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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6日,在昆明市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人们再次听到了仇和对依法治市的论述:“建设法治昆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其中,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
2009年4月26日,昆滇民众从当地媒体报道中获知,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当选第八届“中国时代十大新闻人物”。
“哦,他又获奖了!”,一句知晓式的评价,见惯不怪。
随着无数荣誉频频加身,昆明市民们已渐渐习惯了他们书记身上的“明星”光环—— 2008年,仅国家级大奖,仇和就先后荣获过“中国改革功勋(贡献)人物”、 影响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改革之星”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杰出人物”、“中国十大风云人物”……等荣誉。有心人发现,在这些奖项的背后,都分别有国内重量级媒体的身影。
对仇和而言,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重要节点,这些不约而至的纪念性荣耀颇令人寻味。因为此前,恰恰也是媒体不懈地“关照”和“聚焦”,让从政路上的他一直遭遇着一波又一波的无尽争议——在被赞誉为“改革人物”的同时,媒体上的仇和被深深烙上了“人治”、“酷吏”、“铁腕”、“独断” ……的官员符号。
对此,仇和曾淡然说道,“媒体仇和”不是真实的我!
那真实的仇和,或者说媒体背后的仇和又是怎样的呢?
被忽略的人大工作报告
从江苏到云南,从宿迁到昆明,“人治”还是“法治”的争议不但如影相随,相反,还随着仇和政治舞台的变大而更加嘈杂,特别是2008年年初,随着媒体对“富民1号文件门”和“呈贡干部瞌睡门”事件的跟进和报道升级,更是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媒体仇和“人治”和“酷吏”的印象。
在惯性使然地热衷捕捉、求证这些仇和式符号的时候,媒体其实往往忽略了一些同样理应告知读者的“新闻”。
2009年1月15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按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培山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依惯例,各媒体例行公事做了程序性报道。
报告中称,“一年来,常委会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共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订2件,废止1件,……还及时作出了44项决议决定。”如果联系上此前的一个背景,那么这段中许多貌似寻常的地方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赵谊至今都记得,2007年12月25日,仇和第一次走访市人大时,没有过多寒暄、套话,而是要言不繁地提出,拥有地方立法权是省会城市的一大优势,要用足用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也是在那一天,仇和发表了“党委执政、人大督政、政府行政、政协参政”的观点。
此时,距仇和首次踏上昆明的红土地,恐怕还可以以小时计算。如果考虑到他此前并无主政省会城市的政治履历,应该不难判断出,在“空降昆明”之前,仇和倚重法治来保障和推进昆明改革创新的执政思路已是清晰于脑、成熟于胸。
还得回到“及时作出了44项决议决定”这句话,与此相关的一个纵比是:此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一年作出的“决议决定”不超过10项。
赵谊说,为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按仇书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加班加点收集整理了52个有立法权城市的2190件地方法规,在大量调研基础上,2008年10月10日,形成、通过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的办法》,赵谊评价道:“这使得我们在科学、民主地立法上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根据具体。这本身就是一项制度创新”。
而人大2008年作出的这“44项决议决定”,几乎都涉及了昆明市2008年的重要工作: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乡绿化、滇池治理和生态保护、打击非法运营、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工作,要么事关现代新昆明发展大略,要么事关矛盾利益冲突集中的地方。
2009年2月14日,春节大假收假第二天,昆明市召开全市优化软环境动员大会,仇和新政“第一把火”直指大多数昆明人当时并不熟悉的软环境建设,会议提出要用“整风”的精神、“三讲”的办法,按照“三最三严”的要求,打造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投资环境。
4月9日,是一个现代新昆明法制建设中应该值得一书的日子。就在这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议”。
为什么在市委、市政府已下发 “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有关文件后,人大还要作出这么一个决议?赵谊解释,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实现“三最四低”的目标,会涉及党委、政府诸多部门的工作,这就要求要从制度层面来规范,需要人大通过决议来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为。人大以立法形式将目标确定,又可以依法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有网评迅即表示,这一决议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表明“仇和新政”善于利用人大这一立法机构,将成熟的改革经验、措施、政策转化为地方法规。二是这一决议中的关键词是法治,有关法治的内容几乎占了一半的篇幅。
云南乐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律师表示,人大通过决议,将昆明市委、市政府的施政方针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它表明,仇和为首的新昆明领导集体不仅仅善于政治动员和使用行政手段,而且也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综合治理”,说明仇和的执政理念的现代与政治智慧的成熟,这是对指责他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最好回答。
仅就作决议决定而言,从原来一年不到10项到现在的44项,市人大大楼里熬夜的长明灯多了,像那些一线部门一样,工作节奏骤然加快。 “我们已经连着5个双休日没休息了,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有领导对人大工作、立法工作和依法治市高度重视,我们才可能这么忙!”
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主任鄢显俊教授评价说,显然,在人大的这份工作报告中,“潜伏”着大量“仇和新政”一年来所倚重的法治精神和创新的法治探索。
鄢显俊说,以学者客观的眼光和市民挑剔的眼光看“昆明新政”,乐观、喜悦和期待是共通的感受。这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悟显然和某些传媒捕风捉影、隔雾看花的种种“报道”大相径庭。
类似的情况还很多。但人们更多地照例只能透过媒体,看到媒体上的仇和在严肃要求、在着重强调、在强力推进、在严厉问责……这显然是值得思考的,“人治的仇和”怎么就会是新闻,而“法治的仇和”怎么就不是新闻?媒体这次对人大报告的“集体失语”,算不算是一次集体失职?
这种监督力度,试问哪一种“人治”可以做得到?
《中国青年报》曾在仇和主政昆明一周年之际时撰文赞誉,仇和通过“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满足着公众的‘监督渴求’,让民众感受着民主的精神”。而事实上,仇和的“被监督渴求”与公众的“监督渴求”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2009年5月6日,在昆明市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人们再次听到了仇和对依法治市的论述:“建设法治昆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其中,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
为此,仇和要求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并指出监督的重点要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加强对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滇池治理、城中村改造等重要工作的视察、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案件抓住不放,务求结果。
2008年1月28日,昆明提出“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由于是治理滇池的重点工程,全市上下无不瞩目。根据市委要求,4月23日至5月12日,李培山主任亲率一个专业调研组,历时20天,环绕滇池徒步实地查看,并根据调研结果,及时提出4点意见、建议,使工程方案更优化科学,节约资金50多亿、土地3万多亩。
其实,在“人大工作报告”中还有许多被媒体忽略的亮点,比如,为确保政府报告中年度目标的实现,市人大先后组织了7个视察组进行专题视察,查找问题及原因,督促政府解决落实;市委在专题听取视察汇报后,按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又发出了31个督办通知,督促政府抓落实。
赵谊说,以前,对政府的工作,人大更多是“事后监督”,现在是“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可以说,昆明市的工作进入了在法治层面上运行的程序,那就是市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人大政协监督。在昆明市委同日召开的政协工作会议上,仇和同样提出,市政协要进一步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责任感,加强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市政协主席田云翔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为更准确地了解民意,做好监督,仇和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民意自下而上集中不失真,容易形成全社会共识,这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目标,请市政协多报《社情民意》。”
有关文件显示,根据市委的要求,市政协已制定2009年度对政府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工作计划,监督的都是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涉及主城核心区汽车客运站搬迁、滇池流域核心区“四退三还”实施情况、城中村改造、工业园区建设、主城屠宰市场问题、三环闭合工程、民办教育发展、文物保护、就业、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还将对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市政协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要开展10多项视察、监督,其中包括对工业园区建设、二环路拆迁工作、高海公路建设、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昆明市人大、政协这种真刀真抢、火力十足的监督,如果没有仇和的背后推手,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难以想象的。
当然,仇和的“被监督渴求”不仅仅满足于党政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要实现全社会的监督,群众监督不可或缺。仇和在宿迁时曾说,群众的目光是最好的“阳光“,他说,有效监督=公开+竞争。
为此,仇和“昆明新政”的第二把火烧向了以前对公众讳莫如深的领导干部电话。《昆明日报》向社会公布了全市副县以上领导干部859部办公电话号码;紧接者,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从506项精简到96项,行审批时间压缩一半,成为行政审批最少的省会城市;相继出台了《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等8个文件;昆明市2008年破天荒地召开了126场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全市重大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等党务政务信息……
公开、公开、再公开,只有让市民和百姓享有更多的知情权,才谈得上他们的知情权。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的软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昆明坊间笑言,“软下去的是官员的身段,硬起来的是百姓的腰杆”。
另一位与仇和惺惺相惜的改革人物吕日周赞道:“我认为仇和同志的做法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本身进行监督,他这样监督,必然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掀起监督的浪潮,进而对自己的工作也会进行监督。”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接受媒体采访时激动地说,如果是“人治”,“长官”们最怕的应该是监督。仇和到昆明后的第二个震撼性举动公布官员电话,目的其实只有一个——让群众尽可能地对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的行为,试问哪一种“人治”可以做得到?
与新闻媒体注定的不解之缘
《政道——仇和十年》的作者都不禁惊叹:仇和的崛起远没有像人们看到的那样顺风顺水。在步步升迁的表象背后,曾多次身临险境,行走刀锋。
这里所谓的“险境”、“刀锋”,指的就是新闻媒体。
自从2004年被《南方周末》冠以“最富争议的市委书记”后,仇和出现在媒体上总是争议不断,褒贬不一。说起来,仇和吃过媒体不少子虚乌有、以讹传讹的苦头,也因为媒体的炒作替部下背过不少黑锅,甚至就连政治生涯都险些丧于新闻之手。但仇和却多次在不同场合说,媒体是没有恶意的。
2007年12月29日,仇和上任第二天走访昆明市新闻中心,就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所以经常被媒体“曝光”。但其实新闻界是真心的,记者没有恶意,任何媒体都没有恶意。这番话让之前不知媒体在仇书记心中是何“妖魔”的老总们心落肚里。
不仅如此,谁能想到,饱受媒体“折磨”的仇和在一次与数十家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时,称新闻媒体是“政府的保健医生”。
对此,昆明市委宣传部领导深有感触地说,书记对媒体是发自内心的爱护。到昆明后,几乎没有听到过书记对媒体的公开批评,哪怕是刚开始时媒体报道出现失误,仇和也只是善意提醒,鼓励多多,这在对工作一丝不苟、要求极严的仇和面前,绝对是特例。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位领导拥有的博大的胸怀、平和的心态和源于品格的自信 ,同时,也足以让少数捕风捉影的媒体汗颜。
对新闻和宣传有着极其精准认识的仇和,深刻地感悟着推进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运用媒体开展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在部署完党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群众监督后,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了仇和眼中实现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另一条有效途径。
2008年9月12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宣布建立重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仇和提出,干部要适应在媒体关注下工作。他多次告诫县区一把手,“谁不能够切实做到重视媒体、善待媒体、依靠媒体、借助媒体,不断增强引导新闻舆论服务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能力,谁就是不称职的干部。”
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中央驻滇、香港驻昆和省属新闻媒体将作为昆明市新闻舆论监督员,有权对那些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现象予以揭露;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予以抨击;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予以曝光……对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组织专人深入调查核实,不回避、不护短、不掩盖,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和整改。
发布会上就有媒体老总表示,这下,“保健医生”手中又多了一把“手术刀”、舆论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有关部门负责人阐释道,这一制度把组织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以及社会监督的广泛性、群众性三者融为一体,放大了监督力量,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具有强制性。
对此,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省政府法律顾问杨临宏教授高度评价:“这表明昆明市委、市政府在执政理念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对舆论监督,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从偶尔的公开表态到制度化运作的转变。”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在接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有两点新意:第一,是将行政效能监督与新闻监督结合起来;第二,将行政效能新闻监督与行政问责结合了起来。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监督落在实处,2009年4月,昆明市推出了“新闻监督事项督察实施办法”。该办法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对新闻媒体披露涉及昆明市的四大类问题将由督察机构进行督办落实,并将结果向媒体或社会反馈、公布。
2009年是昆明市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为充分发挥党报的权威监督作用和网络强大的社会监督作用,5月12日,“效能提升作风改进——领导干部在线访谈”活动在《昆明日报》和昆明信息港启动,首家“上线访谈”的是盘龙区。
市纪委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勤政廉政的最强大的外部动力就是新闻监督。
“监督难”是不少外地媒体的共同抱怨;“昆明的媒体太幸福了!”是不少外地媒体的共同羡慕。
境界决定眼界,媒体上的仇和与媒体外的仇和注定与新闻媒体还有一段漫长的不解之缘。
“我到昆明工作人地两疏,与大家无亲无故,从未共事,与大家无恩无怨,只身一人,也无牵无挂,工作一定能无私无畏。”仇和2007年岁末的这句履新名言,无疑是这段不解之缘的最好注解。
2009年4月26日,昆滇民众从当地媒体报道中获知,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当选第八届“中国时代十大新闻人物”。
“哦,他又获奖了!”,一句知晓式的评价,见惯不怪。
随着无数荣誉频频加身,昆明市民们已渐渐习惯了他们书记身上的“明星”光环—— 2008年,仅国家级大奖,仇和就先后荣获过“中国改革功勋(贡献)人物”、 影响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改革之星”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杰出人物”、“中国十大风云人物”……等荣誉。有心人发现,在这些奖项的背后,都分别有国内重量级媒体的身影。
对仇和而言,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重要节点,这些不约而至的纪念性荣耀颇令人寻味。因为此前,恰恰也是媒体不懈地“关照”和“聚焦”,让从政路上的他一直遭遇着一波又一波的无尽争议——在被赞誉为“改革人物”的同时,媒体上的仇和被深深烙上了“人治”、“酷吏”、“铁腕”、“独断” ……的官员符号。
对此,仇和曾淡然说道,“媒体仇和”不是真实的我!
那真实的仇和,或者说媒体背后的仇和又是怎样的呢?
被忽略的人大工作报告
从江苏到云南,从宿迁到昆明,“人治”还是“法治”的争议不但如影相随,相反,还随着仇和政治舞台的变大而更加嘈杂,特别是2008年年初,随着媒体对“富民1号文件门”和“呈贡干部瞌睡门”事件的跟进和报道升级,更是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媒体仇和“人治”和“酷吏”的印象。
在惯性使然地热衷捕捉、求证这些仇和式符号的时候,媒体其实往往忽略了一些同样理应告知读者的“新闻”。
2009年1月15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按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培山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依惯例,各媒体例行公事做了程序性报道。
报告中称,“一年来,常委会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共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订2件,废止1件,……还及时作出了44项决议决定。”如果联系上此前的一个背景,那么这段中许多貌似寻常的地方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赵谊至今都记得,2007年12月25日,仇和第一次走访市人大时,没有过多寒暄、套话,而是要言不繁地提出,拥有地方立法权是省会城市的一大优势,要用足用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也是在那一天,仇和发表了“党委执政、人大督政、政府行政、政协参政”的观点。
此时,距仇和首次踏上昆明的红土地,恐怕还可以以小时计算。如果考虑到他此前并无主政省会城市的政治履历,应该不难判断出,在“空降昆明”之前,仇和倚重法治来保障和推进昆明改革创新的执政思路已是清晰于脑、成熟于胸。
还得回到“及时作出了44项决议决定”这句话,与此相关的一个纵比是:此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一年作出的“决议决定”不超过10项。
赵谊说,为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按仇书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加班加点收集整理了52个有立法权城市的2190件地方法规,在大量调研基础上,2008年10月10日,形成、通过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的办法》,赵谊评价道:“这使得我们在科学、民主地立法上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根据具体。这本身就是一项制度创新”。
而人大2008年作出的这“44项决议决定”,几乎都涉及了昆明市2008年的重要工作: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乡绿化、滇池治理和生态保护、打击非法运营、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工作,要么事关现代新昆明发展大略,要么事关矛盾利益冲突集中的地方。
2009年2月14日,春节大假收假第二天,昆明市召开全市优化软环境动员大会,仇和新政“第一把火”直指大多数昆明人当时并不熟悉的软环境建设,会议提出要用“整风”的精神、“三讲”的办法,按照“三最三严”的要求,打造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投资环境。
4月9日,是一个现代新昆明法制建设中应该值得一书的日子。就在这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议”。
为什么在市委、市政府已下发 “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有关文件后,人大还要作出这么一个决议?赵谊解释,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实现“三最四低”的目标,会涉及党委、政府诸多部门的工作,这就要求要从制度层面来规范,需要人大通过决议来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为。人大以立法形式将目标确定,又可以依法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有网评迅即表示,这一决议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表明“仇和新政”善于利用人大这一立法机构,将成熟的改革经验、措施、政策转化为地方法规。二是这一决议中的关键词是法治,有关法治的内容几乎占了一半的篇幅。
云南乐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律师表示,人大通过决议,将昆明市委、市政府的施政方针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它表明,仇和为首的新昆明领导集体不仅仅善于政治动员和使用行政手段,而且也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综合治理”,说明仇和的执政理念的现代与政治智慧的成熟,这是对指责他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最好回答。
仅就作决议决定而言,从原来一年不到10项到现在的44项,市人大大楼里熬夜的长明灯多了,像那些一线部门一样,工作节奏骤然加快。 “我们已经连着5个双休日没休息了,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有领导对人大工作、立法工作和依法治市高度重视,我们才可能这么忙!”
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主任鄢显俊教授评价说,显然,在人大的这份工作报告中,“潜伏”着大量“仇和新政”一年来所倚重的法治精神和创新的法治探索。
鄢显俊说,以学者客观的眼光和市民挑剔的眼光看“昆明新政”,乐观、喜悦和期待是共通的感受。这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悟显然和某些传媒捕风捉影、隔雾看花的种种“报道”大相径庭。
类似的情况还很多。但人们更多地照例只能透过媒体,看到媒体上的仇和在严肃要求、在着重强调、在强力推进、在严厉问责……这显然是值得思考的,“人治的仇和”怎么就会是新闻,而“法治的仇和”怎么就不是新闻?媒体这次对人大报告的“集体失语”,算不算是一次集体失职?
这种监督力度,试问哪一种“人治”可以做得到?
《中国青年报》曾在仇和主政昆明一周年之际时撰文赞誉,仇和通过“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满足着公众的‘监督渴求’,让民众感受着民主的精神”。而事实上,仇和的“被监督渴求”与公众的“监督渴求”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2009年5月6日,在昆明市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人们再次听到了仇和对依法治市的论述:“建设法治昆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其中,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
为此,仇和要求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并指出监督的重点要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加强对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滇池治理、城中村改造等重要工作的视察、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案件抓住不放,务求结果。
2008年1月28日,昆明提出“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由于是治理滇池的重点工程,全市上下无不瞩目。根据市委要求,4月23日至5月12日,李培山主任亲率一个专业调研组,历时20天,环绕滇池徒步实地查看,并根据调研结果,及时提出4点意见、建议,使工程方案更优化科学,节约资金50多亿、土地3万多亩。
其实,在“人大工作报告”中还有许多被媒体忽略的亮点,比如,为确保政府报告中年度目标的实现,市人大先后组织了7个视察组进行专题视察,查找问题及原因,督促政府解决落实;市委在专题听取视察汇报后,按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又发出了31个督办通知,督促政府抓落实。
赵谊说,以前,对政府的工作,人大更多是“事后监督”,现在是“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可以说,昆明市的工作进入了在法治层面上运行的程序,那就是市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人大政协监督。在昆明市委同日召开的政协工作会议上,仇和同样提出,市政协要进一步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责任感,加强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市政协主席田云翔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为更准确地了解民意,做好监督,仇和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民意自下而上集中不失真,容易形成全社会共识,这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目标,请市政协多报《社情民意》。”
有关文件显示,根据市委的要求,市政协已制定2009年度对政府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工作计划,监督的都是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涉及主城核心区汽车客运站搬迁、滇池流域核心区“四退三还”实施情况、城中村改造、工业园区建设、主城屠宰市场问题、三环闭合工程、民办教育发展、文物保护、就业、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还将对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市政协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要开展10多项视察、监督,其中包括对工业园区建设、二环路拆迁工作、高海公路建设、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昆明市人大、政协这种真刀真抢、火力十足的监督,如果没有仇和的背后推手,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难以想象的。
当然,仇和的“被监督渴求”不仅仅满足于党政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要实现全社会的监督,群众监督不可或缺。仇和在宿迁时曾说,群众的目光是最好的“阳光“,他说,有效监督=公开+竞争。
为此,仇和“昆明新政”的第二把火烧向了以前对公众讳莫如深的领导干部电话。《昆明日报》向社会公布了全市副县以上领导干部859部办公电话号码;紧接者,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从506项精简到96项,行审批时间压缩一半,成为行政审批最少的省会城市;相继出台了《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等8个文件;昆明市2008年破天荒地召开了126场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全市重大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等党务政务信息……
公开、公开、再公开,只有让市民和百姓享有更多的知情权,才谈得上他们的知情权。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的软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昆明坊间笑言,“软下去的是官员的身段,硬起来的是百姓的腰杆”。
另一位与仇和惺惺相惜的改革人物吕日周赞道:“我认为仇和同志的做法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本身进行监督,他这样监督,必然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掀起监督的浪潮,进而对自己的工作也会进行监督。”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接受媒体采访时激动地说,如果是“人治”,“长官”们最怕的应该是监督。仇和到昆明后的第二个震撼性举动公布官员电话,目的其实只有一个——让群众尽可能地对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的行为,试问哪一种“人治”可以做得到?
与新闻媒体注定的不解之缘
《政道——仇和十年》的作者都不禁惊叹:仇和的崛起远没有像人们看到的那样顺风顺水。在步步升迁的表象背后,曾多次身临险境,行走刀锋。
这里所谓的“险境”、“刀锋”,指的就是新闻媒体。
自从2004年被《南方周末》冠以“最富争议的市委书记”后,仇和出现在媒体上总是争议不断,褒贬不一。说起来,仇和吃过媒体不少子虚乌有、以讹传讹的苦头,也因为媒体的炒作替部下背过不少黑锅,甚至就连政治生涯都险些丧于新闻之手。但仇和却多次在不同场合说,媒体是没有恶意的。
2007年12月29日,仇和上任第二天走访昆明市新闻中心,就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所以经常被媒体“曝光”。但其实新闻界是真心的,记者没有恶意,任何媒体都没有恶意。这番话让之前不知媒体在仇书记心中是何“妖魔”的老总们心落肚里。
不仅如此,谁能想到,饱受媒体“折磨”的仇和在一次与数十家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时,称新闻媒体是“政府的保健医生”。
对此,昆明市委宣传部领导深有感触地说,书记对媒体是发自内心的爱护。到昆明后,几乎没有听到过书记对媒体的公开批评,哪怕是刚开始时媒体报道出现失误,仇和也只是善意提醒,鼓励多多,这在对工作一丝不苟、要求极严的仇和面前,绝对是特例。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位领导拥有的博大的胸怀、平和的心态和源于品格的自信 ,同时,也足以让少数捕风捉影的媒体汗颜。
对新闻和宣传有着极其精准认识的仇和,深刻地感悟着推进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运用媒体开展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在部署完党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群众监督后,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了仇和眼中实现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另一条有效途径。
2008年9月12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宣布建立重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仇和提出,干部要适应在媒体关注下工作。他多次告诫县区一把手,“谁不能够切实做到重视媒体、善待媒体、依靠媒体、借助媒体,不断增强引导新闻舆论服务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能力,谁就是不称职的干部。”
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中央驻滇、香港驻昆和省属新闻媒体将作为昆明市新闻舆论监督员,有权对那些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现象予以揭露;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予以抨击;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予以曝光……对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组织专人深入调查核实,不回避、不护短、不掩盖,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和整改。
发布会上就有媒体老总表示,这下,“保健医生”手中又多了一把“手术刀”、舆论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有关部门负责人阐释道,这一制度把组织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以及社会监督的广泛性、群众性三者融为一体,放大了监督力量,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具有强制性。
对此,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省政府法律顾问杨临宏教授高度评价:“这表明昆明市委、市政府在执政理念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对舆论监督,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从偶尔的公开表态到制度化运作的转变。”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在接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有两点新意:第一,是将行政效能监督与新闻监督结合起来;第二,将行政效能新闻监督与行政问责结合了起来。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监督落在实处,2009年4月,昆明市推出了“新闻监督事项督察实施办法”。该办法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对新闻媒体披露涉及昆明市的四大类问题将由督察机构进行督办落实,并将结果向媒体或社会反馈、公布。
2009年是昆明市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为充分发挥党报的权威监督作用和网络强大的社会监督作用,5月12日,“效能提升作风改进——领导干部在线访谈”活动在《昆明日报》和昆明信息港启动,首家“上线访谈”的是盘龙区。
市纪委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勤政廉政的最强大的外部动力就是新闻监督。
“监督难”是不少外地媒体的共同抱怨;“昆明的媒体太幸福了!”是不少外地媒体的共同羡慕。
境界决定眼界,媒体上的仇和与媒体外的仇和注定与新闻媒体还有一段漫长的不解之缘。
“我到昆明工作人地两疏,与大家无亲无故,从未共事,与大家无恩无怨,只身一人,也无牵无挂,工作一定能无私无畏。”仇和2007年岁末的这句履新名言,无疑是这段不解之缘的最好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