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有座位,才有和谐社会

来源 :初中生学习·博闻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u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占座这种事,也许你现在还不会遇到,但是你要记住,这样的事,到了大学就司空见惯了。所以现在了解一些占座的知识,对你来说一点儿都不早。
  很多时候,我们来到自习室,看到座位都被占满了,自习的热情立即被扑灭,学习的劲头自然褪去,大好的时光被浪费,宝贵的青春被挥霍,这是多么的“杯具”!其实你仔细一看,发现很多座位上其实只有一两本书,或者一个座位上尽管有很多书,但是在一定时间内无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与理由,不敢作出任何动作,知不难而退,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现在,就让我从法律上、逻辑上告诉你,你去把书挪开,是具有无比正当合理性的,你,为了自己的权益,就应该走过去,把书挪开,然后淡定地学习。
  首先,自习室座位的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因为其符合我国物权法关于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但是由于我国是物权法定主义,非法定物权不予承认且保护,可是物权法中渗透的法理,是可以借鉴并用于此后的法律分析,故在此类推使用物权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和相关学说理论。
  其次,自习室座位的使用权是学校在一定期间内向学生设立,由先占者取得并合理使用,该期间过后自习室关闭,用益物权被消灭。
  自习室的合理使用须遵守一定的义务,该义务内容具体由图书馆或者自习室的成文或者不成文规定,公序良俗原则和其他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确定。
  占有座位而不使用,至少有违公序良俗,而在学校,是有教务处规定禁止,并由图书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的。介于教学楼自习室和图书馆自习室性质上基本相同,并且该规定从长远来看对占座者和再占座者皆有利,故在此类推使用。
  例如有的图书馆规定:早上7点开馆,10:30~11:00第一次清理占座物品;下午3:30~4:00第二次清理占座物品;晚上10:00闭馆,所有个人物品不得在图书馆过夜。
  同时,曾经有过试行规定,即座位使用者确有急事须离开座位,应留下纸条说明离去时间,超过1小时者,图书馆管理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后来者可占有该座位。
  在明确以上概念以后,我们现在开始进行分析,为什么在自习室中将别人已经先占取得的座位上占座物品挪开并由第一个挪开占座物品后来者再次占有这一定性是合乎逻辑与法律精神的,并且是正义的行为。
  毫无疑问,前一个占座者对于该座位的先占,使其对该座位取得了使用权,该使用权的存续期间如果没有其他阻断事由的发生,是从占有之时到其离开或图书馆闭馆之时止,这点毫无疑问。那么,以下分两种情况讨论,即一人占多个座位的情况和一人占一个座位但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的情况。
  首先,如果一个人占有多个座位,那么很明显,其只对自己所坐的那个座位拥有使用权,因为取得该用益物权的条件是先占并合理使用,而一个人占有多个座位的情况下,对于除占座人自己所坐的其他座位而言,其他占座人以先占形式占有的座位并未投入使用,于是更谈不上合理使用,因此违反了对于自习室座位用益物权的使用规定。从另一方面来说,尽管先占取得了用益物权,物权是对世权,但是该权利的行使不能以危害他人权利为前提,即禁止物权滥用原则;而一个人占有多个座位,明显侵犯了他人以先占获得座位用益物权的机会,其权利的实现以阻碍他人权利的实现为前提,侵害了他人的权利,属典型的权利滥用,应该予以禁止。而从民法上来看,权利被侵害,除了等待公力救济以外,在来不及或者公力救济不可能的情形下,可自力救济。于是后来者便可以根据民法中自力救济这一规定,将原占座者的占座物品挪开,取得该座位的使用权。但是须要注意的是,后来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亦不能不必要地损害他人的权益,即挪开占座物品须以排除妨碍为限,不得以此为理由泄愤抑或是报复。
  第二种情况,即一人占有一个座位,但是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的情况。在该情形下,一人仅占有一个座位,并未阻碍他人取得自习室座位使用权的机会,但是此人占有该座位后,在一定不合理的期间内不使用或者长期不使用,在其不使用的期间内,并未创造出任何利益。相反,其阻碍了他人利用该座位进行学习。以不作为的方式致本应增加的法益没有增加,是为对法益消极的减损,根据相关法律理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见该行为违反了自习室作为使用权“合理使用”的义务。而根据物权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等类似用益物权关于权利人违反相应义务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之规定,可知所有权人可解除其用益物权,反映到实践中,即管理员定时清理占座物品。同时,自之前曾经实行的相关规定来看,占座者离开座位须留下纸条说明离去时间,到时不归者,后来者有权取得该座位的使用权。因为座位已经脱离原使用权人控制,在他人再次占有时,原使用权人拥有权利返还请求权,该权利的期间即为纸条上所标注的期间,该期间一过,原座位使用权人自动丧失该座位使用权的返还请求权,后来者可占有该座位取得使用权。同样,基于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后来者挪开原占座物品,应以排除妨碍为限,不得借此对他人权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俗话说:大家都有座位,才有和谐社会。
  编辑/丁俊玲
其他文献
一、选择题(每小题6分,共42分)  1. 25℃时,有关叙述正确的是( )  A. 某物质的溶液pH<7,则该物质一定是酸或强酸弱碱盐
从远古时代开始,地球上就处处电闪雷鸣,显示大自然的巨大力量。尽管闪电引起的“上帝之火”烤熟了野兽,让人类学会用火从而告别茹毛饮血凄寒长夜的苦难,但人类对闪电却总是充满畏惧。于是古希腊神话里就有了手持电锤的宙斯,对谁不满意就电他一电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神权。或许是担心雷霆之怒和闪电之凶同时发作无法遏制吧,在中国古代神话里,雷和电是两权分离的状态:“雷公”和“电母”,有趣的是,在民间传说里,雷公总是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