主要是为了出气,因为她屡次提到邵建岳跟她离婚就是遗弃她,害了她,她对离婚这件事耿耿于怀。现在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谁都没有办法,因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记者:别人认为赵素仙是在钻法律空子,您作为承办法官认为呢?
  法官(沉默片刻):现在案子在高院还没有最后的结论,一切都要依据法律。
  记者:您认为这次邵建岳申诉到省高院输和赢的可能性哪个更高?
  法官:这个我无法预计,我想法官可能会更多地做女方的工作,还是只能靠做工作,她不肯恐怕还是没有办法,真的挺不容易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赵素仙不肯做亲子鉴定是她的权利,没有错。但是……唉,你是记者,你应该心里明白的。
   我是个老法官,我讲究实事求是,我接受你的采访是我希望我能够通过舆论表达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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