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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探讨房屋现状变更测量,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如何操作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相关联的问题、怎样规避职业风险加以探讨。
[关键词]房屋 面积 变更测量 职业风险
[中图分类号]TU19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5-0104-01
引言
房屋是人们生活、生产的必要场所。房产测量是指运用测绘技术和手段来采集和表述房屋有关信息的活动。随着房产交易的日益活跃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产的权属变更和现状变更十分频繁。为了保持房产测绘成果资料的现势性和经过初始登记后建立的房产档案的真实性,要及时更新房产测绘资料,为房产的转移和变更登记提供可靠的图件和面积等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随着房地产商品化的发展,涉及房产交易、抵押、融资、司法等各个方面,所以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工作十分重要,它不单纯是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变更,而是涉及拆迁、改建、扩建、房屋结构、层数和附属建筑物的变更。
一、变更测量产生的原因
变更测量一般是一栋建筑在完成第一次房屋建筑面积审核之后,因房屋的改建、扩建、公共面积的重新划分、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变化,一户或多户专有面积的权属界线改变和建筑物的相关属性的更改再次进行建筑面积测算。
二、变更测量的类型
变更测量按范围分有整栋变更、局部变更、单户变更;变更测量按时序分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取得初始登记批复、取得初始登记批复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四个阶段。变更测量还包括司法查封、房产交易、抵押、融资、行政限制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至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涉及建筑物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房屋变更测量与其他形式测量比较有许多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的存在,就是产生房产变更测量职业风险的根源,为规避职业风险,应根据不同的变更测量种类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分类
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分为两大类:新建房屋变更测量和已办理产权登记房屋变更测量。
四、房屋现状变更测量操作
为规避房产现状变更测量职业风险,针对不同的变更测量应由申请单位提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批文件,作为变更测量的依据。
1.新建房屋已完成销售面积预测审核,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单位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提交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及其他必要文件。
2.新建房屋已完成销售面积预测审核,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申请单位应先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部门申请,持审批部门意见书、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法规、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要件。
3.新建房屋已竣工,并办理了初始登记,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单位应先向初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持初始登记管理部门意见书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提供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的)及其他必要文件。
4.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的变更测量按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
住宅变更测量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核档单;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书;房屋权属分割协议或方案;
非住宅变更测量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核档单;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书;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后的建筑施工图纸;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报告(建筑结构发生改变的);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综合楼);房屋权属分割协议或方案(涉及公共面积分割等特殊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涉及建筑物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有业主委员会提供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书。
五、结束语
房产现状变更测量工作情况复杂,关系到产权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在房产测绘和产权登记一体化的房产管理单位,职业风险现已显现,变更测量尤为突出,规避房产测绘的职业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沈阳市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细则(试用).
[关键词]房屋 面积 变更测量 职业风险
[中图分类号]TU19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5-0104-01
引言
房屋是人们生活、生产的必要场所。房产测量是指运用测绘技术和手段来采集和表述房屋有关信息的活动。随着房产交易的日益活跃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产的权属变更和现状变更十分频繁。为了保持房产测绘成果资料的现势性和经过初始登记后建立的房产档案的真实性,要及时更新房产测绘资料,为房产的转移和变更登记提供可靠的图件和面积等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随着房地产商品化的发展,涉及房产交易、抵押、融资、司法等各个方面,所以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工作十分重要,它不单纯是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变更,而是涉及拆迁、改建、扩建、房屋结构、层数和附属建筑物的变更。
一、变更测量产生的原因
变更测量一般是一栋建筑在完成第一次房屋建筑面积审核之后,因房屋的改建、扩建、公共面积的重新划分、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变化,一户或多户专有面积的权属界线改变和建筑物的相关属性的更改再次进行建筑面积测算。
二、变更测量的类型
变更测量按范围分有整栋变更、局部变更、单户变更;变更测量按时序分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取得初始登记批复、取得初始登记批复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四个阶段。变更测量还包括司法查封、房产交易、抵押、融资、行政限制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至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涉及建筑物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房屋变更测量与其他形式测量比较有许多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的存在,就是产生房产变更测量职业风险的根源,为规避职业风险,应根据不同的变更测量种类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分类
房屋现状变更测量分为两大类:新建房屋变更测量和已办理产权登记房屋变更测量。
四、房屋现状变更测量操作
为规避房产现状变更测量职业风险,针对不同的变更测量应由申请单位提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批文件,作为变更测量的依据。
1.新建房屋已完成销售面积预测审核,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单位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提交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及其他必要文件。
2.新建房屋已完成销售面积预测审核,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申请单位应先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部门申请,持审批部门意见书、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法规、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要件。
3.新建房屋已竣工,并办理了初始登记,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单位应先向初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持初始登记管理部门意见书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提供设计单位变更后并经原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或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及规划附图(建筑规模和用途变更的)及其他必要文件。
4.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的变更测量按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向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变更测量:
住宅变更测量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核档单;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书;房屋权属分割协议或方案;
非住宅变更测量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核档单;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意见书;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后的建筑施工图纸;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报告(建筑结构发生改变的);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综合楼);房屋权属分割协议或方案(涉及公共面积分割等特殊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涉及建筑物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有业主委员会提供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书。
五、结束语
房产现状变更测量工作情况复杂,关系到产权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在房产测绘和产权登记一体化的房产管理单位,职业风险现已显现,变更测量尤为突出,规避房产测绘的职业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沈阳市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细则(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