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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起源于20年前的专用增值网络和EDI的应用,其后在Internet的推动下得以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是在电子虚拟市场(Electronic Market Place)上进行,具有信息化、数字化、国际化和社会化的特点①,这给传统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交易过程中的民商法问题;第二类是政府监管电子商务的行政法问题;第三类是网络安全及计算机犯罪的刑事制裁问题②.本文主要就电子合同及其法律调整谈一些浅见.